聚焦市医保局积极有效推进医保脱贫攻坚工作

医保扶贫路上 不落一户 不漏一人

——聚焦市医保局积极有效推进医保脱贫攻坚工作

没有全民的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者不在少数,根源在于贫困户“看不起病、看不好病”。2019年2月,机构改革新组建成立的市医保局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报销纳入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项目,层层压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责任,及时掌握贫困人口信息,及时更新医保信息数据,坚决做到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

  建立数据比对工作机制

  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

  “‘基本医疗有保障’是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之一。围绕‘不落一户、不漏一人’的目标,市医保局紧紧聚焦‘基本医疗有保障’,把脱贫攻坚不断引向深入。”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智勇说。 

  为确保贫困人口医保待遇不漏一人,市医保局主动加强与脱贫办对接,建立数据比对机制。在参保数据核对方面,建立“日更新,周复核”工作机制,加强与扶贫开发部门信息比对,常态化做好贫困人口动态参保数据维护,掌握参保数据,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一户不漏、一人不落。在待遇保障数据方面,对照医保脱贫攻坚“国考”“省考”目标、内容、措施,对全市贫困人口医保参保、住院待遇、门诊特殊疾病待遇、“两病”待遇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一站式”之前的医疗救助数据进行全面复核,确保医疗救助精准、到位。 

  在医疗卫生待遇兜底数据方面,建立数据定期推送机制。仅2020年就先后4次向我市相关部门推送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医疗费用自付比例超过10%的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重症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自付比例超过10%的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超过10%的人员共计30556人次,并抄送市脱贫办,确保贫困医保报销待遇全部落实到位。

  健全工作责任督办机制

  落实医保脱贫政策不打折扣

  市医保局始终紧紧扭住医保扶贫这条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医保扶贫政策,全力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医保待遇,为全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实现脱贫摘帽贡献医保力量。 

  市医保局还健全属地工作责任督办机制,确保全市医保脱贫政策落实在县(市、区)不打折扣。一是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对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的参保情况,医疗救助、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申请和鉴定情况实行周调度,实时掌握最新数据,及时掌握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对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待遇落实情况实行月调度,实时掌握各县(市、区)医保脱贫工作推进情况。二是建立工作台账。全面建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工作台账,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申请鉴定人员、鉴定符合人员、鉴定不符合人员三类情况建立县(市、区)、乡(镇)、行政村三级台账,完整记录贫困人口信息。对患重症特殊疾病的贫困人口建立专门台账分类管理,把符合重症疾病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保重症特殊疾病门诊保障范围。三是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建立脱贫攻坚专项督办工作机制,制定挂牌督战实施方案,组成3个督战工作小组,实地深入全市乡镇、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中开展抽查走访。坚持问题导向,敢于较真碰硬,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发督办通知单,同时抄送市脱贫办,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督促相关单位立即整改,确保发现问题整改不留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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