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年鉴(2021)专文·专纪(10)

“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综述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一)就业创业工作方面。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93063人,达到“十三五”目标任务的116.97%;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80532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801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由2016年的4.14%降至202012月的3.63%,控制在“十三五”规划目标4.2%以内。农村转移劳动力常年保持在120万人以上,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

(二)社会保障方面。截至2020年底,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78.84万人、8.77万人、114.64万人、19.07万人;征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分别为224755万元、95366万元、57699万元、2416万元,征收职业年金23678万元。遂宁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为91.27%,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十三五”规划任务目标。

(三)人才人事工作方面。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72349人,其中高级职称8108人,占比11.2%3项指标均达到“十三五”规划任务目标。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达23.7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37736人,达到“十三五”规划任务目标。

(四)劳动关系方面。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年均在8.5%以上,达到“十三五”规划任务目标;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6.5%,超过“十三五”目标任务1.5个百分点;劳动人事仲裁办案结案率为98%以上,超过“十三五”目标任务2个百分点以上。

(五)公共服务方面。截至2020年底,全市乡镇(街道)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标准化率达97.89%,社区服务站点(窗口)标准化率达100%,行政村服务站点(窗口)建成率达100%,全市发行社会保障卡358.35万张,持卡人口覆盖率达100%,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一是完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制定《遂宁市贯彻四川省〈“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的实施意见》,对全市“十三五”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目标、重点工作、载体工程、责任分工进行明确。出台《关于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构建新形势下扶持新兴业态发展、促进多渠道就业、提供优质就业服务的政策体系。二是狠抓创业带动就业。打造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24个,其中省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5个、市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4个,储备创业项目3000余个,开展创业培训8529人次。“十三五”时期,共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96亿元,扶持2125人成功创业,带动吸纳就业8069人;打造返乡创业示范基地70个,回引返乡创业人员6500余人,创办企业1654个,实现产值20.14亿元,带动就业3.45万人。举办两届遂宁市“就业创业博览会”。承办四川省首届“天府杯”创业大赛返乡下乡组决赛、四川省第二届“天府杯”创业大赛退役军人创业组决赛。陈海军“高、精、尖”复合电子材料项目获得首届“天府杯”创业大赛总冠军,遂宁摩天时代手机研发项目获得第二届“天府杯”创业大赛全省前6强并荣获总决赛三等奖。遂宁市政府两度被授予全省特别贡献奖。三是统筹做好各类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全市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登记入库20816人,通过帮扶促进19612人就业。民族地区“9+3”免费教育计划学生814人全部实现就业。全面实施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36720人次,认定就业援助对象19349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8013人。四是加强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完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等审批程序,优化办理流程和服务,组织从业人员培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健康发展。开展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春风行动等系列活动,通过网络服务平台发布岗位信息33万余条,为企业和劳动者搭建用工对接平台,共计举行大型专场招聘会480余场,提供岗位39.5万余个,达成意向性协议22万余人。

(二)城乡统筹的社保体系基本建立。一是扎实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建成遂宁市全民参保登记基础数据库,登记人口407万人(含非本市户籍参保人员29万人),占全市户籍人口的107.7%,其中入户调查8.9万人,占本市户籍总人口的2.35%。二是着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新、老征地人员社会保障政策平稳衔接,妥善解决征地农民社保遗留问题。制定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政策,完善工伤保险费率机制,试点开展工伤预防工作。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退休“中人”待遇兑现工作。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三是大力优化社保经办服务。持续完善五险合一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全面升级改造“金保工程”,扩大网络平台承载能力。全面启动社保综合柜员制经办服务。成功接入省级平台办理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推进社保业务清单梳理和本地业务系统与政务一体化平台对接。成功上线省级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系统。优化社银合作,推进线上办理、自助办理,强化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经办服务质效得到较大提升。四是强化社保基金监管。加强社保机构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制定业务经办操作规程,严格实行社保基金收支两条线,严格实行多级审核制,形成互相监督和制约的工作机制,构建集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从源头筑牢基金安全防护网。加大社保基金专项监督检查力度,保持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形成基金要情报告15期,向司法机关转送欺诈骗保案件5起。

(三)人才人事改革。一是加快构建较具竞争力的人才引进机制。成功实施四川中胜飞虹轴瓦有限公司“内燃机滑动轴承智能化装备技术生产线研究”引智项目。2018年获省外专局批准5个引智项目。推荐或协助市农业局、市扶贫移民局、市规划局专家赴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及以色列、德国参加培训项目。常态化实施“遂州英才”招揽提升工程,2016年以来,通过公开考试招聘、考核招聘和社会引进等方式,引进包括2400余名硕博研究生在内共计1万余名高层次人才和各类紧缺人才签约遂宁。开展“周末名师”“周末名医”“周末工程师”柔性引才活动,在教育、卫生等重点行业开展柔性引才活动1000人次以上。全市现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省有突出贡献专家、省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等高端人才437名。二是完善和兑现人才激励政策。制定实施办法,落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开展创新活动或离岗创新创业政策。建立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动态调整机制。开展首届“遂宁市人才创新创业奖”评选,8名优秀人才获此殊荣,93名基层一线工作者获评“优秀人才示范岗”。三是大力实施专技人才和技能人才培育工程。举办“海绵城市建设”省级高级研修班1期,举办“遂州专技骨干”等市级高级研修班3期,培养专技人才和管理人才220余人。深入推进知识更新工程,以“人工智能与健康”等主题,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培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7.48万人次。实施技能人才建设工程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市累计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4万余人次。建成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0个。评选出首届“遂州技能大师”5名、“遂州技术能手”20名。成功举办4届“遂州技能人才大赛”。创新建立技能人才岗位津贴制度,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培育高素质产业人才大军。四是创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环境。建立向基层一线倾斜的人才评价机制,对长期扎根基层一线,实绩突出、群众认可的人才,其工作经历和业绩贡献可作为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完善公开招聘制度,对革命老区考核招聘工作进行规范和调整,对五类急需紧缺专业人员实行文凭放宽。进一步完善基层事业单位招聘政策,鼓励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就地就业,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途径,切实解决乡镇事业单位招人难、空编多等问题。“十三五”期间,全市年均招聘事业人员1000余名;年均组织6万余人次参加各类人事考试,实现“零事故”目标。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建立完善工资支付长效机制。印发《遂宁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试行办法》,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缴纳工资保证金达8234.83万元。制定《遂宁市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管理办法》,设立应急周转金1000万元。成立遂宁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完成九批守信“红名单”企业考核,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将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不整改的12家企业列入“黑名单”。印发《遂宁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为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发挥劳动工资宏观政策指导作用。每年及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为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依据,促进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严格执行高温津贴标准每人每天18元。建立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工资集体协商。截至2020年底,全市企业签订集体合同2218份,其中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98份,企业集体合同26份。全市规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100%,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5.76%。三是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执行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公布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24小时值班电话,实行劳动关系重点案件按月跟踪督导制度。四是及时有效解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构建以乡镇(街道)、大中型企业、区域性和行业性调解组织为主体的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着力在基层发现和调解劳动人事争议,优先通过调解化解争议。未能调解的争议,引导依法分类进入仲裁、监察、司法、信访等法定途径处理。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把劳动争议仲裁庭直接搬到农家院子、企业车间、生产工地,就近办案,现场解决,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全市共计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205个、和谐园区10个、和谐乡镇35个、和谐街道(社区)17个,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保持在60%以上。

(五)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紧扣优化群众办事体验,提高满意度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权力运行清单,清理行政许可事项,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综合柜员制经办服务,落实经办服务“四不四少”要求,大力倡导“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全面清理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加强一体化政务平台建设,实现“全程网办”142项,占比96.2%。二是建立全域覆盖工作推进体系。成立全面建设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领导小组,深入市、县、乡镇开展集中调研,制定三年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清单。主动向省厅、市委市政府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积极协调财政,建立“金保工程”建设资金部分用于人社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机制。制定工作推进指导意见,明确具体工作项目,统一平台建设标准,规范服务行为,通过平时指导、定期调研、年终考评等方式指导督促工作落实。三是确定“四化”联动工作路径。坚持平台标准化、基础信息化、服务协调化、行为专业化“四化”联动,制定基层平台形象设计方案,争取财政资金,确保基层平台建设实现“七个到位”。开发金保系统与省厅公共服务平台对接程序,上线“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宁智慧人社”等新媒体媒介,改进企事业单位社保网上申报系统,推行“微信生存认证”,推出银社合作社保e缴费,上线运行综合柜员经办系统,社保卡全国异地住院即时结算、资格认证、关系转移、待遇领取等功能持续拓展。

(六)开展人社脱贫攻坚。一是牵头开展就业扶贫专项行动。制定就业扶贫专项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工作任务,细化项目安排清单、资金投入清单和任务分解表“三项清单”。印发《就业扶贫“五个实施细则”“一个验收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就业扶贫工作十五条措施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形成完善的就业扶贫政策体系。统计全市具备劳动能力贫困人员6.9万名,建立信息数据库。大力实施就业扶贫“1234工程”,抓实“三示范”建设,开展就业扶贫“三大行动”,促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6.9万人,开发公益性岗位5074个,打造就业扶贫示范村46个、示范基地63个、扶贫车间45个。4家企业被评为“全国就业扶贫基地”,3个就业扶贫示范村被评为“省级示范村”。成功承办全省就业扶贫工作现场推进会并作交流发言,遂宁市就业扶贫工作连续多年位居全省非连片地区第一方阵。二是深化社会保障扶贫。在全省率先启动社保扶贫工作,为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按300/人·年的标准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2018年将低保和特困人员新增纳入代缴范围。截至20206月底,全市共为51.19万人次适龄参保贫困人员代缴社保费1.54亿元,符合参保条件的贫困人员养老保险费代缴完成率达到100%。三是广泛开展人才扶贫。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落实倾斜政策,放宽乡镇事业单位部分岗位人才招聘条件。招募“三支一扶”志愿者88名。组织国、省、市专家服务团智力服务基层活动,邀请来自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200余名专家开展智力服务基层活动6期,解决基层技术难题367个,培训各类技术人才1.5万人次。四是落实驻村帮扶工作。落实“帮村强基”等四项专项帮扶活动,督导落实“两不愁三保障”重点工作,促进观音堂村、真武山村、龙翔村胜利摘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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