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遂宁市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工作综述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思路,围绕群众满意,以改革的办法、创新的思路、务实的工作,有序有力推进“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整治工作,解决一大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全面完成年度整治任务,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群众满意度达88.35%,较上年提高0.32个百分点。
一、主要做法
(一)坚持群众需求为导向,畅通群众参与渠道。一是组织开展“大梳理”“大走访”“大调查”“大征集”四大活动,多渠道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共梳理医疗卫生、教育保障、交通出行等方面具体问题60个。二是对60个具体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政策甄别,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通过媒体公开进行票选,按票数高低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确定10件作为年度整治事项。三是倡导和鼓励市民参与整治工作,通过持续征求群众意见,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结合工作实际研判采纳群众意见,实现党委、政府工作安排与人民群众真实意愿高度契合。
(二)坚持高位推动为引领,层层压实主体责任。一是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确定年度整治事项,分管市领导审定整治事项个性实施方案。二是牵头制定年度和季度整治任务,细化整治内容、工作要求,明确主责单位、责任单位,共同推进“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整治。三是主责单位成立工作专班,落实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和具体的推进步骤,统筹责任单位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一件一件抓落实,推动整治取得实效。
(三)坚持宣传报道贯穿始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一是在《遂宁日报》开设《2020年度“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整治进行时》专栏、在《新闻零距离》开设《2020年度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栏目、在《遂宁新闻联播》中开辟《聚焦“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整治行动》专题板块,定期进行专项报道,持续关注整治动态。二是通过网络新媒体先后刊发整治成效等各类稿件500余篇(条),累计阅读量超140万次,全程跟踪整治进度,人民群众持续有感。三是举办2020年度整治活动“市民圆桌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就整治工作与主责单位开展面对面质询,整治成效获得社会好评。
(四)坚持真督实查亮剑护航,确保整改持续见效。一是通过“遂宁市目标绩效督查管理系统”对整治事项进行立项跟踪,每月调度主责单位、责任单位工作开展和事项整治情况,实时掌握整治成效。二是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适时开展明察暗访,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各相关单位立行立改,举一反三,逐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年共开展明察暗访检查17次,前期发现并曝光的14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三是突出重点,加强对广场舞噪音扰民、活禽宰杀管理不到位等事项整治的日常监管巡查,杜绝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确保存在问题改到位、改彻底,并持续跟踪,扭住问题不放,形成长效机制。
二、工作成效
(一)关于“市城区大型公立医院部分检查不合理、检查结果不互认”的问题。印发《整治“市城区大型公立医院部分检查不合理、检查结果不互认问题”实施方案》,确定医学影像、临床检验等19项检验项目和2项检查项目结果互认范围,在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4家大型医疗机构进行实施,互认检验、检查结果13916例,互认率达99.1%。
(二)关于“城市新建区公交线路少、班次少,上下班等重点时段出行不方便”的问题。通过召开“开门问计,线网优化”座谈会和网上公告形式,广泛征求市民意见,制定实施公交线路调整方案,缓解高峰出行压力,新开通公交线路6条、优化调整线路9条,新购60辆公交车投入运行,市城区公交线路达到28条,基本实现大型小区公交线网全覆盖,市民出行便捷度得到提升。
(三)关于“市城区建(构)筑物临街面违规安装外置式防护栏(网)”的问题。发布全国现行有效关于建筑防护栏(网)的唯一管理标准(《遂宁市建筑防护栏(网)管理规范》(T/SNWY1-2020)),对市城区涉及干部、执法人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人员以及建筑防护栏(网)生产制作从业人员等进行业务培训,拆除违规安装的外置式防护栏(网)469个共8835.28平方米,有效制止违规安装外置式防护栏(网)635个共2433.2平方米,实现控新“零增长”。
(四)关于“市城区公办幼儿园数量较少,部分适龄儿童入园难”的问题。新建、改扩建6个公办幼儿园,财政投入9232万元,其中船山区天宫庙幼儿园已投入使用,其余5所正在加紧建设;回收6所小区配套幼儿园,均于2020年9月投入使用;接收2个PPP幼儿园,水库村幼儿园已投入使用,龙兴怡园幼儿园已竣工,待小区住户入住后投入使用。全年新增学位2660个,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44.92%,较上年增加13.52个百分点。
(五)关于“市城区部分安置房不动产权证书办理不及时”的问题。完成14个安置房项目不动产首次登记,涉及群众11364户,包括:遂宁经开区九莲小区三期、开源小区2-5号楼、龙坪小区A区、天府家园6号楼、富源新村、金涪小区、清净寺一期、流通坝二期、王家湾小区、机场苑B、C、D小区和市河东新区乘龙堰小区、联福东区等。
(六)关于“市城区绿道和公园路灯设置少,灯不亮”的问题。各辖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编制《照明设施管理与维护机制》《路灯光彩维护管理考核办法》,健全完善城区绿道和公园路灯的建设、维护管理和监督检查机制,市中心城区累计维修路灯2157盏,新增路灯731盏,维修灯柱18处、设备33套,修建绿株293株,线路维修更换4332米,绿道和公园内已有路灯亮灯率达到100%。
(七)关于“民办学校招生和收费不规范”的问题。出台《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遂宁市202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明确招生政策,开通“遂宁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严格执行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联合出台《关于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规范民办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备案制,严格执行无备案不收费,并对不按规定执行的民办学校在考核分配下一年度省市民办教育专项扶持资金时,实施从重扣减,对造成重大影响的,实施“一票否决”。全年共查处中小学各类违规收费共40余件,群众对教育收费投诉的处理结果满意率达到100%。
(八)关于“农贸市场活禽宰杀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按照从屠宰源头到销售末端形成齐抓共管、全链条监管模式,严格把控重点环节,将活禽违规屠宰行为高发区域作为重点区域,建立管理清单,对农贸市场活禽宰杀实施常态化巡查管控,共出动执法人员6887人次,排查农贸市场4403个次,关闭农贸市场内宰杀户292户,发现并整改活禽交易及宰杀问题486起,有效杜绝农贸市场活禽宰杀行为。
(九)关于“广场舞场地设置不科学、管理不规范、噪声扰民”的问题。拟制《遂宁市文明广场舞公约》《关于进一步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的通知》《广场舞健身活动管理自律承诺书》,引导广场舞爱好者自律守约,共签订自律承诺书2780余份;优化场地规划,先后完成广场舞活动场地优化调整136个,广场舞健身活动团队登记备案208个;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加强巡查监管,形成及时快速反应处置机制,先后开展专项整治行动54次,出动执法人员4600余人次、执法车辆1600余台次,检查广场舞健身活动团队873次,有效处理广场舞噪声扰民举报投诉135起,噪音扰民问题总体得到管控,形成全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
(十)关于“市城区部分道路施工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乱开乱挖现象,影响市民出行”的问题。出台《遂宁市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管理办法》《遂宁市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占道标志及围挡设置规范》,要求各地遵照执行;每月组织对主干路、次干路、支路进行全面排查,动态更新排查整治台账,对发现的问题点位及时移交城管执法部门督促整改,对不按要求整改的逗硬处罚,书面移交城管执法局调查处罚达15处,有效遏制道路施工项目管理不规范和乱开乱挖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