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年鉴》(2018)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就业创业】  一是完善就业政策体系。出台《关于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遂府发〔201717号)《关于进一步实施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的通知》(遂人社发〔201712号)《遂宁市失业保险援企稳定"护航行动"工作方案》(遂人社办发〔2017218号)等政策措施,提高就业创业政策集合度,发展新形态、新模式就业创业空间,提高经济增长带动就业创业能力。二是促进重点人群就业。畅通劳动就业双方供求信息,定期开展招聘活动,集中举办"春风行动"等专项就业活动,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及时推送企业岗位和求职人员信息,落实失业登记、岗位补贴、社保阶段性降费、失业保险援企稳岗等扶持政策,促进各类人员就业再就业。全市登记入库2017级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2764人,就业率达95.54%。全年城镇新增就业3930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02%,完成农村富余劳动力输转就业127.02万人,实现劳务收入175.25亿元。三是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建立创新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建创业专家指导志愿团队,包装储备创业项目,推进创业担保贷款落实,表彰创新创业示范企业和个人,大力回引川商遂商返乡创业。建成各类创新创业孵化园区(基地)22个、各类众创空间总面积达到20余万平方米。全年扶持364名高校毕业生创业,促成川昊精工机械等160余个川商遂商项目返乡创业,新增返乡创业3150人,创办企业613个,实现产值6.15亿元,带动就业1.62万人。四是提升劳动者就业技能。根据用人单位主体需求,开展订单式培训、企业岗前培训和在岗提升(学徒式)培训,全年完成各类职业技能提升培训1.06万人。实施就业促进扶贫专项计划,打造就业扶贫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和示范村,扎实推进就业脱贫攻坚工作,完成贫困家庭技能脱贫培训2487人,实现2017年计划脱贫且有劳动力的贫困家庭至少1人就业的目标。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一是加大社保扩面征缴力度。全市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全面完成年度参保任务数,全年社保基金征收45.85亿元、支出78.70亿元。二是持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妥善解决老征地农民社保遗留问题,办理失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80151人。出台《遂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遂府办函〔2017208号),建立统收统支的市级统筹模式;完成大病保险新一轮公开招标工作;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105个病种实现按病种付费;36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制定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政策,完善工伤保险费率机制。调整生育保险费率至0.8%,并将机关单位(含参公单位)纳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全额代缴20.4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基本医保参保费用,实现100%参保,贫困人员县域内住院7.17万人次,基本医保等政策性支付2.87亿元,个人自付比仅为6.31%。为2017年计划脱贫的25 887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2511.81万元。三是大力优化社保经办服务。建成遂宁市"全民参保登记基础数据库",登记人数398.5万人(含部分非遂宁户籍人口)。推行社保综合柜员制办公服务,社保经办服务实现"一站式""一单式"办结。开通省级平台办理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14家定点医疗机构联入国家或省级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平台。四是强化社保基金监管。组建市、县两级社保基金社会监督员队伍,构建多层次监督体系。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检查4次,加强社保经办机构风险管理,形成常态化监管高压态势,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完整。

【人才队伍】  一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制定《遂宁市扩大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自主权十条政策》(遂人社发〔201753号),扩大用人单位权限。实施"遂州英才"招揽行动,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46名,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短缺人才239名。开展"周末名师名专家"柔性引才活动,引进市外名优专家200人次。举办全省"海绵城市建设"高级研修班、"遂州专技骨干班",培养高级专技人员120余名。推荐四川绿然集团等3家企业申报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国开区成功评选为"省级专家服务基地",建成市级专家服务基地12个。全市3.5万名专技人员参加在线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培训。二是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高素质产业大军的十条措施》,着力打造"遂州工匠"品牌。建成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家、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7家。成功举办首届"遂州技能人才大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三是优化人才公共服务。落实激励政策,向市本级引进的69名高层次人才发放激励资金114.92万元。顺利完成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就业许可"两证合一"试点工作,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27件次。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全年市本级调流配人员258名。开展职业资格清理"回头看",43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项目停止考试鉴定发证。完成职业资格鉴定9 031人,新核发职业资格证书7482本。全年举办各类专题培训班8期,培训各类人才1300余人次。

【干部人事工作】  一是创新公务员队伍管理。创新平时考核纳入绩效二次分配,市、县、乡三级机关事业单位2万余名工作人员参加平时考核,实现全覆盖。推进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轮岗交流,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全年新录用公务员481名。对全市各级行政机关8 000余名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开展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做人民满意公务员"为主题的网络全员培训。二是完善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全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772人,考核招聘253人,完成280个单位岗位设置,新增五级岗位152个,为市直5家单位设置6个特设岗聘用引进6名高层次人才。放宽乡镇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政策、岗位设置,激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事业单位工作。新招募31名高校毕业生到贫困地区从事"三支一扶"工作。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597名编外人员建立档案信息并实行动态管理。三是做好军转安置和人事考试工作。妥善安置省下达遂宁市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51名、随调家属2名工作任务。组织6万余人次参加各类人事考试42项,实现安全"零事故"。

【优化收入分配】  一是深化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出台国有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基数认定等4个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相关配套办法,对26户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统筹推进全市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二是推动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建立集体合同制度,落实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增强劳动者薪资协商话语权。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全市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380/月,非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小时。发布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指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岗位薪酬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三是促进城镇居民增收。建立城镇居民收入数据采集、专项督查和协同调查3项制度,及时掌握居民收入的各项指标和数据动态,推动城镇居民增收。2017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308元,增长8.7%。四是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协助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完成各级法院的法官、检察院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工资套改兑现工作;完成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正常晋升、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方案审批等工作。

【和谐劳动关系】  一是加强和谐劳动关系机制建设。成功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园区、乡镇、街道社区62个。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5.3%,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89.8%,全市规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100%。二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推行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查处劳动保障投诉案件1026件、追讨工资5694.09万元。完成遂宁市第七批"守信红名单"企业考核,表彰遵守劳动保障法规情况良好的民营企业。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案件曝光制度、农民工工资拖欠应急周转金制度,从源头上预防欠薪。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推进新开工项目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或委托发放农民工工资。三是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加强场所、制度、队伍和信息化建设,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功创建省级"示范仲裁院";强化调解、仲裁、诉讼衔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推进调解仲裁办案系统建设,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效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98%以上。

【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推进服务平台标准化。全市120个乡镇、街道建成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或设立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窗口,配备设施设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完善村、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全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建成率达95%,标准化规范化率达90%。二是推进服务基础信息化。实现省、市、县、乡四级金保网络贯通并向社区延伸,完成"金保工程"升级改造,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全市城乡居民社保卡持有人数达240余万人,建立"遂宁智慧人社"等微信公众号,开通"村医通"手机APP,开展银社合作"e缴费",便捷服务参保群众。三是推进服务机制协调化。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一体化政务平台建设,对保留的78项行政权力事项、196项公共服务事项简化流程、缩减环节,办结时限平均缩短5个工作日,按时办结率达100%。推行五险统征和社保综合柜员制办公,整合服务项目、再造经办流程,努力实现"遂宁人社事,最多跑一次"目标。四是推进服务行为专业化。坚持"立规范、抓培训、强督促"推进服务能力建设,对基层平台经办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实现全员持证上岗服务;开展"党性教育""提升服务能力"主题培训班3期,培训350人,提升系统职工服务专业化水平;集中整治人社领域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常态化开展政风行风督查,提升群众满意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