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第三次新闻发布会
秋季秸秆禁烧专场新闻发布会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来参加遂宁市生态环境局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的主要内容是遂宁市空气质量状况和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
一、1-8月空气环境质量状况
今年1-8月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为91.8%,同比上升0.8个百分点,较全省平均值(87.5%)高4.3个百分点;PM2.5(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31.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8%,较全省平均值(34.2微克/立方米)低2.9微克/立方米;PM10(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为4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0%,较全省平均值(52.8微克/立方米)低3.8微克/立方米。
综合分析,从成都平原地区来看,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PM2.5、PM10三项指标分别列居第1、第2和第2位;从全省来看,三项指标分别列居第7、第7和第6位。
二、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
为保护遂宁的蓝天白云,按照《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遂府办函〔2019〕50号)及革军书记批示精神,市政府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秋季秸秆禁烧工作。
(一)完善工作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要求,于今年6月27日出台了《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遂府通〔2019〕1号),明确禁烧区域和时间,以及违法焚烧秸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强化部门协作
印发了《遂宁市2019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遂污防攻坚办〔2019〕6号),逐一明确了市委宣传部、市委绩效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职责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联动合力。
(三)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络开展了多次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宣传。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微博进行了5次专题宣传。同时,各级各有关部门还通过召开坝坝会、印发倡议书、签订承诺书、悬挂宣传横幅等不同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法律法规要求,政府通告规定,秸秆焚烧的危害性和秸秆综合利用的支持政策。
(四)严格督导问责
8月29日印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督查工作的通知》(遂环函〔2019〕190号),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执法局分别组成督查组,采取不定时间、不定区域、不打招呼、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对各地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露天焚烧火点、烟雾或黑斑及时通知属地到现场处置。若属地超过30分钟未到达现场处置,则对该地开展专项督查。截至目前,全市已出动秸秆禁烧巡查组86组次,出动554人次,220车次,开展了两轮秸秆禁烧巡查工作。发出督查通报1期,共发现火点24处、黑斑3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严控城市"五烧"。按照"属地管理、划片包干"的原则,我局将严格要求各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建立县(区)联系乡镇、乡镇领导联系村组、村组干部联系农户的分片包干责任制,实行网格化管理。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升禁烧意识。我局将继续联合各类媒体,持续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有关政策。督促各县区、园区组织干部深入每家每户、田间地头,向农民讲道理,面对面"打招呼",形成群众"不敢烧、不愿烧"的氛围。
(三)进一步加强督导巡查,严格逗硬考核。我局将坚决贯彻市委革军书记的批示精神,继续开展拉网式、全方位的巡查督导工作,对发现的秸秆焚烧问题全市通报,严格扣减属地年度生态环境目标分值,确保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圆满完成。
问题一:焚烧秸秆有哪些危害?
一是污染空气环境,焚烧产生的浓烟中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不仅污染空气,而且严重影响人体健康;二是威胁交通安全,焚烧产生的浓烟很可能直接影响铁路、公路的正常运营,引发交通事故;三是形成火灾隐患,秸秆焚烧导致火灾频发,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四是破坏土壤结构,焚烧秸秆后留下片片焦土,直接烧死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使土壤丧失肥力,不利耕种。
问题二: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将受到什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规定,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可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并对秸秆焚烧的行为人予以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题三:广大农民朋友在秸秆禁烧方面应当如何做?
一是在思想上,消除"秸秆焚烧肥田"误区,充分认识秸秆焚烧对生态环境的极大破坏、对自然资源的严重浪费,以及对农作物生长造成的不良影响;二是在行动上,积极投身秸秆禁烧活动,不仅带头拒绝焚烧、妥善处理自家秸秆,还要主动监督、主动制止他人焚烧秸秆,人人争做环保模范;三是在利用上,积极想办法、添措施,通过秸秆切碎还田、栽培食用菌、制作饲料等途径,对秸秆综合利用、变废为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