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遂宁市九项民生工程及16件民生实事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7年,全市九项民生工程(省下达的民族地区帮扶工作不涉及我市)73个小项全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其中27项超额完成目标任务;16件民生实事23个小项全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其中8项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各级财政预算安排34.82亿元,下达40.62亿元,占计划投入的116.6%;资金拨付38.38亿元,占计划投入的110.2%。
(一)就业促进工程资金预算安排8 571万元,实际拨付1.12亿元,拨付比达130%。项目具体完成情况为:城镇新增就业3.4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3%;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2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4%;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522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6%;城镇登记失业率低于4.02%;2014级藏区"9+3"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100%;劳务培训2 43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7%;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3803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6%;发放大学生创业补贴364 万元;发放大学生创业贷179.9万元,直接扶持20人创业,带动51 人就业;帮扶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 63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75%;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3.4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51%。
(二)扶贫解困工程资金预算安排3.3亿元,实际拨付3.58亿元,拨付比达107%。项目具体完成情况为:扶持农村2.5万人实现脱贫;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重点救助对象,经各类医疗保险报销后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救助比例不低于70%;法律援助1.77万人次,完成目标任务的147%;新建4个乡镇街道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享受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3.03万人,特别扶助1986人;困难职工救助2400人次;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5918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34%;为5 745名贫困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完成目标任务的330%;为35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为228名脑瘫儿童提供康复救助;救助50名贫困家庭听力残疾儿童。
(三)教育助学工程资金预算安排3.3亿元,实际拨付3.7亿元,拨付比达112%。项目具体完成情况为:减免9 894名在园幼儿保教费;对24.1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作业本;对3.04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发放生活补助;中职学校招生1.19万人;为4549名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资助1241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免除2.1万名除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外的中职学校学生学费;为1.64万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免除1.48万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资助950名2016年及以后新入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学生;资助2756名家庭困难职工子女上学;资助96名业余训练贫困学生运动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4.22万人;"三区"教师人才支持39名;教育助学项目均据实据效补助,实现应补尽补。
(四)社会保障工程资金预算安排16.8亿元,实际拨付17.8亿元,拨付比达105%。项目具体完成情况为: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分别达到每月460元、275元;新增养老床位2 890张;维修改造养老机构床位1400张;建设152个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10.3万名困难家庭中的失能老人和80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7%,参保居民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75.4%;为4.3万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完成目标任务的121%;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554户,完成目标任务的138%。
(五)医疗卫生工程资金预算安排1.7亿元,实际拨付1.72亿元,拨付比达101%。项目具体完成情况为: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96.3%;实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婚检率达90.3%;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65万对,完成目标任务的135%;抽检512批次大宗食品样品。
(六)百姓安居工程资金预算安排3.59亿元,实际拨付4.06亿元,拨付比达113%。项目具体完成情况为:实施农村危房改造5203户;改造城镇危旧房棚户区1.3万户;发放租赁住房补贴2 352户,完成目标任务的131%;建成省级安全社区4个。
(七)民生基础设施工程资金预算安排2.29亿元,实际拨付3.4亿元,拨付比达148%。项目具体完成情况为:县乡道改造137公里,完成目标任务的124%;村道改造136公里,完成目标任务的136%;国省干线公路路面使用性能指数达到89.2;解决1.8万名脱贫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建成渡改公路桥1座。
(八)生态环境工程资金预算安排4063万元,实际拨付4077万元,拨付比达100.3%。项目具体完成情况为:管护国有林3 401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27.4万亩;补偿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107.12万亩。
(九)文化体育工程资金预算安排4534万元,实际拨付4582万元,拨付比达101%。项目具体完成情况为:免费开放图书馆6个、文化馆6个、乡镇文化站105个、社区文化中心8个、博物馆纪念馆3个、美术馆3个;开放体育场馆体育锻炼120万人次;放映农村公益电影2.45万场;完成电视户户通建设5 000户;完成行政村广播村村响建设30个。
(十)民生实事资金预算安排19.86亿元,实际拨付21.58亿元,拨付比达108%。项目具体完成情况为:为20.4万贫困人口代缴基本医保个人缴费,完成目标任务183%。建档立卡人员县域内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达100%。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2199万元,完成目标任务213%;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3879人;建立11个基金对贫困家庭在教育卫生方面的特殊困难实行救助;向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每人每月70元;全面实现低保线和贫困线"两线合一"3300元/年;12个城镇、100个村实施生活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实施重点流域污染防治的2个项目已开工,推进顺利;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防灾避险搬迁安置57户;对贫困家庭发展产业给予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5个、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323个。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把民生工程摆在突出位置。市委、市政府把实施民生工程及民生实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落实。一是党政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调研指导民生工程项目,并提出工作要求。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分别对民生工程工作做出安排,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想办法、添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二是分管市领导专题研究。分管市领导定期研究分管领域的民生工程项目,及时约谈工作推进不力的责任单位负责人,责成其正视问题、攻坚克难,尽快赶上序时进度,不拉全市后腿。三是提升民生主办规格。党委政府督查机构整合后,民生工程相关工作实现由政府主抓、政府督查室主办转变为市委领导、政府主抓、市委、市政府目督室主办的规格提升。
(二)持续发力,推动民生项目有序实施。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省上关于民生工程及民生实事的相关工作要求,开展业务培训,传导工作压力。组织财政、审计等市直部门现场检查指导,督促资金拨付进度,纠正违规行为,确保资料完整规范、账实相符。二是加大督查力度。市委、市政府目督室先后3次组织全覆盖的现场督查,查找问题,列出清单,点对点通报到责任单位,督促限期整改。市直牵头责任部门分行业分系统开展现场督查,各县(区)、市直园区多次组织开展对标自查,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全年发出民生工程相关督办通知15期、督查通报12期、督查报告13期。三是创新督查方式。探索建立"互联网+民生"模式,将民生工程及民生实事项目全部录入市目标督查管理系统,通过文字材料、图片信息、动态视频等方式,全过程实时了解推进进度。
(三)强化考核,改进民生工程考核办法。修订出台《遂宁市民生工程及民生实事考核办法(试行)》,设计更科学、考核更精准。一是新增对民生资金执行情况的考核。将资金是否足额配套、预算是否及时下达、资金是否及时拨付等纳入考核内容。二是新增日常动态情况的考核。加强过程管理与责任单位监督,对项目实施、资金拨付未达序时进度的,扣减目标考核分值。三是压实牵头责任部门的责任。要求市直牵头责任部门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审核把关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