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年鉴》(2015卷)工商行政管理

遂宁年鉴2015工商行政管理

 

【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一是登记制度改革成效显著。3月1日,遂宁市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以来,全市共受理公司制企业核名申请2495件,新设立登记私营有限公司1893户,新增注册资本109.9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7.82%、63.47%、94.46%;市本级作为最先试点单位,已受理并登记"先照后证"市场主体1044户。二是市场主体数量持续增长。全市新发展各类企业2477户,其中,内资企业174户、私营企业2299户、外资企业4户,新发展个体工商户11949户,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231户。至年底,全市有各类企业13281户、个体工商户10039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469户,其中,有家庭农场297户。三是商标战略品牌效应突出。全市新增注册商标482件、省著名商标7件、中国驰名商标2件。全年累计有注册商标4687件,其中,市知名商标146件、省著名商标40件、中国驰名商标9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件,位居全省同类地区前列。四是大力发展"守重"企业。2014年,全市3户企业被国家工商总局公示为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全市累计有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0户、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50户、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21户。

【改革工作】一是做好工商体制调整工作。加强与省局、市委组织部、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预算等方面做到家底清、数据准、资料全、情况明。11月17日,市政府召开市工商局体制调整对接联席会议,市工商局正式由垂直管理划归分级管理。二是推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建立"1+4+32"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政策体系。即,以《遂宁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为指导,以《遂宁市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试行)》《遂宁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遂宁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工作方案》和《遂宁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先照后证"试点改革方案》等4个配套改革文件为制度保障,32个涉及行政许可的监管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共同推进。3月1日起,全市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全面施行;7月10日起,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在全市开始施行;9月1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推进实施大会,在市本级正式推进实施"先照后证"登记改革,9月2日,发出四川省首张"先照后证"营业执照;10月1日开始,全面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全市共有1840户企业完成网上年报,各类企业换发新版营业执照7412张,换照率达87.2%。省委改革办、政研室调研组对此给予高度评价,认为遂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有担当、抓得实,取得阶段性成效,很多方面走在全省前列,试点经验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三是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市政府印发《遂宁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公布的目录仅保留10个大项20个小项的前置行政审批,将139项原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事项,有效促进简政放权。政务中心工商窗口被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表彰为"四川省政务服务示范窗口"。四是发挥职能协助企业做大做强。通过履行股权出质、动产抵押登记等工商职能,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共办理股权出质登记223户,实现融资28.47亿元,办理动产抵押登记311份,实现融资23.6亿元;指导四川铭家广告装饰有限公司进行CNAAⅡ认定,截至年底,全市有广告企业594户,其中,国家级广告企业3户、省级广告企业13户。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一是开展"遂宁红盾春雷2014"系列专项行动。全系统开展"查处不合格商品""打击傍名牌""整治虚假宣传""治理货车非法销售改装拼装""规范投资融资理财行业""市场主体信用建设"等6项"遂宁红盾春雷2014"专项行动,共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案件203件、违法违规销售机动车案件20件、广告违法案件67件、"双打"违法案件49件,在全市范围内暂停投资、融资理财信息咨询等公司核名和登记,较好地遏制了非法集资行为蔓延。二是强化日常监管执法。发放户外广告发布登记证347件,监测广告11897条次,监测网站873家次;查处农资违法案件68件、商标违法案件32件、合同违法案件28件,查处无照经营户144户,取缔13户;开展格式合同备案5份,调解各类合同纠纷案件165件;共主动监测商品401批次,配合省局在遂监测商品115批次;全系统组织开展打击传销行动15次,捣毁取缔传销窝点35处,遣散参与传销人员636人,刑拘6人。三是建立完善网络商品交易行为监管机制。利用省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对全市274个电子商务网站建立基本档案,并对入库网站进行网络巡查,已巡查网站826个次,对风险较大的27个网站列入重点监控范围,对存在问题的8家网站要求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问题的3家网站进行及时查处。2014年,全市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1745件,案值1318万元,其中,万元以上大案146件。全系统实施各类行政指导3779件。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是深入推进消费纠纷巡回法庭制度。市工商局将行政执法与消费调解相结合,与人民法院联合成立消费纠纷巡回法庭,在2013年蓬溪县成功试点的基础上,2014年在全市推广。6月11日,市工商局、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遂宁市消费纠纷联动调处推进会。全市共建立消费纠纷巡回法庭7个,在各基层工商所均设立消费纠纷巡回法庭调解室,共调处各类消费纠纷案件383件。二是完善"12315"平台与"12345"平台衔接工作。有效整合服务资源,提高工作效率。2014年,"12315"指挥中心共接到"12345"政府服务热线转来的交办件1063件,其中,咨询112件、投诉918件、举报33件,办结率100%,回访率100%,满意率97%。2014年,接到群众来电7982件,其中咨询6598件、投诉1342件、举报42件,投诉举报办结率97%,发布消费提示和警示24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6.74万元。全市已建设完善规范化、标准化12315联络站55个、"12315"维权服务站90个,创建消费教育示范基地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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