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生态环境工作综述
一、空气环境质量改善
“十三五”期间,遂宁坚持把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作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一号工程”,深入开展工业企业达标、扬尘污染整治、移动源污染整治、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重污染天气应急、科技提升“六大行动”,强化PM2.5(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深化区域联防联控,加强与南充、德阳、绵阳等周边城市协作。2020年遂宁优良天数为348天,同比增加7天,优良天数率为95.1%,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29.0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7.1%,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较2015年上升14.4%,实现“十三五”以来最优(2019年遂宁市进入空气达标城市行列)。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
“十三五”期间,遂宁以“稳定涪江、巩固郪江、攻坚琼江”为重点,严格落实河长制,进一步加强辖区流域和重要湖泊湿地生态保护治理,扎实推进城乡生活污染处理设施补短板工程、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削减工程、工业污染治理工程和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四大治水工程”,强化水环境质量预警和研判,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截至2020年底,4个国省考核断面中玉溪、梓江大桥断面水质为Ⅱ类,光辉、郪江口断面水质为Ⅲ类,水质同比未降类别;无劣V类水体,水质达标率达到100%,较2015年上升50%。5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达100%,4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部完成“划、立、治”工作,72.5%的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水环境质量实现“十三五”以来最优。
三、土壤环境质量稳定
“十三五”期间,遂宁加强土壤环境监测、土壤污染分类管控、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加快推动8个污染地块的详查和风险评估,完成船山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示范区成效提炼,“土十条”实施情况考评连续两年获全省“优秀”等次。2020年,遂宁土壤环境质量稳定可控。
四、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
“十三五”期间,遂宁以“源头防控、污染防治、生态防护”为举措,完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管理,全面推进减排项目建设。一是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目标完成方面。遂宁市于2019年完成“十三五”水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2020年仅需上报减排项目即可完成目标任务。2020年,全市共计上报水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42个,化学需氧量削减6632.77吨,氨氮削减687.75吨,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二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目标完成方面。2020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削减410.71吨、264.47吨,较2019年分别削减6.80%、3.43%,较2015年分别削减30.50%、12.52%,2020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累计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为2322.20吨、451.78吨,所有指标均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十三五”减排目标。三是碳排放强度下降方面。2020年,遂宁市不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推进节能减排降碳重点工程,强化工业、建筑、交通、商贸流通、公共机构能源管控,不断优化能源结构,积极开展节能低碳宣传,取得良好成效。完成省下达“十三五”碳排放强度控制目标任务。四是重金属减排目标任务方面。遂宁市涉重点行业重金属企业为四川力扬工业有限公司、四川君格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遂宁市宏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3家。其中:遂宁市宏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已停产,四川力扬工业有限公司和四川君格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正常生产。2019年11月13日,四川力扬工业有限公司通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减少铅排放14.62千克,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