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能在父母之间分配吗?(市税务局)
 答:可以。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两人各按照每月500元扣除。这两种分配方式,父母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咨询电话:0825-12366,0825-2317778。办公电话:0825-2318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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