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年鉴》(2019卷) 专 文(2)

2018年遂宁市整治

“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工作综述

 

2018年,由市委办公室牵头,在全市推进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全市(含县区、园区)共投入整治资金15.04亿元,不动产不能及时登记、集镇缺少公厕、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群众反映突出的10件事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扎实推进,全市信访举报问题同比下降36.8%,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群众满意度指数持续提升,遂宁开展整治活动情况被2018129日《四川日报》头版头条和四川广播电视台《四川新闻》报道。

一、高位推动凝共识,打造服务群众新平台

坚持把整治活动作为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在解决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上下功夫”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实践,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载体、作为提升执政本领的重要抓手和解决民生问题的切入点,把整治活动纳入2018年度全市重点绩效目标考核内容予以推进。

围绕广泛收集问题、评估确定问题、推进整治实施三大环节,优化流程设计,做到统筹安排、市县联动,全域推进。4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的方案》,对全市整治活动三个阶段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5月和7月,市委分管领导先后2次召开全市整治工作推进会议,全面推动全市面上整治工作;7月,由涉及整治事项的各政府职能部门针对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分别制定《整治实施方案》,报经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审核同意后,正式启动实施整治具体工作。

二、党群互动聚合力,畅通群众参与新渠道

坚持整治为了群众、整治面向群众、整治依靠群众、整治服务群众的工作原则,主动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以工作实效取信于民,坚决防止“闭门造车”搞整治。

(一)向群众问需,尊重群众知情权。坚持开门问需主动问需,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和市统计局分别牵头,组织开展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大梳理”“大走访”“大收集”和“大调查”活动(以下简称“四大活动”),走访群众、老党员、信访户,梳理群众来信来访,发放调查问卷8800余份,征求各类意见建议7500余条,经分类汇总梳理出基础设施、食品安全、交通出行、城市管理等33个方面问题87个具体事项。

(二)由群众选择,尊重群众自主权。按照“公开民主、层层筛选,政策甄别、群众投票”的方法步骤,对33个方面问题87个具体事项由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政策甄别和可行性评估;由市委宣传部组织开展网络票选,由群众投票方式来选择最终整治问题。先后形成问题清单5稿,逐步锁定群众最不满意的15件事,提交市委常委会会议集体审议,并确定10件事纳入2018年整治工作内容。

(三)采纳群众建议,尊重群众参与权。坚持“民事民作主,民需民谏策”,利用报纸、电视、新媒体等多种平台,开设宣传专栏,面向群众问计问策,对群众提出的建议意见,由媒体反向咨询相关职能部门,对能采纳的直接纳入整治措施,对不能采纳的公开作出解释,真正让全程“阳光”。2018年,面向群众问策共征集到有价值的建议285条,在全社会引起广泛关注。

三、整体联动促推进,完善整治工作新机制

整治活动坚持“党委主导、政府主抓”的工作原则,“公开民主、分步实施”的步骤方法在全市分层分级整体同步推进。

(一)市级整治与县(区)、园区整治联动。整治活动按照市县统筹、上下结合的模式在全市开展,各县(区)、园区在落实市级“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整治任务基础上,牵头负责开展本辖区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在全市形成同心同向、同频共振、同步推进的整治格局。

(二)党委主导与政府主抓联动。由市委办公室、市纪委监委机关总牵头,聚焦收集群众意见、甄别评估问题、确定整治事项、实施整治任务等活动环节,优化顶层设计,形成全市面上整治活动方案;在实施具体整治任务阶段,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协调政府职能部门推进整治具体任务,对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市长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推动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三)督促检查与部门整治联动。建立牵头单位、实施责任单位、督查单位、纪检机构联动督查和分层分类督查机制,采取电话抽查,实地督查,随机访查,定期督办等方式,对各项整治工作严格跟踪问效问责。对出租车服务差等整治事项通过《阳光问廉》全媒体大型直播节目集中回应群众诉求,公开曝光问责、逗硬整改追责,督促整治任务落地落实。

(四)氛围营造与整治推进联动。制定整治活动专题宣传方案,在全媒体平台开设专题专栏,推出深度报道148篇;策划公开征集整治良策——“金点子”活动和“暖心故事会有奖征集活动”,征集群众意见建议和征文600余条(篇);举办2018年度整治活动“市民圆桌会议”,组织市民代表就整治工作与主责实施单位开展面对面质询,通过新华社现场云及遂宁新闻网全网平台进行现场图文直播和视频录播;在户外广告牌、LED显示屏、城市主干道等显著位置滚动播放整治活动宣传标语11.4万余条(次)。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响,形成群众关心关注整治、支持配合整治、积极参与整治的浓厚氛围。

四、迅速行动抓落实,确保整治活动新成效

针对每一件具体整治事项,由政府职能部门主责,围绕整治目标,制定详细台账,列出任务清单、细化工作举措、亮出时间节点、落实机构人员,扎实推动整治实施,整治工作亮点纷呈,成效明显。

(一)部分楼盘未批先售,不能网签备案问题。由市住建局主责,出台《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未批先售不能网签备案问题举报受理规定》,建立完善监管长效机制;对市城区28个新增商品房预售项目严格监管,预售资金监管总金额达6.61亿元,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擅自销售商品房的行为得到全面遏制。

(二)不动产登记不能及时办理问题。由市国土局主责,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将抵押登记服务延伸至银行,实现不动产登记最短1小时办结。全年已完成国泰小区、核桃湾农贸市场、长乐湖畔、嘉园公寓等16个楼盘的首次登记,妥善解决6988户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三)机动车辆乱停乱放,城区停车不规划问题。由市公安局主责,在市城区增设9处电子监控抓拍设备,施划临时停车泊位521个;集中开展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违法行为7.5万余起,查扣电动三轮车、四轮车541台,人力客三轮车103台,城区交通秩序得到改善。

(四)占道经营和小区乱搭乱建问题。由市城管局主责,增设便民服务点23处,对重点区域占道经营较为集中、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56处点位,实行常态化网格化严格管控;全年共拆除小区新增及存量违法建设8600余平方米。

(五)出租车经营不规范,网约车非法营运问题。由市交运局主责,查处出租汽车违规经营361辆。督促滴滴公司在遂宁清理不达标车辆5285台,封禁背景审核未通过司机、有违法犯罪记录司机和服务质量较差司机206人。通过整治,市城区三证齐全网约车达到905辆,位居全国第25位(含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合规网约车接单量占平台总订单的78%,位居全国第3位,滴滴公司将遂宁市作为网约车合规工作样板城市向全国宣传推广。

(六)针对老年人售卖保健食品药品,虚假宣传、欺诈消费问题。由市工商局主责,检查保健品经营户2331户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04份,立案调查48件,简易程序处理11件,移交公安机关1件,取缔非法会销场所30处,解决涉及老年消费投诉纠纷126件,为老年人挽回经济损失88.9万元。

(七)集镇缺少公共厕所,垃圾露天堆放、清理不及时问题。由市住建局主责,共投入资金2580万元,新建镇(乡)公共厕所33座,改建镇(乡)公共厕所126座,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镇(乡)集镇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八)餐厨废弃油脂收集处置管理不到位问题。由市住建局主责,实行餐厨垃圾收运辖区负责制,餐厨垃圾统一收运到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加强市城区餐厨垃圾收集运输队伍建设,公开招标确定一家企业对市城区餐厨垃圾进行统一收运,确保监管履责到位。

(九)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不能就近检测问题。由市食药监局主责,购置食品快速检测车5辆,设置快速检测点78个,完成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14844批次,基本满足群众及时、就地、就近检测需求。

(十)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由市人社局主责,共检查排查各类规模企业1067户、施工工地127个,受理欠薪案件1079件,为9566名农民工追回工资8097.18万元;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6.3%,农民工工资总包直发率达到96.6%,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率94%,按月足额发放工资率97.4%,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现“零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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