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保障】 一是围绕园区发展强化保障。组建遂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机构,明确管理机构的职能职责、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优化农业园区管理机制,完善编制资源保障,加快培育农业发展新动能,为创建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打下坚实基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以申报园区管理机构升格为契机,及时将中国西部现代物流港、射洪县经开区、大英县工业集中发展区等5个园区向省委编委集中申报。力争通过规范园区管理机构规格,着力解决园区发展力量不集中、资源配置不合理等突出问题,推进遂宁市产业园区全面发展。二是围绕绿色发展强化保障。在全省率先启动"河长制"工作,在市水务局设立河长制办公室,明确相关机构具体承担河长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并通过加强班子建设、增加人员力量和优化内设机构等方式,为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提供体制机制保障。设立绿色发展学院,为统筹推进绿色经济发展和理论研究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在全市编制总量内及时为市环保局调剂增强环保督察工作力量,设立市环境保护局市直两园区分局和监察执法机构,理清市直两园区环境保护监管机构职能职责,确保环保监管职责在全市全覆盖。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旅游经济强市的战略目标,进一步强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协调职能,将市旅游局更名为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并设立旅游总监,从体制上有效保障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和监督管理。三是围绕人才强市强化保障。积极探索创新人才与编制管理的有机结合,研究出台《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建立高层次人才专编专用专项管理机制和高端人才引进编制预留制度;在全市空缺编制紧张的情况下,将年度用编计划的30%专门用于保障引进高层次人才,在市本级事业编制总量中调剂解决人才专项编制,实行单列管理、动态调整,着力破解人才引进的瓶颈制约。全年引进硕博以上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493人,进一步夯实推动遂宁市"加快发展、弯道超车"的人才厚度。
【改革攻坚】 一是推进“放管服”改革。有序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注重改革推进的统筹协调,建立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参与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整体推动改革试点工作。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组织保障等,并经省委同意在船山区、射洪县开展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调整理顺全市城市管理体制。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划归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集中行使,进一步明确城市管理部门职责划分;综合设置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机构,整合归并执法队伍。多领域探索综合执法改革。将分散在市林业系统5大类74项行政处罚权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调整由市森林公安局集中行使;依据"市一级执法"原则,协同做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指导市农业局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执法职能,减少执法队伍,将分散在内设机构和有关单位的行政处罚权交由一个执法机构集中行使;指导大英县在回马镇探索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围绕"一支队伍管执法",依法下放首批8个县直部门148项行政处罚权,由大英县回马镇综合执法机构统一行使,减少执法队伍和执法层级。二是立足体制机制优化,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圆满完成纪检派驻体制改革工作,出台《关于全面落实市纪委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的方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市纪委派驻机构设置,精简派驻机构数量,优化编制资源配置,将部门派驻纪检组数量由58家精简为17家,核减县级领导职数38名,收回事业编制10名。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整合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机关反贪反渎职能职责和人员力量,设立市监察委员会,进一步明确职能、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强民族宗教工作力量,将市、县两级民族宗教机构调整为与同级统战部门合署办公。协同推进遂宁市盐业监管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职责划转、机构设置、编制调整。同时指导督促县(区)做好改革工作,确保年内完成改革任务。在全省率先开展的射洪县不动产登记服务机制向基层延伸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基础上,于8月起在全市推开此项工作,通过健全服务机构,强化人员保障,优化运行机制,强化协调配合,切实做到基层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出乡镇。整合归并原分散在各有关部门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优化市本级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调整理顺食品监督管理体制,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将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承担的食品安全监督检验检测职责和人员编制调整划转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三是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持续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以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名义印发《2017年工作要点》,明确全市2017年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重点。对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严格其机构编制管理,为下一步改革打好基础;规范公益类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强化公益服务和保障能力;指导县(区)平稳有序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继续深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逐步丰富完善以联合组建理事会为主的法人治理新模式,指导市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探索组建"四馆"联合理事会,顺利召开第一届理事会,运行情况良好;召开全市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推进会,对全市5年来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并就下一步深化试点工作进行交流和探讨,促进"点线面"共同推进,截至年底,全市试点单位已达21个。
【规范管理】 一是开展编制动态管理。根据省委编办对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提出的有关要求,在开展市本级公立医院运行情况评估的基础上,动态调整部分市属公立医院事业编制。对全市教育系统编制管理明确机构编制部门"管总量、保需求",教育行政部门"管结构、保运转"的原则,将全市分8个区域重新核定教职工编制总量,并从全市事业编制总量中调剂部分编制优先保障公办学校用编需求,赋予市教育局、市属园区和各县(区)动态调整教职工编制自主权,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二是探索"岗编适度分离"。在部分地区和行业探索不同形式的"岗位与编制适度分离",推动编制资源向重点行业领域和基层一线倾斜。在教育系统开展"县管校聘"、集团化办学、对口支援等;在卫生系统开展基层医疗机构人员"乡招村用"以及新型医疗联合体建设;在高层次人才保障方面,将引进人才编制集中放在市高端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工作岗位根据工作需要采取挂职、下派等方式分散到基层一线;在扶贫领域,派出农技人员与贫困村开展"一对一"蹲点技术扶贫行动。通过管理举措创新,实现既从严控制编制总量,又促进干部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有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和服务民生。三是严格监督检查。强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按照"总量控制、突出重点、分类管控、人才优先"的审核原则,强化编制计划管理。顺利完成2016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将机构编制工作纳入市委巡察内容,建立机构编制工作专项检查与市委巡察工作协同推进机制。创新开展部门联管、上下联查、绩效联评、宣传联动的"四联监管"机制,深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实现县(区)督查全覆盖,结合核减"吃空饷"单位编制工作,促进控编减编任务落实落地。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开展领导职数使用情况专项核查,进一步规范领导职数使用管理。全年先后对市直两园区、市环保局、市住建局等单位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巡察,对市教育局、市档案局等单位开展机构编制审计工作,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权威性和严肃性。四是扎实做好登记管理服务。加强登记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健全办事制度,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不断提升登记管理服务水平。及时更新登记信息,全年新设立登记单位54家,单位信息变更490家,单位注销18家。全市2 013家事业单位年报率和公示率(除涉密单位)均达100%。全面完成452个党政机关群团和2 057个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颁(换)证工作,颁(换)证率达到100%。建立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抽选74家事业单位开展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稳步推进"机构编制政务"云平台应用试点,进一步规范中文域名管理,确保域名注册信息真实性和规范性,实现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挂标全覆盖。
【脱贫帮扶】 为联系贫困村船山区永兴镇明镜村落实脱贫帮扶资金3万元,协调争取小农水整治项目资金10万元,并协调整治完善集中供水设施2处。为联系贫困村射洪县金华镇石桥村落实脱贫帮扶资金4.5万元,协调争取小农水整治项目资金10万元、全民健身体育设施8件、为15户残疾贫困户申请残疾辅具15套,书籍500余套,协调市、县帮扶单位开展"扶贫义诊""以购促扶"等活动,并形成长效机制。通过入户走访、院坝座谈,深入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扶贫政策。全面完成射洪县金华镇石桥村、复兴镇喻家沟村贫困村退出验收工作。在春节、"六一"" 七一"等节日,组织编办机关干部职工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慰问贫困户、贫困党员和留守儿童共计80余人次,发放慰问金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