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年鉴》(2015卷)审判工作
【概况】2014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0119件,审、执结19320件,解决诉讼标的金额29.11亿元。中院受理各类案件967件,审、执结937件。
【刑事审判】受理刑事案件1342件,审结1275件,判处犯罪分子1965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的259人。中院受理刑事案件168件,审结154件,判处犯罪分子350人。从严从快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犯罪,依法审理刘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案。加大打击邪教犯罪力度,审理涉"全能神""法轮功"等邪教犯罪案件12件。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涉"黄赌毒"犯罪等专项审判,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依法审理邓某某、罗某某、魏某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一批严重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案件。针对全市毒品犯罪高发态势,用好用足刑罚手段,审理毒品案件204件,王某、唐某某、刘某等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依法受到严惩。依法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妥善审理涉及被害人2060名、涉案金额6242.68万元的"宝之堂"非法集资案,在严惩犯罪分子的同时,平稳处置查扣财产。该案入选"2014年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依法惩治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审理原遂宁市农村能源办公室主任胡某某等职务犯罪案件,不断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民事审判】受理民商事案件14838件,审结14189件,诉讼标的金额24.81亿元。中院受理民商事案件787件,审结611件,诉讼标的金额13.09亿元。加强对不同所有制经济和自然人财产权的平等保护,保障其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审理投融资、股权纠纷、公司诉讼、合伙纠纷等案件548件。维护公平的市场交易秩序,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审理买卖、租赁、建设工程等各类合同纠纷案件5158件。加强对民间借贷等纠纷案件高发的风险预判和司法应对,稳妥化解矛盾纠纷,规范民间资本健康运行,审理民间借贷纠纷1083件。妥善审理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劳动争议、道路交通事故、涉农纠纷等与民生密切相关案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开展"消费纠纷"专项审判活动,设立专项审判巡回法庭,审理消费纠纷案件651件。蓬溪县法院依法审结蓬溪县天福镇长岭村、落溪村、狮山村与成都香君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纠纷系列案件,为当地上千名群众收回土地租金、违约金、复耕费338万余元。
【行政审判】受理行政案件117件,审结109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97件。中院受理行政案件44件,审结43件。开展行政诉讼立案专项检查,着力解决行政案件"立案难"。强化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对在信息公开、工商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城乡建设执法等重点领域中引发的行政案件进行妥善审理。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对5件具体行政行为案件判决予以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积极推行行政争议协调机制,行政案件和解率达到20%。延伸行政审判职能,认真落实行政审判工作审查报告、联席会议、执法培训、司法建议等制度,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
【执行工作】受理执行案件3737件,执结3663件,执结率98.04%,执结标的金额3.5亿元。中院受理执行案件119件,执结99件,执结率为83%,执结标的金额1.92亿元。加大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与银行、房产、国土等部门联网的"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以及执行公开平台、执行指挥中心,有效提升执行效率。扎实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活动,对排查出的23件涉民生重点案件全部执结,执行到位金额143.53万元,到位率86.18%。中院被省法院评为"全省法院涉民生执行先进单位"。打击"有钱赖账、欠债高消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恶意行为,深入开展"反规避、惩失信"专项执行活动,对166名失信被执行人加大惩戒力度,纳入征信系统黑名单,并进行媒体曝光、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对28名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案件14件。
【履行司法职能推进依法治理】一是大力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严格审限管理,全年化解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57件,化解率达100%,积案化解工作荣获全省法院一等奖。加强网上办案质量和裁判文书的评查与通报,对50件信访案件开展重点、专项评查,4篇裁判文书被省法院评为"全省优秀裁判文书"。案件质效进一步提升,审判管理工作荣获全省法院一等奖。严格法官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等规定,全程录音录像,随案留存。二是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加强"诉非衔接",探索建立诉调对接工作室,推行法官定点联系社区、村社制度。推动完善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调解网络体系,构建特邀调解员名单库,建立类型案件联动调解机制。2014年,全市法院调解结案6053件,撤诉结案3547件,调撤率70.67%。中院被评为全市"大调解"工作先进单位。三是推动涉诉信访法治化治理。推行诉访分离,落实和完善甄别、分流、受理、审查等依法处理涉诉信访的工作流程和运行机制。强化信访接待窗口建设,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和信访听证制度。健全涉诉信访终结移送等长效机制,全年化解信访积案14件。四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做好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落实判前社会调查及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全市法院对未成年犯罪适用轻缓刑的比例为72.86%。落实社区矫正,完善与社区矫正机构的工作衔接,定期或不定期对非监禁刑罪犯进行回访帮教。大力开展"法律七进",深入村组、社区、企业、学校、田间院坝进行庭审,巡回审判率达到33.14%。充分利用综治宣传月、禁毒日、国家宪法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份,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开通法院门户网站和遂宁法院官方微博,发布微博1351条,在中央、省、市主要媒体刊发新闻稿件3847篇(条)。与市电视台联合创办新型法治宣传栏目《庭审在线》,已播放15期。中院被评为全市"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
【司法改革】一是全面推行公正司法保障制度。以庭审为中心,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认真执行最高法院、省法院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依法保障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权利,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严格执行对非因履行职责过问案件全程留痕制度,防止法外因素干扰公正办案。健全谁办案谁负责的办案责任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全年发出发回重审、改判案件追责督办令15件。二是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推进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建设,建立法院政务网站、诉讼服务中心、电子触摸屏,搭建多层级的公开网络。全市法院建成科技法庭9个,在建19个,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网络、微博直播庭审12件,4件案件庭审被省法院评为优秀庭审。搭建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强力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全年上网公开裁判文书7045份,上网率达100%。中院及射洪、船山法院被省法院评为"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先进法院"。深入落实执行信息公开,建成执行公开网,执行案件上网3737件。三是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扩大司法民主,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全市法院重新选任284名人民陪审员,占法官总数的136%。强化人民陪审员职责,规范参与案件审理的方式和流程,全市一审案件陪审率达到91.92%。扩大参审范围,积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减刑、假释案件听证、庭审评查、案件调解等工作。提升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全年对92名人民陪审员进行统一培训。
【队伍建设】认真开展以新颁《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等为主要内容的新法培训以及人民陪审员、新进人员培训,实现教育培训的全覆盖。探索开展网络教学、网络培训,构建立体培训体系。全年组织完成各类培训134场次,培训干警2560余人次。选派法官24批358人次分赴省法院和最高法院学习。4名法官被评为全省庭审标兵。3个案例被《中国法院2014年度案例》采用。在全省法院第十六届学术讨论会以及四川省首届"治蜀兴川"法治论坛上,获奖论文14篇。
【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两级法院院长、党组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双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及述责述廉制度,确保从严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廉洁司法""一月一警示"等教育活动,筑牢干警思想防线。向当事人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实施全程监督。扎实开展治理"庸懒散浮拖"、窗口单位作风、警车管理等专项整治活动,积极开展审务督察、司法巡查,确保改进作风常态化。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活动的做法和成效得到省法院院长王海萍批示肯定,并简报转发全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加大违纪违法行为查究力度,对1名违纪干警予以严肃处理。
【荣誉】遂宁中院获省法院"集体嘉奖",射洪县法院被荣记"集体二等功"。涌现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邓敏、"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先进个人"赵海文、"全国司法警察体能达标活动先进个人"李明等一批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