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年鉴》(2015卷)社会保险工作
【政策研究】加强城居保与新农保政策研究,将城居保与新农保制度整合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统一缴费标准、补贴标准、基金管理等政策,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城乡居民每人每月调增5元社保待遇;同时积极推动县(区)城乡居民保险局加强政策宣传和规范业务经办。出台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办法,为遂宁市首例申请工伤保险先行支付的工残人员唐某某解决医疗费27.59万元,保障工残人员伤有所助。完善生育保险市级统筹政策,实现生育保险"六个统一",提高生育保险统筹层次,增强生育保险基金抗风险的能力。
【扩面征缴】加强社保政策宣传,通过电视台、电台、《遂宁日报》《遂宁晚报》《遂宁广播电视报》《阳光政务》等新闻媒体宣传社保政策,印制发放宣传资料,送法进企业和在银行网点、乡镇、街道(社区)张贴社保政策宣传广告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保缴费意识。认真落实市人社局的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专项行动和省社保局的"园区扩面""乡镇扩面"工作,进一步推进以民营企业为重点的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以未参保、未全员参保、单险种参保和少报缴费工资基数的企业为重点,进一步强化社保稽核工作,切实维护职工的社保权益。2014年,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30.9万人,比上年净增3.26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4.56%。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1.46万人、8.85万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3.28%、116.4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93.66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0.19%;全年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35.64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219.30%;征收工伤保险费3345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5.28%;征收生育保险费1658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4.66%;征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9579.71万元。
【基金管理工作】强化社保经办业务规范管理,全面推行二代身份证识别系统,确保参保人员基础数据真实准确,有效防止提前享受退休待遇情况的发生。严格执行社保基金"收支两条线"规定,基金收支全程实行"零现金"制度,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强化业务系统软件功能完善,加强社保基金财务平台与业务平台对接,确保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的真实、一致。强化社保经办业务内部稽查、基金管理专项检查和业务指导,注重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全年未发生挤占挪用社保基金的现象。
【社会化管理服务】按时足额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没有发生当期拖欠,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截至年底,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达到26.4万人(不含森工,其中全年新增退休人员53085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继续保持100%,全年支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9亿元(其中市本级11.15亿元);代发遂宁籍0.83万名省管森工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42亿元。通过采取面对面的认证、上门认证和异地协查认证等方式,进一步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的认证率,有效防止冒领养老金行为发生。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化管理服务活动,2014年春节慰问困难人员230名,发放慰问金9.2万元,重阳节慰问企业离休人员16名、发放慰问费8000元,与市门球协会共同开展"2014庆国庆‘社保杯'门球"比赛,深受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好评。
【创新基础工作】扎实开展政风行风建设,聘请监督员10名,坚持实行领导值班和咨询导办服务,开展季度优质服务明星评选活动,提高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规范社保业务经办流程,优化服务窗口设置,制作办事指南,方便服务对象办理社保业务。大力开展"四进四访"活动,听取参保单位、城镇居民、农村农民对改进社保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妥善解决个别参保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利益诉求,化解上访人员积怨,较好地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推行用人单位申报参保人员和缴费工资实行网上申报,个体参保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实行银行代扣代缴,避免用人单位劳资人员和参保人员往还跑路。2014年7月1日起,免费保管用人单位职工、个体参保人员的档案,免费为服务对象复印有关资料,受到用人单位和服务对象好评。
【荣誉】2014年,市社保局被四川省职工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评为"2013年度企业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和"2013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