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招工补贴标准是多少?(市人社局)
对职业院校(包括中职学校、技工学校)组织该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和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劳务派遣公司)为我市企业介绍或派遣员工,稳定在岗就业6个月以上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由企业所在辖区政府(管委会)按照1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该项奖励资金从各级财政资金中解决。 适用范围:企业 适用期限:至2024年1月 享受方式:自行申报 联系方式:市本级2237361;船山:8191515;安居:8665728;射洪:6623000;蓬溪:5497298;大英:7807017;经开:2913230;河东:2213663;高新区2377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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