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年鉴(2014)卫生执法监督
【医疗服务市场监管】一是扎实开展打击非法行医突击行动。5月,开展医疗服务市场的专项整治第一期行动,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执法车辆14台次,对市城区39家医疗机构、6个农贸市场、13家药店开展以非法行医、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行医等内容为重点的打非突击检查,共查获取缔无证行医3起,发放卫生监督意见书15份,并落实整改到位。9月,开展以打击生活美容涉医行为为重点的第二期打非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车辆6台次,通过询问经营者和顾客、查看台账、检查美容场所等方式对市城区内15家生活美容机构进行全面仔细检查,发出整改意见书7份,并督促按期整改到位。同时,支队全面贯彻落实卫计委关于进一步整顿医疗市场打击非法行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成立打非领导小组,加强宣传,集中执法力量,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至年底,共开展以打击游医、巫医、无证牙医、医托、各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行医等内容为重点的整顿医疗服务市场专项行动2次。同时,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全年共取缔游医摊点11户次,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起。二是开展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对全市49家基层医疗机构注册、审批、校验管理进行全面复核清理,严格核定诊疗科目,明确业务范围,达不到基本标准的,依法暂停执业,责令整改。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9家,对8家审批的口腔、妇科、儿科等诊疗科目进行注销。三是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98人次,车辆24台次,对49户医疗机构进行拉网式检查。同时,加强宣传培训,召集医疗机构负责人300余人宣传整治相关内容和法律法规,要求公示"本机构不开展辅助生殖技术"字样和卫生监督举报电话。四是开展城区二级以上医院发热门诊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0人次,车辆3台次,对城区内4家二级以上医院的发热门诊进行1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各医院发热门诊规范设置和运转流程、传染病报告及实验室检测工作等。五是全面开展医疗机构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监督检查。4月,组织市城区各级医疗机构负责人共计360人进行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疗救治培训会,出动执法人员10人次,车辆3台次,对市城区内4家二级以上医院的发热门诊规范设置、运转流程、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与工作流程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医疗废物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针对问题发出整改意见书并落实医院整改到位。六是开展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检查。2013年,加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全市350余家医疗服务机构、2家疾控机构、1家血站的医疗废物管理、处置、应急处置预案、人员防护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规范,发出限期整改卫生监督意见书50份。遂宁市建立全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负责对市城区所有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进行集中处置,年均处置350吨。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和市疾控机构均建立医疗废水处理站,经监测符合医疗废水处置标准。七是开展传染病防治及医院感染工作专项监督检查。5月,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执法车辆3台次,对24家医院、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院感染控制机构和相关制度建立情况、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情况、重点科室消毒隔离管理情况、医疗废物管理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并发出整改意见书督促整改落实。由市卫生局会同市疾控中心对各县(区)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的交叉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均发出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八是开展《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产科安全管理十项规定》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5人次,执法车辆12台次,对市城区14家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在检查过程中严格按照《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加强产科安全管理十项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逐项检查,并下发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九是开展基本药物制度检查。两次对市城区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9家村卫生室基本药物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及时上报市卫生局作出相应处理,保证市民用上放心药、平价药。十是开展乡镇卫生院专项检查。两次对27家乡镇卫生院依法执业、传染病、临床用血、医废管理、基本药物使用、精麻药品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发出限期整改意见书并落实整改到位。2013年,共查处医疗类违法案件18件,罚款2.6万元。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全年对9户公共场所从业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共计罚款5300元。一是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8人次,车辆18台次,对市城区36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单位进行专项执法检查,经督促整改,35家单位建立了专门的档案,督促19家单位进行清洗、消毒,抽检12家,对1家抽检不合格单位进行立案处罚,罚款1000元;并对33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单位业主进行培训。二是开展"两节"期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检查快捷酒店68家、商场13家、影剧院2家,监测18家,对存在问题的公共场所均要求其限期整改。三是开展住宿场所、理发、美容场所、沐浴场所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效果监测工作。共监测三星级以上宾馆2家,普通旅店、招待所15家,理发店24家,美容店13家,沐浴场所2家,所采单位样品均合格。四是开展游泳场所卫生监督监测工作。6-7月,先后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20人次,车辆7台次,对全市8家游泳场所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并联合市疾控专业人员进行水质抽检,对3家水质不合格的游泳场所进行立案处罚,罚款共计3000元。五是开展公共场所安全套推广工作。进行安全套推广的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共检查单位451家,抽查从业人员728人,发放各类艾滋病宣传资料2000余份。对236家公共场所负责人进行安全套推广知识培训,有183家住宿、沐浴单位开展实施无偿提供安全套,张贴预防控制艾滋病宣传画。六是开展歌舞厅专项检查工作。7月,出动执法人员4人对市城区金港名都附近的名人音乐会所、世纪金座等13家歌舞厅的公共场所控烟、相关证件、消毒、安全套推广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工作,并发出限期整改意见书督查按时整改到位。七是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全年对241家住宿业、533家美容美发业、42家沐浴业、3家游泳场所实施量化分级评定,实施率全部达到100%。评定结果在经过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报市卫生局确认后,向社会公示。各经营单位将卫生信誉度等级标识在醒目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开展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在支队的统一安排部署下,一线执法人员将日常监督工作与控烟工作相结合,检查公共场所经营单位523家,发放禁烟标识、资料500余份。
【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一是加强对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的定期监督监测。共采集生活饮用水水样324件(其中水源水36件、出厂水52件、管网末梢水236件),其中不合格8件,处罚供水单位1家,罚款4000元,并通过新闻媒体每季度向社会公布水质监测情况。二是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测及应急工作。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的通知》和《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实施专业牵头、网格化管理相结合的责任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全面做好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和卫生应急等各项工作。加强"4·20"地震后饮用水卫生监督,先后出动卫生执法人员8人次,执法车辆3台次,对全市3个自来水公司的生活饮用水进行抽检,共抽样品34件,合格34件,确保广大市民震后饮用水卫生安全。加强"6·30"洪灾后的饮用水卫生应急工作。灾情发生后,支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派出卫生执法人员70余人次,执法车辆15台次,重点对市城区7家集中式供水单位(3家水厂因暴雨停产)进行督导检查。同时派出由5名执法人员组成的2支救援小组分别深入船山区、安居区重灾乡镇进行对口支援,重点对11所乡镇卫生院、27所学校、15个乡镇集中式供水厂、4个灾民安置点的饮用水消毒、传染病防控等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及宣传,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加强涪江水位上游暴雨灾害后的饮用水卫生监督应急工作,支队先后出动执法人员10人次,执法车辆5台次,联合市疾控中心,对市城区7家集中供水单位的饮用水水源防护、水质监测、净化消毒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要求加强汛期水质各项指标检测频率,对水源水及出厂水做到每小时监测1次并及时上报监测情况,确保汛期广大市民的饮用水安全。三是加强市政供水单位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市城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网络,对纳入国家监督监测网络的监测点进行调整,确保监督监测的合理性。开展为期10天的生活饮用水卫生专项检查,加强对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对城区7家水厂及2家二次供水单位进行全覆盖的监督检查。积极指导各县(区)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学校卫生监督】制定学校卫生网格化管理方案,落实学校卫生监管责任人,明确职责和任务。2013年,先后组织开展开学前和高考期间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对学校传染病防治、教学环境、学校生活饮用水及高考住宿点卫生状况、医务室设置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40人次,车辆52台次,检查各类各级学校24家,高考食宿地点5处,发出监督意见书38份。同时对市城区市直管19所学校进行量化分级评分达100%。
【涉水及消毒产品监管】开展各供水单位使用涉水产品情况监督检查,未发现使用不合格消毒产品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单位。开展消毒产品专项监督检查,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执法车辆25台次,对遂宁市城区45家药店、12家药业公司的53种消毒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发出整改意见书12份,督促并落实各单位进行整改到位。开展餐具消毒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出动卫生执法人员12人次,车辆3台次,对遂宁市城区5户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抽检,对1家抽检不合格的单位实施行政处罚,罚款1000元。
【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管】对遂宁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情况进行督导,要求其对职业健康检查资料进行归档。遂宁市2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均已经建档,建档率达到100%,监督覆盖率达100%。同时完成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标准应用情况调查。会同市疾控中心对全市放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出动卫生执法人员240人次,车辆70台次,监督检查放射诊疗机构80家,对330名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对3家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进行现场审查。检查取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放射防护)资质的机构和个人剂量监测机构2家。完成对遂宁市放射诊疗机构基本情况调查,共调查放射诊疗机构24家,放射工作人员85人,基本摸清全市放射诊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建立基础档案,为开展放射诊疗监督工作提供依据。
【"4·20"抗震救灾工作】先后派出卫生执法骨干8批16人次,赴宝兴县硗碛乡开展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传染源防治等抗震救灾和对口地支援工作,对灾区7个灾民安置点、4个医疗救治点、5个行政村、1500余户居民、8所学校的饮用水卫生、医疗废弃物处置、传染病防控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快速检测,先后向7000余名受灾群众进行灾后卫生防疫知识培训宣传,保障灾区人民的健康安全。支队被国家计生委办公厅表彰为表现突出单位。2013年,支队派出1名执法人员前往甘孜州康定县,圆满完成为期半年的民族地区对口支援任务。
【五项专项整治行动】支队集中执法力量,先后出动监督员500余人次,车辆150余台次,开展医疗广告整治、医疗废弃物专项检查、放射诊疗工作、餐具消毒企业专项整治、集中式供水单位专项检查等5项专项整治行动,共监督检查放射诊疗机构80家,医疗机构350家、集中式供水单位7家、二次供水单位6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5家。对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分类、收集、暂存、集中处置等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对日供水千吨以上供水单位的水净化设施清洁、消毒,涉水产品索证情况进行重点监督,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选址、布局、消毒工艺流程,消毒产品包装、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进行重点监督,共发出卫生监督整改意见书70余份,并落实整改到位。安排专人对各新闻媒体、户外招牌发布的医疗广告进行全面监测。通过五项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规范医疗机构放射诊疗、餐具集中消毒、集中供水等工作,保证医疗废物得到合理合法、安全妥善处置,建立了医疗广告监督监测长效机制,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保护患者、医务人员及广大群众的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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