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家属能否代收烟草专卖行政处罚决定书? 答:根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直接送达当事人的,由当事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收到日期并签字、盖章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认。当事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咨询电话:0825-2637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