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着力推动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工作
日前,市人社局、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遂人社办发〔2017〕111号),明确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领初级1000元、中级1500元、高级2000元的培训补贴。
(就业促进科 苏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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