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年鉴(2022)专文·专纪(4)

2021年遂宁市乡村振兴工作综述

 

2021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开局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的重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准确领会和把握五年过渡期的政策要求和目标任务,持续用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全市未发生规模性返贫,脱贫基础、脱贫成效得到持续巩固。全年全市脱贫人口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达到10955元,同比增长19.2%274个脱贫村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达1666.59万元,村平均收入6.08万元,同比增长7%34个村集体经济达到10万元以上;55个重点帮扶村工作稳步推进。

一、注重压力传导,以严实的要求推动“责任落实”

(一)完善领导机制。坚持“五级书记”亲自抓,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成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专职副书记任组长,教育、医保、住建等40个市直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七组”,统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具体工作。5个县(市、区)相继成立有效衔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市上下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体系。

(二)坚持高频部署。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有效衔接”推进会、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会12次,专题传达学习贯彻中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等重要会议精神,研究审议《遂宁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遂宁市扎实做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实施方案》等贯彻落实文件,安排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确保中省重大决策部署在遂宁得到全面迅速传达、贯彻和落实。

(三)领导挂帅亲征。35名市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全覆盖定点联系55个重点帮扶村和85个巩固成果较重的脱贫村。市级领导亲自带队,学习借鉴浙江湖州、江西婺源和内江市、绵阳市、攀枝花市、甘孜州等地巩固脱贫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经验做法,开展对标竞进,结合遂宁实际制定《美丽乡村全面振兴对标竞进专项行动方案》,明确5年过渡期目标任务。

(四)摆在突出位置。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工作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将“聚焦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易返贫致贫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纳入市委“我为群众办实事”36件重点民生项目,扎实推进。市委主要领导将“持续发挥扶贫资产效益”作为本人亲自抓的3件“我为群众办实事”之一,前往联系的桃花村调研指导盘活村扶贫资产发展和村集体经济壮大。遂宁市巩固脱贫成果为党史学习教育提质增效的经验信息在省《党史学习教育简报》登载。

二、坚持平稳有序,以深厚的情怀推动“政策落实”

(一)及时出台衔接政策。坚持“新政策不出、原有政策一律不退”,在中央和省级最新政策出台前,保持现有政策不变、力度不减,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及时梳理中、省已出台的有效衔接政策,结合遂宁实际积极抓好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遂宁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制定巩固脱贫成果16条措施;配套落实住房安全、医疗保障、教育、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驻村帮扶、万企兴万村等30项政策,构建起有效衔接“1+N”政策体系。

(二)持续保持帮扶力量。全面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和美丽乡村全面振兴对标竞进要求,调整完善117个市直部门(单位)定点帮扶关系、职责任务和工作重心,市县部门联动实现300个重点帮扶村和脱贫村市县部门帮扶全覆盖;调整轮换982名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干部,每个重点帮扶村和脱贫村均落实1名县级以上领导联系、1个市级(或县级)部门帮扶、1名第一书记和1支工作队驻村;落实2.1万名帮扶干部与18.3万户脱贫户、监测对象开展结对帮扶,实现帮扶力量不断档、帮扶工作不间断。积极落实省委决策部署,从船山区选派11名援藏干部、3名驻村工作队员赴理县开展省内对口帮扶,2021年船山区共投入资金758万元,推动实施古尔沟镇沙坝村乡村振兴、理县国道照明工程建设等8个项目,助力理县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

(三)精准执行过渡政策。医疗保障方面:继续对已稳定脱贫人口医疗保障实行倾斜政策,落实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留守老人、贫困老人开展入户送诊服务2.15万次,免费体检2.1万次;202119月,为6.96万人次住院(含重症门诊)脱贫人口报销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费、倾斜支付费用2.41亿元,县域内个人支付比例稳定在3.3%左右。教育保障方面:严格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无人辍学;全市累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学前到高中阶段发放教育资助金11428万元;继续办好“志翔班”“志强班”,为691名脱贫家庭学生再资助255.21万元。住房安全保障方面: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排查出73户脱贫户住房安全存在隐患,通过危房改造、投亲靠友等方式全部整改到位。安全饮水方面:建立农村饮水状况动态监测机制,建立问题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全市累计排查出安全饮水问题104个,所有问题均已整改。

(四)高度重视重点帮扶村发展。明确重点帮扶村发展产业、就业、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保障水平、乡村建设、文明乡风、乡村社会治理七大重点任务,分别落实31个市直部门的牵头责任和具体责任;健全帮扶机制,55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实现“1名市级领导、1个市直部门(单位)、1名第一书记、1个驻村工作队”帮扶全覆盖;全市投入4000余万元,用于支持重点帮扶村发展产业、修建基础设施,初步评定市级重点帮扶优秀村11个,每个给予100万元资金激励;向省上推荐重点帮扶优秀村5个。

三、狠抓谋深做细,以务实的举措推动“工作落实”

(一)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紧盯日常风险排查。建立户有帮扶联系员、组有风险排查员、村有程序监督员、镇有信息审核员、县有数据监测员“五员”动态监测网,设置“6+7+1”行业信息预警机制(卫健、医保等6个部门每月推送,住建、民政等7个部门每季度推送,教育部门每学期推送行业风险信息),市县乡村四级动态监测能力明显增强。累计开展风险排查4次,实现86.7万农户全覆盖排查,筛查、过滤返贫风险6万余条,新增监测对象137416名。强化针对帮扶。对2342户已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进行“一对一”跟踪回访;对137户监测对象精准落实137名乡镇干部开展“一对一”监测联系,“一户一策”落实帮扶措施624条,实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应消尽消。做好灾情预报预警。建立洪涝地质灾害影响情况周报制度,第一时间推送暴雨预报15次,坚持每天跟踪、每周报表,全方位动态监测。汛期期间,全市共帮助284户因灾受损脱贫户恢复生产、兑现农业保险,无农户因灾出现返贫致贫。遂宁市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做法在省委办《每日要情》刊载。

(二)持续加强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强化社会保障兜底。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和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走访排查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刚性支出较大等对象2.99万人,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1.48万人,通过低保、特困等方式救助1.1万人,纳入医保、教育、就业、住房等专项救助和帮扶3766人,不断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体系。加强困难残疾人救助,累计为3.56万名困难残疾人发放补贴3845万元,为1540名残疾学生发放149.4万元助学金。实施“双防”工程。为20.8万农村低收入人口购买防贫保险,已有1263名低收入群众受益,保险理赔279.07万元;建立2300万元的防止返贫基金,与防贫保互为补充、相互协同,实现“政策兜底、市场托底、全面守底”目标。

(三)深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扎实推进搬迁群众房屋确权工作,为1.42万套易地搬迁住房进行确权登记,颁发证书。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后续治理就业增收行动,全市4.17万名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至少享受一项后续帮扶措施,3.78万名搬迁群众得到就业、产业扶持,保证稳定收入来源;1.06万名搬迁群众纳入低保救助和特困供养,发放补助资金1501.33万元,做到应保尽保。

(四)扎实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紧盯脱贫劳动力外出转移就业、未升学新增脱贫劳动力就业,坚持转移务工与技能培训同步推进,搭建跨区域劳务协作平台,与温州、重庆等地签订劳务协作协议25个,互推共享劳务信息1.2万余条,开设劳务协作招聘专区,举办专场招聘会4场,发布劳务协作信息1.5万余条,开展“村支书进企业”活动,组织1612人次实地参观重点企业72家,向脱贫劳动力推送岗位1.5万余个,促进人岗精准对接,实现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务工达7.5万人次、同比增长5.33%。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25个,帮助1030名有劳动意愿的低收入人口实现就近就业,工作经验被《川观新闻》报道。

(五)持续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安排中省衔接资金2.47亿元(占总额的54.4%)用于扶贫产业发展,进一步支持扶贫产业全生态链布局、全产业链开发、全价值链提升。全市累计改扩建红薯、柑橘、中药材、蔬菜等“6+3”产业基地4.9万亩,配套产业路、渠系等生产设施建设115.1公里,新建冷链、保鲜等物流设施7座,建设粮油烘干房、初加工厂房、蔬菜大棚等产业设施1.63万平方米,带动1.43万名脱贫劳动力实现就近就地就业,人均增收1077元。持续支持脱贫户、监测对象发展产业,累计发放小额信贷1781.30万元,逾期率控制在0.4%以下,持续保持全省低逾期水平,不断增强低收入人群发展产业的内生动力和发展后劲。

(六)有力推进资金项目发挥效益。保持财政投入总体稳定。制定《遂宁市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创新建立工作推进缓慢提示函、督办单制度,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工作要求,不断提升衔接资金使用效率、效益和水平。全年累计投入各级衔接资金8.73亿元,较2020年增长13.38%,实施项目819个。全面提升储备项目质量。“十四五”期间储备乡村振兴重大项目86个,总投资290亿元;储备2022年衔接资金项目868个,总投资10.28亿元。加强扶贫资产管理。高质量完成20132020年扶贫资产清理、确权登记和系统录入工作,共录入扶贫项目资产10.83万个、43.29亿元,录入数据质量得到省乡村振兴局通报表扬。出台《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工作方案》,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做好公益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后续管护运营,遂宁市代表全省接受国家乡村振兴局扶贫资产专题调研,扶贫资产管护经验被《四川日报》报道。

(七)有序推进宜居乡村建设。打造美丽乡村精品示范。出台《美丽乡村全面振兴对标竞进行动实施方案》《遂宁新时代“美丽遂宁·宜居乡村”精品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坚持“大地景观化、庭院果蔬化、农田田园化、产业特色化、城乡一体化”,建立专班推进、月度报告、定期调度机制,全面启动和推进6个精品示范村规划建设。已完成3个村的策划规划,完成投资2.55亿元,新(改)建粮油、菌菜、莲藕等规模种植基地1.25万亩,建成肉猪、肉牛、小家禽规模养殖基地8个,新改建道路37.55公里,新改建水渠23.28公里,规划建设沼气博物馆、村史馆、旅客中心18个,建成精品民宿15个,完成农房风貌提升304户。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全域化开展乡村绿化、村庄洁化、水体净化、杆线序化、庭院靓化五大专项治理行动,着力解决山体不绿、村庄不洁、水体不净、杆线不序、庭院不靓等现象。2021年全市17个村获评国家、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2个乡镇获评省级乡村治理示范镇。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面完成全市105个村57996户无害化卫生厕所年度目标任务,3113个农村户厕摸排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全面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开展农村交通路网、水网、电网、气网、通讯网、物流网建设,全年新改建农村道路220公里,所有乡镇和行政村100%通硬化路;新改建农村供水工程32处,农村集中供水率88.91%,自来水普及率85.13%;完成23个乡镇(街道)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所有行政村光纤网络、4G网络实现全覆盖;整合提升农村电商网点106个,乡镇民营快递网点覆盖率达100%,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乡村全面振兴基础不断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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