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629号)第三条规定:“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所得,应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咨询电话:0825-12366,0825-2317778。办公电话:0825-2318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