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应对“8·16”特大洪灾纪实
2020年8月12日8时至13日8时,全市范围内出现了一次暴雨天气过程,同时受涪江上游绵阳、德阳等地强降雨影响,涪江遂宁流域发生洪涝灾害,造成船山区、安居区、蓬溪县、射洪市、大英县、河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不同程度受灾。此后涪江上游绵阳等地再次普降大暴雨、特大暴雨。8月16日17时左右遂宁出现洪峰,市委、市政府迅速行动,抢险救灾,安置灾民,恢复灾后生产。
一、雨量、水量情况
(一)雨量情况。据水利、水文部门统计,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城区累计雨量:船山66.8毫米,安居29.5毫米,射洪140.8毫米,蓬溪232.7毫米,大英113.3毫米,134个测站达暴雨(其中:93个测站达大暴雨,9个测站达200毫米以上),过程最大降水出现在蓬溪城区232.7毫米,小时最大雨强出现在蓬溪城区85.2毫米。最大小时雨强在射洪市明星镇28.9毫米。
(二)水量情况。涪江射洪水文站于8月16日17时左右出现洪峰,流量达22000立方米/秒,超过保证流量8800立方米/秒。8月17日21时至18日1时,涪江流域射洪水文站洪峰流量达到23000立方米/秒,超保证流量9800立方米/秒。
二、洪涝受灾情况
据县(市、区)、市直园区应急管理部门统计,洪涝灾害造成全市5个县(市、区)、3个市直园区75个乡镇(街道)、156389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18865人(其中:集中安置3137人、分散安置15728人);农作物受灾15631.62公顷、成灾面积9503.59公顷、绝收面积4507.79公顷;倒塌房屋199户、358间,严重损坏房屋260户、424间,一般损坏房屋间数805户、1371间。直接经济损失160958.85万元(其中:农业损失18319.02万元、工矿企业损失9939.737万元、基础设施损失117264.27万元、公益设施损失10314.1万元、家庭财产损失4794.75万元)。
三、采取措施
(一)领导靠前指挥。灾情发生后全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迅速行动,第一时间成立抗洪救灾领导小组,及时深入灾区核查灾情、安抚灾民,确保整个抗洪救灾工作领导有力、组织有序、推进有效。
(二)贯彻领导批示精神。全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书记、市长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安排部署,结合最新的洪水预警情况,进一步做好人员紧急转移安置、险工险段观测巡查、船只安全管控、抢险救灾准备等各项防范应对工作,千方百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三)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对涉险江河、水库沿岸群众和涉险内涝严重的交通要道、居民小区、集贸市场以及有较大地质灾害的村社人员进行紧急转移疏散,设立集中安置点,发放帐篷、棉被、衣物和方便食物,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房住。
(四)及时查灾核灾上报灾情。灾情发生后,市应急管理局及时派出4个工作组,第一时间到5个县(市、区)及3个市直园区灾情现场,查灾、核灾、指导救灾工作,安抚、慰问受灾群众。
(五)严防次生灾害。组织专业人员加强生产企业、学校、建筑工地、道路桥梁、非煤矿山监控,防止发生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及次生灾害。强化料场、危化品、有害物品的管控,防止污染,确保群众安全。对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桥梁、涵洞、道路、水库、大坝及供水、供电、供油、供气等基础设施进行实地检查,防止发生垮塌、泄漏等事故。
(六)组织开展抗灾自救。组织商贸企业、私营业主、街道社区积极开展抗灾自救,转移遇灾物资,清理淤泥积水。各级领导分别深入联系乡镇,组织镇、村、社干部开展抗灾自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