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年鉴》(2015卷)中共遂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遂宁市监察局)

遂宁年鉴2015中共遂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遂宁市监察局)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建立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制定《遂宁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遂委办发〔2014〕25号),厘清和明确党委领导班子9项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8项主体责任,以及纪委的5项监督责任,建立落实主体责任"签字背书"、述责述廉等6项工作机制。召开全市落实"两个责任"宣讲会议,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到各县(区)宣讲"两个责任"。四川卫视对遂宁市落实"两个责任"工作进行专题采访报道。二是抓好责任分解落实和考核问责。组织制定《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协助市委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7大任务细化为57个小项,分别落实到市委、市政府17名领导和40余个牵头、协办单位。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问责力度,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6名党政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三是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向纪委述责述廉活动。组织制发并落实《遂宁市县(区)和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述责述廉工作实施办法(试行)》,2个县(区)、3个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述责述廉、现场接受询问质询和民主测评。全市共有301名党政领导干部以书面或会议方式向市、县纪委述责述廉。

【正风肃纪】一是加强对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违反工作纪律、公款大吃大喝、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公款旅游、大办婚丧喜庆等违反八项规定突出问题的监督检查。成立专项督查组对51个市级单位、9个县级部门和11个乡镇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9类突出问题进行通报和整改。2014年,全市共查办违反八项规定问题案件3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9人,组织处理8人。二是开展正风肃纪"9+6"专项整治。组织制定《解决"四风"突出问题"9+6"专项方案》,建立完善"四风"突出问题快查严办机制和半月报制度、台账管理制度、通报曝光制度。组织各级各部门以解决政绩观不正确、"中梗阻"、行政行为不规范、公车管理混乱、"三公经费"管理不严、乱发钱物等问题为重点,共查处涉及"四风"问题典型案件145件,处分146人,内部通报41件,公开曝光28件。三是专项整治"会所歪风"和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组织建设、文化、旅游、工商等部门,对把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变为私人会所,以及私人会所违法设立经营、侵占群众利益等问题进行重点治理,全市7465名党员领导干部作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承诺。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专项整治,全市共有13298人签订拒收不送红包礼金承诺(其中厅级干部39人、县级干部817人、科级干部6315人、其他党员干部6127人),全市629人次上交红包礼金共计735.7万元。四是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21项重点治理"活动,查处在征地拆迁、安全生产、学校教育、医疗卫生、食品药品、污染排放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322件,处分36人;整治群众办事难问题,查处刁难群众典型案件56件67人;整治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问题,清理"人情保""错保"998人,查办优亲厚友、骗取新农合等典型案件18件18人;整治清理党政干部到企业兼(任)职和"裸官""吃空饷"等问题,严肃查处学历造假等干部任用中的问题;专项整治乱发钱物问题,党纪政务处分8人,对查处的7起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

【反腐工作】一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健全信访举报线索归口管理、违纪线索主动发现机制,坚持委局领导定期接访和县(区)纪委书记定期接访,开通12345政府服务热线办理平台,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信访问题。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举报1786件次(含中央第九巡视组转办信访件205件次),比上年同期上升43.22%。加强对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信访举报件的研判评估,提供案件线索200条,为161名党员领导干部澄清问题。二是更加坚决有力惩治腐败。健全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和排查办法,清理处置存量案件线索110余件。紧扣查办案件工作重点,建立和完善分片联系、挂牌督办、指导办案、提级办理等办案机制,不断夯实基层办案基础。认真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办案点管理机制,加强对办案人员的教育监督,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调整充实全市办案人员库,组织110余名办案库人员开展案件检查业务专题培训,提升执纪办案水平。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497件,立案397件(其中大要案229件,涉及县级干部10件、乡科级干部67件,万元以上经济案件152件),结案379件,处分374人,移送司法机关24人,刑事处理4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700余万元。重点查办市农能系统案、市房管系统案、市中心医院案、市中心血站案等大要案件,积极协助省纪委办理省农业厅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余勇案,形成有效震慑。

【监督问责】一是开展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项目专项督查。对遂宁市城区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兑现地震期间购房财政补贴等事件进行跟踪督办,对城南污水处理二厂日元贷款项目停工并造成损失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执法监察,督促加强对中小学校食堂安全、中考和高考期间、省运会期间食品安全的监管,对查办的10件食品案件和3件药品案件情况进行督查,对遂宁经济开发区"2013.8.23坍塌事故"中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对市中心城区和各县(区)2011年以来新建、再建的规划建设项目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清理检查项目826个,并对发现的问题列出台账,责令整改。二是强化效能督查。制定《2014年市直部门重要岗位效能监察工作方案》,加强市直18个重点岗位效能监督。以导办员制度和12345政府服务热线为重点,深化和完善与市委督查室、市目督室、市效能办、12345政府服务热线办的联动机制,切实加强效能问责。重点查处市园林管理局和市畜牧局、安居区工商局干部上班时间打麻将赌博等案件,问责8人,通报曝光7人。三是加强对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执法权、擅自提高执法标准、变相增加执法环节等行为。加强对民生资金、食品药品、征地拆迁、安全生产、教育收费等领域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对32个单位、54名党政干部因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监管不力等问题分别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问责处理。组织对13件招投标领域违纪违规案件进行调查核实,督促各县(区)、园区对2013年政府投资在建工程项目标后监管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共对62名责任人员、12个责任单位进行问责。

【预防腐败】一是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制定遂宁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任务》,将全市5年建设工作分解细化落实到9个牵头单位和60余个协办单位。深入实施作风转变持续改善工程、作风建设长效推进工程、正风肃纪巩固保障工程、违纪行为惩处工程、群众利益维护工程、办案机制创新工程、教育倡廉工程、制度建廉工程、监督促廉工程和改革护廉工程等"十大工程",着力完善惩防体系框架。二是建立"积极预防、系统治理"机制。大力推进积极预防腐败战略,紧紧围绕省委确定的10个重点领域,深入推进防腐治腐工作。依托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电子监察平台,将42个行政部门的4500余项行政权力全部设置监察点位和风险点位,实现对权力运行的适时监控。建立电子监察巡查工作机制,在人社、交警等7个市级部门开通电子监察系统,在全市6个行政服务中心、33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3个市级示范点开通电子监察视频监控。三是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认真落实"廉政教育大讲堂"制度,组织各类干部培训班廉政专题辅导140余次。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向全市党员干部发放《忏悔实录Ⅱ》《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道德启示录》等书籍,制作案例教材8次,组织观看《阳光下的黑幕》《刹四风戒贪欲——卢军案件警示录》等警示教育片700余场次,组织到锦江监狱、金堂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党员干部受教育面达到100%。深化廉政文化建设,召开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家属和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家属参加的"家庭助廉"座谈会,启动遂宁首届廉政公益广告作品大赛,组织市、县文卫系统优秀演员创作廉政节目融入"三下乡"活动,不断浓厚崇廉尚廉的社会氛围。

【体制改革】一是加强改革工作统筹协调。市委将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任务,成立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市委常委会先后4次研究改革工作。制定《遂宁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成立市纪委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加强对改革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专项小组下设6个专责小组,制定专责小组工作方案,对应落实"两个责任""两个为主"等6个方面的工作任务。二是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健全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机制,推行上级纪委书记约谈下级纪委书记制度,建立对派驻机构的考核机制。改进和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制定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和排查办法,修改调整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目标考核办法。摸清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底数,加强与省纪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和其他市(州)纪委的沟通联系,积极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工作。三是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规范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对全市纪检监察机构设置进行清理,市直部门派驻机构达50个,派驻覆盖率达69%。建立派驻机构干部人才库,将全市92名派驻干部组成案件检查组、信访调查组和监督检查组,实行分类分块统一调配管理,有效整合监督资源。健全市纪委常委分片联系市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工作机制,建立派驻机构目标绩效管理机制,定期约谈派驻机构负责人,将派驻机构纳入市纪委统一考核奖惩。进一步规范派驻机构负责人职责,明确不分管主业以外的其他业务,并按班子成员进入党组(党委)的时间先后排序。遂宁市加强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做法被《中国纪检监察报》综合报道。

【自身建设】一是围绕主责主业深化"三转"。完成市、县两级纪委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市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原来的61个减少到15个,退出比例达75%。按照"上下对口、职责不交叉"的原则,完成市纪委内设机构改革,整合5个、重新组建2个、增设3个内设机构(纪检监察室增加到5个),执纪监督机构占机构总数的76%,监督执纪人员占机关总人数的70%。改建市纪委门户网站,建立市纪委新闻发布会制度,开展"纪委开放日"等系列活动,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二是深化"三项"建设。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通过"室主任讲业务"活动、专家授课、专题讲座等方式,培训1400余人次,选派6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省业务培训;注重实践锻炼,抽调办案人才库80余人次参与重大案件、信访调查处理。模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委局机关力推公务卡强制结算,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和请休假、外出讲课等活动,严格实行公务接待"三单"制和财务报销审批制;全市1074名纪检监察干部向社会作出"六项承诺",以及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持有会员卡和商业预付卡的报告和承诺。健全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全年共对6名纪检监察干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追究刑事责任1人。三是建设法治机关。认真落实《四川省"法律七进"三年行动纲要(2014—2016年)》以及遂宁市《实施意见》,制发《市纪委监察局"法律七进"三年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市纪委常委会会前学法、室主任讲法、中心组学法等系列学习制度,深入践行法治理念,积极开展领导班子学法用法守法系列活动,努力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市纪委法律顾问团,积极发挥法律专业咨询参谋作用。结合"走基层"活动和党员干部"双联""双报到"活动,积极推进法律进社区、进乡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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