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意外伤害申报时限有规定吗?(市医保局)
?答:参保人员发生意外伤害,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未提出待遇支付申请的,医保经办机构原则上不再受理,因案件诉讼或侦破等需要,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的除外。 (市本级:0825-2215175转“6”号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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