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事业】先后启动实施亲青家园、慈善志翔班、脑瘫儿童康复计划、贫困精神病患者救助等13个慈善项目。探索慈善资金和福彩公益金共同资助成年孤儿大学教育救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救助及贫困精神病患者及家庭救助等慈善项目。市慈善总会的“资助80后农民工创业就业项目”获得2013年度中华慈善奖。截止2013年底,全市共有各级慈善组织856个,常年参与活动的志愿者超过1万人,冠名慈善基金达到10个,总冠名金额达到4700万元,县级慈善爱心超市服务网络3个,常年实施的慈善项目达到13个,全市慈善系统年度捐赠总额达到1600万元。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再创佳绩,全年发行1.43亿元,比上年增长20%,增幅居全省第3位。
【养老服务】一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截止2013年底,全市有养老机构123个,养老床位19165张;建立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243个,日托床位885张;建成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127个、床位514张,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达到30.6张,基本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框架。二是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全市城区新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226个,新增床位765张;将社区居家养老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2013年购买社会组织养老服务达280余万元;为老服务志愿者达6000余人。推进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全市城市社区、农村社区(含村委会)提供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分别达到56%和22%。积极参与省级养老服务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全市7个社区参与创建省级养老服务示范社区,安居区顺安社区等5个社区成功创建省级养老服务示范社区。广泛开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建设项目,启动的101个建设项目基本完成,全市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达到127个。三是加强养老服务专业化队伍建设。2013年,由市、县(区)福彩公益金资助,市民政局联合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站举办全市初级养老护理员培训班,120余人参加培训并获得初级职业证书。
【老龄事业】研究制定《遂宁市老龄事业十二五规划》。推进中、省“敬老文明号”的创建活动,船山区民政局等3个单位获得“全国敬老文明号”称号,市老年大学等11个单位获得“四川省敬老文明号”称号。落实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为9412名老人发放高龄补贴700余万元,全面落实百岁老人每月300元补助标准,办理老年优待证1.7万件。新增老年学校6所。举办新《老年法》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开展六大主题“敬老月”活动,评选首届“十大孝星人物”。
【减灾救灾工作】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救灾应急工作规程、救灾物资管理办法,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成功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社区4个。完成850名灾害信息员培训。全力做好“6·30”特大暴雨洪涝灾害救助工作,调运救灾帐篷500顶、棉被8500床、衣物7000件和价值450万元的食品,全市转移安置临时生活救助32.12万人,发放救助资金750万元(含物资折款),确保受灾地区灾民生活“五有”,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加快推进灾后农房恢复重建,全市各县(区)农房恢复重建5560户,已完工3651户,占计划重建户数的65.66%;农房一般维修加固6673户,已完工5691户,占计划维修加固户数的85.28%,发放补助资金8130万元,确保2014年春节前大部分受灾群众能够住进安全、温暖的新家。
【社会救助工作】在全省率先建立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做到最低生活保障与其他社会救助政策以及就业、扶贫政策有效衔接。深入开展“阳光救助暖万家”宣传月活动,在全省率先实行低保对象干部亲属登记备案制度,率先建成第一个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在全省首推“挽救生命、再造健康”行动,成功救治先心病儿童105例。在全省率先开展重特大疾病救助试点,城乡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实现有效衔接。重新规范低保救助管理办法,统一并提高全市城乡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月300元、150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4%、10.8%。截至年底,全市有城市低保对象48568户91716人,累计发放资金24766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差197元,完成省、市政府和省民政厅目标的106%。农村低保对象达92803户150247人,资助参保率达100%,累计发放资金18814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差88元,完成省、市政府和省民政厅目标的104%。城市已救助对象18613人次(其中住院救助8916人,门诊救助9697人),资助参保率达100%,发放救助金3061万元。城镇困难群众门诊救助人均达286元,完成省、市政府和省民政厅目标的143%;城镇困难群众住院救助人均达2738元,完成省、市政府和省民政厅目标的196%。农村已救助对象30904人次(其中住院救助23254人,门诊救助7650人),资助参合率达100%,共发放救助金5324万元。农村困难群众门诊救助人均达254元,完成省、市政府和省民政厅目标的159%;农村困难群众住院救助人均达1713元,完成省、市政府和省民政厅目标的156%。全市共有农村五保对象22530人(其中集中供养12053人、分散供养10477人),农村敬老院105所。改扩建农村敬老院5所,完成省、市政府和省民政厅目标的100%。新增敬老院床位365张,完成省、市政府和省民政厅目标的104%。集中供养率53.5%,完成省、市政府和省民政厅目标的101%。五保集中供养床位使用率90%,完成省、市政府和省民政厅目标的100%。
【社会组织管理】一是继续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工作。2013年全市社会组织登记数达1357个(其中社团90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451个);全市社会组织注册资本金达到9000万元,从业人员达到3.51万人,拥有资产35.5亿元。全市获评4A以上等级社会组织达46个。在全省率先出台直接登记试行办法,登记社会组织25个。推进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双轨制管理,备案社会组织总数达到1046个。1158个社会组织参加年检,年检率达100%。二是加大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设力度。通过实施44个服务项目,孵化急需社会组织18个,成功探索社工员内部认证、“3 3”社会组织人才培养计划和“四个一”社区落地模式。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力,省级以上媒体报道55次。建成5个县(区)社会组织支持中心建设和园区的社区组织培育服务基地建设。通过市、县(区)社会组织支持中心和市民中心建设,初步形成社会组织建设三级推动格局。三是抓好社会组织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社会组织管理网络和社会组织基础信息库,着手开发社会组织及志愿服务管理系统,推进社会组织建设智能化步伐。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村民自治模范单位创建工作成效显著。申报国家级和谐示范城区1个、和谐示范街道2个、和谐示范社区2个;创建村民自治模范乡镇7个、和谐社区示范街道2个、村级自治典型7个,村务公开模范管理乡镇7个、农村社区83个、农村示范社区12个。“特殊党费”援建项目建设圆满完成。第九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进展顺利。进一步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和村级民主监督工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廉政文化进社区工作成效明显。完善居民日常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市城区“15分钟服务圈”基本形成。社区信息化建设创新发展,覆盖市、县、乡镇和社区四级的信息系统已研发完成,第一阶段目标初步实现,即将在社区运行。
【双拥优抚安置工作】2013年,全市共接收2012年冬季退役士兵1990人,其中城镇自谋职业退役士兵446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480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50人,城镇退役士兵安排工作的14人。发放自谋职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经济补助7100万元。及时兑现全市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34752人及农村籍满60周岁退役士兵抚恤补助14154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从1500元调整至4000元(部分县达到7600元),优待面达100%。规范和完善优抚对象政务公开,公开公示面达100%,实现优抚对象医疗费用结算“一站式”服务。全年完成全市50名补、调和新评残人员的医疗鉴定工作,32名通过鉴定的补、调和新评残人员的材料整理上报工作。接收安置军休人员4人,接收安置无军籍职工3人,接收安置伤病残士兵3人。有意愿参加培训的退役士兵人数1769人,实际参加培训的1686人,参训比达95%,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知晓率100%、自愿参加率100%、培训合格率100%。
【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推进射洪县撤县设市工作。增设凤凰街道办事处。批准4个乡镇政府办公驻地迁移。船山区龙凤镇“千年古镇”已通过省地名专家评审组验收。全面完成乐安线、安安线等省内市(州)界线,安船线、船大线等市内县级界线的边界联检工作,各条界线和谐稳定。截止2013年底,遂宁市第二轮(2008—2013年)川渝省界线、市(州)界线、市内县级界线的边界联检和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圆满完成。
2013年,全市共救助流浪乞讨生活无着人员7231次,其中,跨省救助1825人次、救助未成年人987人次、残疾人565人次、危重病人427人次。开展街头救助200余次,救助598人次,全市救助管理机构均安全运转,未出现责任事故。积极开展“合力保学快乐成长”为主题的“接着流浪孩子回校园”、“接送流浪孩子回家”等专项行动。全市送流浪孩子回校园123人次,送流浪孩子回家689人次。
认真做好2013年清明节安全祭祀工作,全市各公墓人流量合计15.7万余人,车流量合计6000余辆,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市殡管所被省民政厅评为“2013年清明节工作优秀单位”,市八角亭公墓管理所被民政部评为“2013年清明节工作优秀观察点”。完善惠民殡葬政策,截至年底,共火化遗体3523具,其中火化外地遗体386具。全市三县两区惠民殡葬共覆盖31.4万人,全年共减免188.68万元。
截止2013年底,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30546对,离婚登记7138对,补办婚姻登记1627对,婚姻登记合格率100%。共接待收养咨询52例,办理国内公民收养登记18例,登记合格率100%。大英县民政局成功创建为国家4A婚姻登记机关,已按照相关要求使用婚姻登记工作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