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用人单位招用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的,可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和岗位补贴(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50%)。 适用范围:企业、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 适用期限:长期 享受方式:自行申报 联系方式:市本级2237166;船山:5180040;安居:8665728;射洪:6624603;蓬溪:5430968;大英:7807017;经开:2913230;河东:2311112;高新:2377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