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用地面积如何区分,哪些属于公摊面积?(市自规局)
答:小区房屋分摊本栋楼所占基地土地面积,由本栋楼所有房屋按建筑面积比例平均分摊,其余面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详情可以来电咨询,档案信息科联系电话:0825-231075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