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年鉴》(2016卷)专文(17)

《遂宁年鉴》(2016卷)专文(17

 

 

"十二五"民政工作综述

 

 

 

一、民政事业综合实力快速提升

 "十二五"期间,全市民政事业费投入年均以两位数幅度增长,2015年达到11.62亿元,与"十一五"末期相比增幅达163.66%。中、省、市彩票公益金投入0.37亿元,与"十一五"末期相比增幅达616.67%。中、省投入项目10个、资金0.75亿元。

二、民政工作机制不断创新

"十二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在民政方面下发文件12个,创设惠民政策制度10项。市民政局联合相关部门出台数十个规范性文件,推行重要改革举措8项,参与全国性改革试点3项。创新社会救助制度,构建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机制、与扶贫开发工作衔接机制、"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救急难"主动发现机制、社会力量参与机制,推动大救助体系建设。深化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体制改革,截至2015年末,全市社会组织总数达3841个;率先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成功创建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创新发展慈善事业,遂宁市连续三届被评为"慈善七星城市"。积极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建制镇和街道办事处占乡级行政区划总数比例由65%上升到71%,空间布局更加科学合理。

三、民政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养老床位从"十一五"末的1.61万张增至"十二五"末的2.65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5.8张,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9.3%。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由"十一五"末的50%提高到"十二五"末的56%。居家养老服务在城市社区基本实现全覆盖。建成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库1个,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5个,多灾易发乡镇救灾物资储备点15个。建成应急避难场所30个,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5个。建成儿童福利机构1个,建成儿童福利指导中心6个,建成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6个。完成市军休所维修改造,建成烈士纪念设施3处,47座散葬烈士墓和两处散葬烈士纪念设施得到全面维修保护。社区服务中心(站)覆盖全市90%的乡镇(街道)和96%以上的社区。

四、民政服务对象得到实惠

"十二五"期间,城乡低保标准年增幅分别达到7%和9%,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400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300元。重点医疗救助对象个人自付合规住院费用救助比例由50%增至70%。孤儿和艾滋病感染影响儿童全部纳入国家保障,基本生活费集中养育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246元、分散养育每人每月748元,分别比国家标准高24.6%和24.7%。100%的县(区)建立惠民殡葬制度。高龄补贴政策覆盖全市所有80岁以上高龄老人,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超过18.1%。困难精神病人获得政府补贴。抚恤补助标准连续5年每年以15%-20%的比例增长,下拨的抚恤补助金从"十一五"末的1.3亿元增加到"十二五"末的2.36亿元,增幅达201.5%。福利彩票5年累计销量突破4.96亿元,筹集公益金1.74亿元,与"十一五"时期相比,增幅达103.3%。救助管理管理系统、优抚信息系统、婚姻登记信息系统等10余个业务系统在全市推广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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