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年鉴》(2015卷)财政工作

遂宁年鉴2015财政工作

 

【财政收支】2014年,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25480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96957万元,同口径增长15.63%(税收收入完成288497万元,同口径增长19.61%,占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的比重达72.68%;非税收入完成108460万元,增长13.49%)。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774952万元,增长38.96%。全市地方财政总支出23699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60932万元,增长8.32%(一般公共服务134239万元,下降2.74%;国防2109万元,增长23.77%;公共安全69591万元,增长4.40%;教育271036万元,增长3.10%;科学技术7773万元,下降12.53%;文化体育与传媒25731万元,增长15.19%;社会保障和就业240342万元,下降3.9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90009万元,增长14.55%;节能环保48296万元,增长55.22%;城乡社区事务99662万元,增长47.86%;农林水事务230837万元,增长10.59%;交通运输76059万元,下降14.8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42216万元,增长4.2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11321万元,下降8.96%;金融监管等事务905万元,增长98.03%;援助其他地区300万元,增长100%;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12577万元,增长7.21%;住房保障支出75656万元,增长27.11%;粮油物资储备事务10754万元,增长22.82%;国债还本付息支出5606万元,增长89.52%;其他支出5913万元,下降22.89%)。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808983万元,增长41.62%。总体上看,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支出保障各项重点支出的需要。

【促进发展】多渠道筹集资金,创新支持发展,不断增强财政发展后劲。全市全年共争取上级各类转移支付资金118亿元。优化财税政策环境,全面落实中央和省上"营改增"、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西部大开发战略税收优惠政策,累计减免和退税88315万元;坚决清理和整治乱收费行为,从2014年1月1日起,按中省统一规定取消和停征3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落实支持工业转型升级相关财政政策,兑现2013年相关奖励资金1097.1万元;加大市级产业发展财政投入,市本级安排工业、农业、现代服务业等9个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共计12960万元,比上年增长9.64%。整合中、省、市、县四级涉农资金10.48亿元,其中投入农业产业园区建设资金约8.75亿元,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重大水利工程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强农业防灾减灾和综合生产能力,促进新农村发展。

【惠民行动】2014年,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十大民生工程"实施规划,加快推进实施十项民生工程和21件民生实事。全市全年实际到位民生资金106亿元。全市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为68.51%。全市完成教育投入271523万元,同比增长3.28%,社会保障和就业投入23949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91036万元,同比增长15.17%。加大对市城区应急备用水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观音湖下穿隧道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全市到位中省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资金7.9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4.37亿元,市级财政按工程进度下达相关资金1.82亿元,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度。

【财政改革】加快完善税收分享体制,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出台《关于调整市与区(园区)税收收入分成比例的通知》(遂财预〔2014〕27号),对市本级与船山、安居和市级两园区的税收分享比例进行调整;落实加强天然气资源税、重点项目建安营业税统一征收和市区分享机制,进一步明确市区财权和工作职责。推进"三公经费"预算改革,按照"限总量、调结构"的原则,单独编制市级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严禁在其他科目列支"三公"经费,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结合中省相关规定,分别制定市级机关差旅费、培训费、外宾接待费管理办法。完善政府性资金存款与商业银行贷款挂钩机制。出台新的《遂宁市市本级财政性资金统筹存储办法》(遂财发〔2014〕4号),2012年8月至2014年11月,共进行8次统筹调存,累计调存资金30.93亿元。创新农业保险产品和机制,出台《关于开展2014年度小家畜禽特色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4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将肉鸡、肉鸭、蛋鸡、蛋鸭、种鸡、种鸭、鹅、野鸡、兔等小家禽纳入特色农业保险试点。继续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围,确定5类34个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并编制《市本级2014年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预算》。

【财政监管】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投资评审制度和政府集中采购的相关规定,加强事前事中的资金监督,全市财政投资评审累计审减18.88亿元,通过政府集中采购节约财政资金6400万元。深入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检查。先后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解决乱发钱物问题及重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专项检查活动,检查频率不断加大、范围不断拓宽,先后查处一批违纪违规行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不断完善财政信息公开机制,市、县两级全面公开2014年财政总预决算,全面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总额,所有预算单位均公开"三公经费"信息;教育、社保、卫生等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资金信息逐步公开,财政信息公开逐步实现常态化。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将全市所有政府性债务纳入财政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监管。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对债务高风险地区进行通报;制定化解债务风险措施,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全年化解各类政府性债务83.44亿元。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将其纳入对县(区)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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