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年鉴(2020)巡察工作

【开展联动巡察】把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作为坚定不移深化市县巡察的政治任务和有力抓手,严格按照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和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遂宁的工作部署,将联动巡察任务列入市委第八轮巡察同步安排,组建2个巡察组配合省委第四巡视组开展巡视巡察联动,其中第一巡察组负责配合巡视组同步对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机动式巡察,对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遂宁经开区、遂宁发展集团公司开展巡察“回头看”,对市民政局开展专项巡察;第二巡察组负责配合巡视组同步对市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和除省管干部外的班子成员开展联动巡察。通过部署联动、推进联动、机制联动,借力巡视“权威”,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共发现问题123个、问题线索14件,切实提高监督实效。省委第四巡视组副组长文明在巡察报告上作出批示:“遂宁市巡察组认真履责,工作扎实,发现大量问题,成效显著,值得肯定”;组长崔志国也给予遂宁市巡察工作“很好!”的充分肯定。

【专项巡察“回头看”】围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结合全市“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结果,组建3个临时巡察组,对船山区、安居区、射洪市、蓬溪县、大英县、遂宁经开区6个单位党组织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回头看”。通过看政治站位、看政治担当、看工作作风、看政治效果,重点对被巡察党组织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问题线索查办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政治“复检”,巡察期间向县(市、区、园区)党(工)委移交立行立改问题74个,经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提前反馈面上问题124个,巡察报告反映主要问题59个,问题线索15件,提出巡察建议23条,有效推动解决一批扶贫领域工程项目招投标不规范、扶贫资金监管不到位、信息动态调整不及时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巡察成为保障全市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利器”。

【政治巡察“全覆盖”】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巡察工作的根本政治任务,突出市县巡察“六围绕一加强”监督重点,并将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作为重点纳入巡察内容,统筹采取“一托N”的方式开展市委第八、九轮常规巡察工作,完成届期全覆盖任务的67%。年内两轮常规巡察覆盖遂宁经开区、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民政局、遂发展公司、市生态环境局、市法院、市委党校、市残联、市供销社、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信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广播电视台、遂宁日报社等21个单位党组织,发现问题269个、问题线索52件(其中,市委第七轮巡察发现问题106个、问题线索23件,巡察数据计入2019年;市委第八轮巡察发现问题163个、问题线索29件;市委第九轮巡察已结束巡察了解工作,巡察报告近期即将提交领导小组审议),有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县(市、区)委巡察】全市5个县(市、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新要求,准确把握县级巡察内涵方向,重点围绕脱贫攻坚、工程项目、扫黑除恶、民生民利、意识形态等领域开展15轮常规巡察、2轮专项巡察和2轮巡察“回头看”,高质量推动巡察监督向684个村(社区)延伸,共发现问题2167个、问题线索300条,处理处分干部203人(其中科级干部64人),有效推动解决一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各县(市、区)严格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原则,不断创新全覆盖实现路径,积极探索“巡审结合”新模式,对被巡察单位同步开展意识形态、扫黑除恶、宗教工作专项检查,对村(社区)开展“交叉式”巡察,用干部群众最易接受的方式让巡察利剑直插基层一线;着力规范巡察整改流程,建立巡察整改报告“四维联审”制度、共性问题交办制度,切实做好“后半篇文章”,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船山区实行抽调村(社区)干部回避配置、异地监督,对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交叉式”巡察,有效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问题;安居区探索“巡审结合”新模式,推动“政治体检”与“经责审计”的有机融合,充分发挥巡审工作“双剑合璧”叠加优势;射洪市建立巡察发现共性问题交办制,分层分类向纪检、组织、财政、审计、住建、扶贫等部门交办共性问题,充分发挥政治巡察“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作用;蓬溪县在常规巡察过程中,同步对被巡察单位意识形态、扫黑除恶、宗教工作开展专项检查,政治监督更加精准全面;大英县建立巡察整改报告“四维联审”制度,明确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必须经巡察整改日常监督部门、分管(联系)县领导、县委巡察组、县委巡察办“四维联审”把关,压实整改工作责任。

【巡察体制机制建设】一是加强沟通协作。对内,完善机构议事决策机制,明确把室务会作为市委巡察办、巡察组的重要议事决策制度,适当扩大参会人员范围,初步建立由巡察办主任、副主任及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广泛参与的机关运行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议事质量和决策水平。召开办组中层干部会议,组织办公室各科室负责人和各组巡察专员就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遇到的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明确加强规范化建设、增强团结协同意识、强化工作执行力、培树巡察机关形象“四个着力”工作重点,进一步促进科室之间、办组之间工作的相互了解,提高工作效率。对外,参照《四川省市县党委巡察工作流程》,协调市纪委(党政室、第一至五纪检监察室)、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等部门,制定全市巡察工作执行方案,细化任务分工,进一步提升对外沟通协作水平。二是加强工作规范。精心谋划。根据《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和省委巡视办《2019年巡察工作要点》,结合全市机构改革实际,及时梳理调整《七届市委巡察对象名单》,报市委常委会确定七届遂宁市委巡察对象75个,延伸巡察对象62个。制定《巡察工作2019年年度计划》,对常规巡察、提级巡察、交叉巡察、专项巡察“回头看”作出统筹安排,进一步明确政治巡察监督重点,防止巡察职能泛化。健全机制。探索建立巡察后评估制度,明确在每轮巡察了解结束后,组织被巡察地区(单位)干部群众于巡察反馈后5个工作日内填写问卷调查,对巡察组在巡察期间的纪律和作风情况开展评估。已完成对第九轮巡察的市商务局、遂宁日报社2个单位的巡察后评估工作,未收到不良反映。加强巡察信息化建设,全面启用全省巡视巡察工作数据管理系统,组织市县两级巡察机构完善第一、二轮巡察基础数据,录入人员信息70条、面上问题890条、问题线索843条,为后期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强化巡察监督工作做好铺垫。开展检查。统筹组织各县(市、区)委巡察办副主任,组成专项检查组,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阅台账资料、开展个别谈话、现场走访调研等方式,对蓬溪县委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巡察工作质效、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等四个方面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查阅会议记录、规章制度、讲话材料、各类报告、各类台账及案卷材料等资料近100余册,开展个别座谈15人次,对蓬溪县群利镇、县农业农村局2个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走访调研。检查发现四个方面共9个问题,提出建议意见3条,推动县(市、区)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举办全市巡察干部综合业务培训会,围绕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质效、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质量、参加省委巡视工作感受及对巡察工作的启示、撰写高质量巡察报告及制作底稿等重点课题,邀请省委巡视办副主任周元军、市纪委和市、县(区)巡察机构相关人员为全市巡察干部授课,努力提升巡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拓宽干部选用渠道。充实完善巡察人才库,制定《关于推荐退出科级领导岗位干部进入市委巡察人才库的工作方案》,遴选全市2016年以来退出科级领导岗位尚未退休的干部30余名进入市委巡察人才库,充分发挥老干部经验丰富、立场坚定等优势。在全市范围内选拔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科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57人,分类组建巡察工作政策法规咨询专家库,为下一步纵深推进政治巡察提供智力支持。派出4名优秀市、县(区)巡察干部参加省委巡视和省委巡察工作专项检查,选择4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市委巡察机构挂职锻炼,通过“派出去”“选进来”,努力为市县巡察干部搭建学干并进、上下一体、三级联动的工作平台。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坚持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过程,组织办组干部系统学习“两书一章”,认真开展交心谈心,深入各县(市、区)调研走访并作专题党课辅导,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视剖析,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遂宁市巡察工作不偏向、全覆盖、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

【巡视整改】一是扎实抓好巡视整改。抓好省委第四巡视组巡察工作专项检查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制定《省委第四巡视组专项检查遂宁市委巡察工作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四个方面12个具体问题逐项明确35项整改举措,落实工作责任,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采取建立整改台账、印发整改通知、开展重点督查等方式,定期汇总整改工作进度,按时向省委巡视办报送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截至年底,12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建立健全相关制度6项。抓好中央第四巡视组专项检查四川省委巡视工作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按照《中央第四巡视组专项检查四川省委巡视工作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遂宁市责任落实分工方案》,对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进行再梳理再部署,细化8个整改问题和18项具体整改措施,从严从实从快推进巡视整改各项工作。中央第四巡视组专项检查四川省委巡视工作反馈的“组织领导需要进一步加强”“市县巡察亟需规范”2个方面8个具体问题已整改7个,剩余1个“巡察人员配备不到位”的问题正在加紧整改,全市巡察机构72个人员编制已全部落实到位,69名巡察干部到岗。二是推动落实整改责任。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对巡察整改情况督查督办制度,统筹组织市纪委、市委巡察组对第四轮、第五轮被巡察党组织(市委编办、市委农办、市委台办、市国资委、市科协、市妇联、市工商联、遂发展公司及其子公司)巡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访督查,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四个方面,共发现问题70个,提出督查建议78条。将县(市、区)落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情况纳入市委年度考核保证目标内容,要求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开展工作检查,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抓细抓实巡察整改向社会公开工作,明确要求被巡察单位在巡察整改报告过审后,通过新闻媒体或官方网站全面公示巡察整改情况,一并在市纪委监委网站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抓好问题整改督办。按照市委书记邵革军指示精神,督促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和市财政局针对巡察以来发现的共性问题开展业务培训工作,并在培训会上对全市巡察发现的涉及33个单位在机关党建、财务管理等122项具体问题分别进行通报。同时,督促安居区、射洪市、蓬溪县报送扶贫领域第二轮专项巡察整改报告和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并进行整改公开,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关于开好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意见》有关要求,督促第七轮、第八轮和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回头看”被巡察单位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派员参会指导,帮助完善整改措施。7名市级领导指导民主生活会20余场。审核第七轮、第八轮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报告38份,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推动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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