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与政法机构编制管理】一是规范县(市、区)人大机构设置。印发《关于规范县(区)人大办事机构、其他工作机构和专门委员会设置的通知》,明确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其他工作机构和人大专门委员会等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核定事项,实现各县(市、区)人大机构设置统一、规范。二是积极推进园区管理机构升格和复审。向省委编委上报《关于遂宁安居经开区和蓬溪经开区管理机构升格为副处级的请示》,努力为园区发展创造良好行政条件。按要求做好遂宁高新区和射洪经开区管理机构升格复审相关工作。三是推进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职责全覆盖。与市应急局、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的通知》,结合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有关部门(单位)“三定”规定和工作职责调整实际,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实现职责全覆盖、无死角。四是动态调整市直部门权责清单。对应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责变化情况,及时印发《关于调整市民政局等部门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等4个文件,完成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局等12个部门31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动态调整。牵头指导36个市直部门编制权责清单共5450项,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并公布《遂宁市市直部门行政权力清单(2019年本)》和《遂宁市市直部门行政权力责任清单(2019年本)》。
【政府机构编制管理】一是严格对标落实市县机构改革各项任务。在中央、省规定的47个党政机构限额内,市级完全对应或基本对应设置党政机构39个。县(区)在中央、省规定的37个党政机构限额内,完全对应或基本对应设置党政机构33个。县(区)按照省委“四个统一设置”要求,统一设置行政审批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农民工服务中心,乡镇(街道)统一设置便民服务中心。2019年3月底,市、县(区)涉改部门全部挂牌运行,人员转隶平稳有序到位,“三定”规定印发实施,全市机构改革总体完成。二是完成乡镇(街道)机构改革。9月4日,印发各县(区)《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全市75个乡镇,20个街道党政综合办事机构、直属事业机构全部挂牌运行,人员编制调整和人员转隶工作基本完成。三是优化市直园区机构设置。印发《关于中共四川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和四川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等3个文件,在遂宁经开区、市河东新区、遂宁高新区内设机构限额内统一组建党群工作部、行政审批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机构,推进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优化协同高效。四是完成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印发《关于推进主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整合市城市规划监察大队、直属执法大队、建设监察大队职责,设置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并下沉执法力量到船山区、市直园区,理顺主城区城管执法体制,减少执法队伍种类,优化城市规划执法力量配备。五是有序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拟制《遂宁市深化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等5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并提交市委编委2019年第八次会议审议。六是升格园区管理机构。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射洪经开区、遂宁死海旅游度假区管理机构先后获批为正处级。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设置产业园区管理机构长效激励机制的意见》精神的基础上,印发《关于中共四川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和四川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中共四川射洪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和四川射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遂宁中国死海旅游度假区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明确园区管理机构的职能职责,优化内设机构设置,科学配置人员编制力量,强化体制机制保障助推园区全面发展。
【事业机构编制管理】一是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市本级19家事业单位完成改革,其承担的275项行政职能全部回归相应行政机关,并在部门“三定”或机构编制调整事项中予以明确。改革后,除行政执法队伍外,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二是调整规范事业单位设置。在党政机构改革中同步调整市本级113个事业单位隶属关系,划转相应人员编制。借党政机构改革、行业体制改革机构编制调整契机,市本级整合撤并“小、散、弱”或职能相近事业单位达35个,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布局结构。清理规范市本级事业单位使用“委、办、局”称谓,28个事业单位撤销或变更为“中心、站、所”等称谓,并重新明确职责。三是机构编制资源向重点工作、民生工作倾斜。在严控机构编制情况下,积极争取支持,省委编委同意遂宁市按照“撤一建一”原则新设9个县级事业单位,争取宝贵的机构编制资源,强化对产业促进、大数据发展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保障力度。统筹调剂76名事业编制,用于保障遂宁高新区建设发展、退役军人服务等方面工作。在市直园区新设4所公办学校,调剂增加教职工编制200名,增加城区公办教育资源供给,满足生源向城区聚集后的教育需求。指导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全市乡镇统一设置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4个直属事业单位,街道统一设置社区事务和便民服务中心1个直属事业单位。
【机构编制监督管理】一是印发《遂宁市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清理规范议事协调机构,经过两轮清理规范,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由293个精简为160个,精简率45%。二是按照市委巡察、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安排,完成对市委党校、市残联等16个单位的机构编制巡察、审计工作。
【机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按照机构改革进程,指导涉改机关事业单位开展证书换领,涉改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办理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完成,涉改事业单位证书换领工作有序推进。认真做好2018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市本级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应公示率达到100%(涉密单位不公示)。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要求,研究制定标准化抽查文书,组织执法人员13人到市本级事业单位现场开展抽查5批次,抽查事业单位100家,抽查率达32.8%。依法做好事业单位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工作,市本级办理登记业务162家,即时办结率达100%。办理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业务108家,除初领外全部实现现场办结。建立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信息比对机制,加强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监督,促进事业单位诚信自律、依法规范开展业务活动。高质量协办全省登记管理工作推进会,并作会议交流发言。
【机构编制电子政务建设】一是开展“码上监督”应用试点工作。2019年1月和5月,确定在市级24个部门(单位)375个效能监察重要岗位开展“码上监督”应用试点工作。6月中旬,迎接中、省编办莅遂调研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及“码上监督”应用试点工作,调研组领导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二是积极配合推进“信息平台”应用工作。市委编办牵头组织开发的“遂宁市机构编制实名制及财政供养人员管理信息平台”自2018年下半年正式交付使用以来,各基层单位积极配合,通过“信息平台”实现在线办理机构编制及人员工资等相关日常业务,按照运行前的协调和沟通,电子政务(信息)中心积极配合各业务主管部门进行业务审批入库。组织人事部门在部署正常调资调标工作中,明确要求各基层单位进行原广力工资软件和“信息平台”工资业务双轨运行,对比办理结果数据信息。三是保质保量完成机构编制统计工作。依托“实名制管理系统”,掌握全市机改概况,把握编制总量原则上不增加、乡镇编制不能随意调整的原则,逐一核对各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等信息,实现机构信息清、编制信息清、职数信息清、实有人员信息清,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按照统计口径要求完成2019年全市机构编制统计月报季报以及年报数据上报工作。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被省委编办评为全省机构编制统计先进单位。四是完成微信公众号改版优化工作。进一步扩大信息推送量,凡是与部门相关的业务、政策、重要时事新闻都进行及时推送。进一步优化信息推送方式,每周固定推送次数达到2次且每次篇幅达2篇以上,内容更丰富,阅读更广泛。针对机构改革期间工作,特推出机构改革栏目,对全市机改推进情况、完成情况、机改政策以及后期领导人的总结等信息进行推送。截至12月底,共推送工作信息、改革信息等各类信息158条次,点击量达1618余人次。五是梳理完成网上名称规范清理工作。严把中文域名注册初审关,重点梳理机改后撤、并、建等涉改单位38家,指导完成变更注销工作,完成网上名称续费375家,完成进度100%。进一步清理机改后新设机关事业单位的网上名称注册变更工作,针对未进行网上名称注册和网站挂标的情况,建立问题分类台账,主动对接和指导,限期完成注册和挂标整改,切实做到“注册”“挂标”一例、销号一例,实现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域名注册和网站挂标全覆盖。
【开展“码上监督”】一是遂宁市委编办依托中央编办“云平台”权责清单系统及本地智慧城市大数据平台,牵头组织并联合市效能办开发建设“遂宁市机构编制二维码在线履职监督评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码上监督”),积极探索政务效能提升新途径。组织启动。市委编办在学习考察中央编办“机构编制云”平台建设的基础上,经过深入调查摸底和科学论证,积极主动协调市效能办,以市级效能监察重要岗位为突破口,探索建立“码上监督”应用评价系统。推进实施。2019年,经市委编办、市效能办共同研究,决定将市级24个部门(单位)375个效能监察岗位作为“码上监督”应用试点单位。明确“码上监督”应用试点岗位以及试点工作开展的总体目标、应用范围、主要内容、实施步骤以及工作要求等。在组织召开的2019年市级重要岗位效能监察工作座谈会上,明确从2019年7月起,正式启动“码上监督”应用试点运行工作。中、省编办调研组一行专程赴遂宁市考察指导“码上监督”工作。特别指出,遂宁开展的“码上监督”工作,实现“码”上办理,“码”上监督,“码”上评估,有效提升单位履职能力和服务效能,进一步优化服务群众企业工作软环境。保障跟进。市委编办统一印制发放效能监察岗位的机构二维码牌和人员二维码的桌牌、吊牌和工作证牌,并统一组织操作业务培训。在“码上监督”运行过程中,市委编办与市效能岗位组对各岗位“码上监督”运行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四川日报、四川观察、遂宁电视台、遂宁日报等多家媒体跟随效能监察组对“码上监督”运行情况进行宣传报道。二是取得成效。实现“码”上办理。通过“一对一”赋码(机构二维码和人员二维码),赋予各岗位和人员有且唯一的“电子身份证”。办事企业、群众通过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电子设备扫描二维码,详细了解部门(单位)内设机构名称、工作人员姓名及其机构编制详细信息,有效识别机关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行政资格。梳理归纳试点部门(单位)效能监察重要岗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设立“码上监督”评价应用权责清单模块,固化工作职责,办事企业、群众通过扫描“机构二维码”清晰知晓部门(单位)主要职责及其效能监察重要岗位人员职责分工。实现“码”上监督。畅通在线监督评价渠道,改“面对面”评价为“背靠背”评价,办事企业、群众在事项办理结束后对其依法行政、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廉政情况等进行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等级的在线满意度评价,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在线或电话直拨投诉举报,进一步畅通投诉评价渠道、提升履职监测效果。实现“码”上评估。编制部门适时会同组织、人社和效能监察等部门,组织开展试点部门(单位)及其效能监察重要岗位和工作人员职能职责履行情况实地调研,跟踪了解其职责履行、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运行效果、纪律规定等情况。结合“码上监督”评价应用自动生成的评价投诉分析报告,量化分析效能监察重要岗位和工作人员业务开展情况,全面掌握试点部门职能职责履行情况,实现履职效能及时掌握、反馈数据准确统计、满意度和投诉举报实时监测、岗位工作业务定量分析。根据年底“码上监督”后台数据统计,启动运行半年来,机构和人员扫码评价数共计27766条次,其中,“基本满意”及以上评价数为27728条次,“不满意”评价数为38条次。从评价总数及“满意”评价数的对比来看,“满意率”达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