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必备材料 1、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和国土证) 2、买卖双方身份证件 (二)不同情形下提交其他必要材料(部分列举) 1、夫妻共同购房的应当提供结婚证; 2、委托交易的,应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3、卖方身份证信息发生变化等情况下,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4、房屋未明确登记为单独所有或共同所有的,卖方应如实申报共有情况并提供佐证材料; 5、出售政策性住房,需提供住保部门同意房屋上市交易的证明文件; 房管局房屋产权交易科0825-2318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