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年鉴》(2015卷)环境保护
【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坚持深入开展"12369"整改工程,强力推进创模工作。9月,省环保厅组织专家对遂宁市创模整改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调研,认为遂宁市创模整改任务全部完成,26项考核指标全面达标,具备正式验收条件,并向国家环保部推荐。国家环保部已把遂宁市创模验收排上日程。在此基础上,市环保局加强与国家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省环保厅联系汇报,对接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2014年,省政府下达遂宁市总量减排重点项目38个,包括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20个,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16个,小砖厂关闭项目2个。市环保局及时将重点项目分解下达到各县(区),强力推进项目实施,顺利完成重点项目36个,向省政府请示调整替代2个。积极开展减排项目申报,全年全市共上报减排计划项目121个,削减化学需氧量2800吨、氨氮300吨、二氧化硫500吨、氮氧化物50吨,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削减目标。
【大气污染防治】根据《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制定《遂宁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遂宁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遂宁市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方案》等重要工作方案,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完成工业企业脱硫、除尘项目4个,淘汰燃煤锅炉13台,关停或淘汰落后产能企业56家,改造建材企业物料储运系统3家,规范混凝土搅拌站5家,取缔无资质的混凝土搅拌站5家,建设规范化机动车环保检测线8条,淘汰黄标车1300辆。2014年6月5日起,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每天向社会公布空气质量。
【环保民生工程】2014年,省政府下达遂宁市环境保护民生工程是对大英县郪江流域5个乡镇35个村实施环境综合治理。市环保局积极争取到上级环保专项资金1000万元,指导帮助大英县实施治理项目,确保环境治理取得切实成效,真正惠及民生。同时,牵头组织实施市城区明月河、开善河、联盟河、米家河等4条小河流与观音湖环境综合治理,共投入资金3515万元,实施整治排污口、完善雨污管网、建设提升泵站、打捞漂浮物、清掏河底淤泥等具体整治项目39个,4条小河流和观音湖水质得到明显改善。
【服务经济发展】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三同时"和并联审批制度,切实发挥服务和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对党委政府关注的重大民生项目以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环境可行性的项目,加快审批进度,全年审批项目75个,其中核技术利用项目12个。对由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审批的项目,积极服务,遂宁机场、凤台大桥、新绿洲印染技改、川矿600万方天然气净化等重大项目顺利通过上级环评审批。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具有环境可行性的项目坚决予以抵制。
【农村环境保护】始终把农村环境保护作为当前环保工作的一个重点,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大力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集镇生活污水处理、集镇生活垃圾处置和生态细胞建设。2014年,全市投入资金4205万元,对12个乡镇64个村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治理,实施畜禽养殖企业(户)污染治理73家,成功创建省级生态县(区)2个、国家级生态乡镇3个、省级生态乡镇12个。
【环境规范管理】采取加强能力建设和强化重点领域环境管理等措施,着力提升环境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2014年,投入526万元新建、升级市城区空气自动监测站5个,投入55万元建成危险废物监管平台,投入101万元建成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监管平台。实施重金属污染防治企业1家,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5家,督促购买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企业23家,审批全市危险废物转移申请24批次,发放排污许可证327个、核与辐射安全许可证3个。全面清理行政权力140项,包括行政处罚134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征收1项。
【环境监察执法】扎实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境执法检查年""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大检查"等专项行动,通过在线监控、现场检查、监督性监测等手段,强化对排污单位的监管。新增在线监控设备5台(套),核发有效性合格标志56个,对26家国、省控重点企业和9家涉重金属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140余次。全市现场检查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1336次、建设项目354次、饮用水源及生态监察514次,许可证现场检查440次,实施行政处罚24起,罚款62.4万余元,征收排污费1186.92万元,处理环境信访投诉70余件,结案率100%。
【区域环境质量】全市7个地表水断面、3个饮用水断面、5个大气自动监测点位、3个降尘和硫酸盐化速率监测点位、3个酸雨点位、7个功能区噪声点位、74个交通噪声点位和220个区域环境噪声点位的长期监测结果表明,截至11月底,市城区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0%,优良天数为297天,涪江、琼江出川断面水质达标率100%,渠河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声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环境宣传教育】积极宣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组织国控、省控及全市重点企业70余家相关人员和全市环保系统干部职工120余人进行专题培训,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修改背景、修改思路、主要内容及亮点和当前学习宣传贯彻的工作重点等方面内容。成功组织开展"保护饮用水源,保障饮用水安全"环保世纪行、"六五"世界环境日暨"城乡环境共清洁革除陋习我行动"等宣传教育活动,共发放《低碳生活小贴士》《垃圾分类指南》《绿色生活手册》等环保资料3000余册,累积向电视台、报社等媒体发稿100余篇,主动公开环保政务信息300余条。
【党风廉政建设】保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强度和韧劲,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全面贯彻省委、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下发《遂宁市环保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制定《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考核办法》《领导干部廉政约谈办法》《党风廉政建设公开承诺制度》《廉政风险函询制度》等相关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深入开展"收受红包礼金""庸懒散浮拖""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等5个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扎实开展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征收、人事招聘、政府采购、党务政务公开专项检查30余次,全面监督权力运行。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坚持上廉政党课、会前学纪制度,做到警钟长鸣、"紧箍咒"长念。全年,全局无违反党章党纪、法律法规的情况发生。
【荣誉】市环保局荣获省环保厅、市委、市政府表彰总量减排先进集体、工业发展先进集体、创优投资环境突出贡献单位、重大项目工作先进集体、国家卫生城市复评工作先进集体、联系帮助基层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国务院第八督导组、四川"环保世纪行"采访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环保部原副部长张力军莅遂检查调研时,均对遂宁市环保工作给予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