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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2022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公布前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12-05 14:3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医保202267

     

    遂宁市医疗保障

    关于明确2022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数据公布前全市城乡居民大病

    保险起付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保局,市医保中心,中华财险遂宁中公司

    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遂府办规〔20229)、《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遂医保发〔202084号)要求,经研究2022年度遂宁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公布前,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6194,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8097元。此起付标准202311起执行全市2022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公布之后,执行新标准。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21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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