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医保发〔2022〕67号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明确2022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数据公布前全市城乡居民大病
保险起付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保局,市医保中心,中华财险遂宁中心支公司:
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遂府办规〔2022〕9号)、《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遂医保发〔2020〕84号)要求,经研究,2022年度遂宁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公布前,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6194元,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8097元。此起付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全市2022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公布之后,执行新标准。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