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部门预算
(部门含下属预算单位)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1.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职能简介
1.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医疗救助工作。
4.组织执行全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目录准入谈判规则。组织拟订全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5.组织拟订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措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负责全市药品、医疗耗材招标采购的实施和监督工作。
7.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拟订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市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负责规划实施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1.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遂宁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重点工作
一是持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出台我市医疗救助资金市级统筹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体系。推动健全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提高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满足多元医疗保障需求。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制度建设,持续增进人民群众健康福祉。
二是扎实推进医保重点领域改革。全面深入推进DRG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省级试点,探索DRG支付与支持中医药发展、区域医学医疗中心建设相结合,不断完善DRG支付政策体系。指导全市公立医院在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采购在用药械,不断提高货款在线结算率。坚持价值导向,加强医药服务价格管理,更好惠及全市人民群众。
三是持续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力度。进一步构建市县联动监管工作机制,统一调度全市医保力量参与省级飞检、市级抽查复查等监管行动。推进“智能场景监控系统”省级试点项目延伸和应用拓展至县(市、区)。持续构建“医保统筹、部门参与、社会联动”大监管格局,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的“救命钱”安全可持续。
四是持续提升医保公共服务能力。建立我市医保经办规范化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和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全市所有医保经办大厅达到规范化大厅标准。进一步做好已下沉高频医保公共服务,建设更多医保服务站,打造“15分钟医保服务圈”。持续扩大异地就医结算联网面,持续推动“数据资源共享服务区建设”试点建设,扩大“全省医保移动支付”网点范围。坚持传统服务与新型服务并行,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便捷、舒心、满意的医保公共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遂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医疗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遂宁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892.59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34.75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收入预算892.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2.5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支出预算892.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3.89万元,占81.1%;项目支出168.7万元,占18.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892.59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34.75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2.5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8.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3.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9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892.59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34.75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2万元,占9.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8.69万元,占32.34%;卫生健康支出463.7万元,占51.95%;住房保障支出51.99万元,占5.8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88.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驻院代表工作经费85万元、档案管理费1万元、医保信息系统建设1万元及网络专线服务费1万元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2.1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党组织活动费、公业务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金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1.6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3年预算数为224.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及办公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303.2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相关工作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4.8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0.6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34.96万元,主要用于:固定资产采购、临聘人员工作经费、驻院代表工作经费、单位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维护、会议培训、公务接待等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51.9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23.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06.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17.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调研、因工作业务交流符合公务接待的相关接待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停车费、洗车费、过路过桥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医疗保障各项业务、专项检查、督导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4.72万元,其中:会议费5.71万元,培训费4.01万元,差旅费15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2年预算增长持平。
(二)培训费较2022年预算增长186.43%。主要原因2023年将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培训。
(三)差旅费较2022年预算增长15.38%。主要原因是参与省局组织的医保信息系统建设及支付方式改革等工作,导致差旅费有所增长。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及下属遂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7.36万元,较2022年预算增加3.55万元,增长3.1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9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打印机、空调、办公桌椅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遂宁市医疗保障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4个,涉及预算892.59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36个,涉及预算606.52万元;运转类项目28个,涉及预算117.3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0个,涉及预算168.7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