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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遂宁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纸第84062号办理情况的函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4-04-28 17:3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魏兰代表:

你在2024年2月6日提出的《关于加强特困人员基本医疗保障的建议》(第84062号)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医疗救助力度”的问题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和《四川省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相关要求,医疗保障政策制度要按照“确定基本保障内涵,厘清待遇支付边界,明确政策调整权限,规范决策制定流程”的总要求,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的保障范围、基金支付范围、最高支付限额等方面进行明确。为了进一步健全我市医疗救助制度,更好地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办规〔202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2022年11月9日,市医保局牵头联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

健康委等九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健全我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通知》(遂医保规〔2022〕2号),明确了我市医疗救助政策。

从待遇政策上看,我市特困人员救助政策的起付标准与救助比例均严格按照省上文件要求,与省上政策保持一致,救助支付限额是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保障能力确定的,我市现行的救助政策待遇水平较原政策有大幅提升。从全省各市(州)待遇水平来看,我市特困人员住院医疗救助待遇水平总体在全省居中,与我市的市情相适应。同时,我市特困人员门诊救助待遇水平在全省最高,从医疗救助政策支持上看,我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得到了有力的制度保障。2023年,全市特困人员享受全额资助参保和医疗救助待遇,救助资金支出4889.34万元,其中,全额资助参保22249人,资助金额778.72万元;住院救助28314人次,支出救助资金3690.2万元;门诊慢特病救助6681人次,支出救助资金84.91万元;普通门诊救助49645人次,支出救助资金335.46万元;倾斜救助1人次,支出救助资金581.34元。
    二、关于“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的问题

随着我市《关于进一步健全我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通知》的出台实施,医疗救助待遇水平大幅提高,全市医疗救助资金支出同步大幅增长,2023年总计支出14978.5万元,同比2022年支出增长30.68%。为确保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医疗待遇有保障,资金有保障,我局积极争取中、省医疗补助资金,2023年争取中、省医疗救助资金11401万元,较2022年争取资金9166.42万元增长24.38%,增幅居全省第一。另外,为压实我市各级政府保障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医保待遇,确保地方财政落实兜底保障,2023年11月7日,市医保局牵头,联合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印发《遂宁市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市级统筹管理办法的通知》(遂医保发〔2023〕56号),建立了医疗救助资金预算筹集及市、县(市、区)两级医疗救助资金财政分担机制的市级统筹制度,从制度上确保了我市医疗救助资金有保障。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规定,“惠遂保”是我市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体现,“惠遂保”属于商业性医疗保险,目前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遂宁监管分局牵头负责,市医保局将积极呼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遂宁监管分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解决资金保障问题,从政策层面支持我市特困人员资助参加“惠遂保”。

三、关于“加强医院规范管理”的问题

市医保局自2019年组建以来,为规范医保医疗行为,始终保持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巩固打击欺诈骗保成果。从近3年的监管工作情况看:2021年,遂宁市检查医药机构1307家,发现违规违约定点医药机构1306家,暂停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20家,移送公安等部门线索11件,解除医保协议2家,行政处罚5家,曝光案例333件,追回医保基金、处违约金共9824.32万元。2022年,全市医保部门共检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1338家,处理违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1338家,暂停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13家,解除医保协议8家,行政处罚13家,曝光案例2525件,移送公安、检察、纪检机关线索134件,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和处违约金、罚金共9190.65万元。2023年,全市医保部门共检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1393家,查处1393家,反欺诈线索查实率100%,暂停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41家,解除医保协议4家,行政处罚196例,移送公安等部门线索17件,曝光案例1448件,追回医保基金并处违约金、罚金13854.36万元,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保障特困人员等特殊人群医保待遇。

另外,我市正全面推进医保扫码、扫脸和网上支付等线上就医便捷服务,已全面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一站式”和“一单制”即时结算,加速推进“床旁结算”,医保就医和结算服务便捷化已基本实现。

四、有关工作思考

市医保局将积极对接民政部门,建议特困人员行业主管的民政部门积极争取上级政策,优化调整本地政策,整合救助领域资源和资金,加大保障力度,建立特困人员等特殊人群医疗费用负担兜底保障机制,化解特困人员医疗个人负担问题。

魏兰代表,感谢您对我市医保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将进一步创新思路,与时俱进,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保障特困人员等特殊人群医保待遇工作做实、做好,为促进遂宁市高质量发展贡献医保力量。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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