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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疫情防控中医保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9-30 16:5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医保发〔202256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疫情防控中

    医保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保局,市医保中心,市直各园区劳动保障和社会事务部门,全市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

    当前,本轮全市疫情防控实现阶段性目标,但部分区域仍实行疫情防控静态管理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依然任重道远。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发挥医疗保障对疫情防控的支撑作用,保障全市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全市疫情防控中医保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履行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全市各级医保部门和医保定点医机构必须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从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牢牢把握疫情防控这个“国之大者”,坚定不移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更大医保力量。

    二、 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特殊医保政策措施

    全市各级医保部门必须进一步落实两个确保等医保抗疫政策,有力支持疫情防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一)坚持先救治、后结算确保患者治疗无忧。严格落实新冠肺炎感染人员(包括确诊、疑似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免费医疗救治政策,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

    (二)坚持特殊支付政策确保医疗机构救治不愁。坚持预付专项资金用于新冠肺炎救治,坚持单列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预算,治疗新冠肺炎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市内医院住院报销总额预算管理,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坚持将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坚持将新建或临时征用的新冠肺炎疫情救治医院及时纳入临时医保定点。

    (三)坚持资金拨付向抗疫主力军倾斜。对承担防疫重任务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在防疫期间开辟资金拨付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合理提前预付。

    (四)坚持对涉疫医保管理服务事项急事急办为防疫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开通绿色通道。继续综合运用价格管理手段,适时调整核酸检测价格,持续减轻各方常态防疫经济负担。

    (五)坚持新冠患者异地就医特殊报销政策。新冠肺炎参保患者异地就医时,实行先救治后结算,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的报销规定

    (六)继续全力做好全市人民免费接种新冠疫苗的费用保障,推动构筑更加坚固的免疫长城

    三、进一步优化疫情期间医保经办便民服务

    全市各级医保部门必须坚持优化经办服务协助阻断疫情传播。创新经办模式,优化服务流程,积极倡导疫情期间医保业务无接触”“不见面办,推进医保公共服务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实施常规事项不见面办。在疫情防控静态管理区域,倡导非紧急事项延期办,减少办理医保业务的人员流动和聚集。

    (一)实行延期办理疫情防控静态管理区域,线下办理的医保窗口服务实行延期办理。对有具体时限要求的医保服务办理事项适当合理放宽办理时限,不得因疫情防控静态管理时限要求影响参保人医保待遇

    倡导线上办理各县(市、区)医保局、市医保中心要加强宣传,对外公布参保群众可线上自助办理的40项医保公共服务事项及办理渠道和方式积极倡导参保群众利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网、四川医保网上大厅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等进行线上办理

    引导就近办理未实行静态管理区域,要大力引导参保群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合理分流、有序前往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参保信息查询、住院费用报销、异地就医登记备案等20项医保服务事项。避免群众扎堆聚集,减少因人员流动密集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

    (四)畅通服务渠道。各县(市、区)医保局、市医保中心要及时公布医保业务咨询和服务电话,提供线下医保业务办理指导服务,及时接受参保群众业务咨询,解答问题,畅通医保经办服务渠道,全面保障疫情期间医保经办服务安全有序。

    (五)推行容缺办理。因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医疗机构无法在第一时间提供相关病历资料,造成参保患者提供的异地就医手工报销资料、门诊慢特疾病报销资料不齐备的,可予以先行报销,待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后及时补齐。

    (六)满足患者硬需求各级医保部门必须积极搭建重症患者用药绿色通道,全力协调保障封控区、管控区内使用国家谈判药品和高值药品的重症患者用药需求。积极指导封控区、管控区医保定点医院及时增设国家谈判药品和高值药品使用认定窗口,鼓励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提供不见面购药服务,创新配送方式,减少患者在医院的聚集频率。实施长处方政策,推动特药定点药店开展国家谈判药品和高值药品上门送药服务,确保重症患者在封控区”“管控区用药不断供。

    全市各级医保部门必须进一步将疫情冲击转化为推动医保改革发展的动力和机遇,将应对疫情冲击的超常规保障和服务手段逐步转为常态惠民政策,将疫情期间超常规服务措施逐步转入常态,持续优化群众医保服务体验,推动非接触式办理常态化,推动服务向群众身边下沉,推进经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适老化,进一步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集成办,持续提高医保惠民成效。必须不断抓实抓细医保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持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成果,助力以最小成本争取最大防控成果。必须不断推动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答优答好医保高质量发展必答题、疫情防控加试题,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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