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医保发〔2023〕8号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公布2023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起付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保局,市医保中心,中华财险遂宁中心支公司:
根据2022年度遂宁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按照《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遂府办规〔2022〕9号)、《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遂医保发〔2020〕84号)要求,现将2023年度遂宁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公布如下,请遵照执行。
2023年度遂宁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5588.5元,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7794.25元。此起付标准执行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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