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报表
表1. 单位收支总表
表1-1. 单位收入总表
表1-2. 单位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医保中心职能简介
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主要承担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待遇支付、基金管理及稽核等业务经办工作。
(二)市医保中心2025年重点工作
一是推进参保管理精准化。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出台连续参保激励、迟缴断缴约束措施,设置待遇等待期修复机制,推进基本医保公平公正。
二是推进经办服务便捷化。持续推进医保经办服务综合能力提升行动,严格执行全省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全面落实遂宁市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范。
三是推进基金监管常态化。持续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推进医保行政执法工作。
四是推进数据支撑智慧化。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及时推进DRG系统切换上线,充分运用医保智能监管子系统,加强对医保基金使用行为的实时动态跟踪,实现事前提醒、事中审核、事后监管全过程智能监控,提升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五是推进医保改革高效化。推进完善“1+3+N”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合理确定医保门诊统筹待遇水平,增强大病保险精准保障能力。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医保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医保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576.05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624.89万元减少48.84万元,主要是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资金执行率为100%,无上年资金结转情况;另有新增临聘人员5人,人员基本工资、保险费缴费基数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医保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576.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6.0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医保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576.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5.21万元,占84.23%;项目支出90.84万元,占15.77%。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医保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576.05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624.89万元减少48.84万元,主要是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资金执行率为100%,无上年资金结转情况;另有新增临聘人员5人,人员基本工资、保险费缴费基数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6.0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1.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3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医保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576.05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533.08万元增加42.97万元,主要是新增临聘人员5人,人员基本工资、保险费缴费基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84万元,占15.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1.43万元,占67.95%;卫生健康支出58.48万元,占10.15%;住房保障支出35.31万元,占6.1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90.84万元,主要用于:驻院代表工作经费88.64万元、医保信息系统建设1.00万元及网络专线服务费1.20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5年预算数为346.6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及办公费。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2.8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退休人员党组织活动费。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41.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7.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0.6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事务管理(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40.50万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工作经费等。
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35.3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及一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医保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85.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0.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84.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医保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调研、因工作业务交流符合公务接待的相关接待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医保中心2025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24万元,其中:会议费0.50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9.74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
(三)差旅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医保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医保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市医保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4.95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27.40万元,增长47.61%。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调整到公用经费进行核算,取消了维修(护)费,新增了驻村帮扶干部工作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医保中心2025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市医保中心共有车辆0辆。
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市医保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9个,涉及预算576.05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8个,涉及预算400.26万元;运转类项目18个,涉及预算84.95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90.84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租赁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