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保局,市医保中心:
为确保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健康可持续运行,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将遂宁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统一上调10%。其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市分公司承保区域(船山区、蓬溪县、大英县)人均筹资标准由62元调整为68.20元,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遂宁中心支公司承保区域(射洪市、安居区)人均筹资标准由67元调整为73.70元。请市医保中心及时按程序做好审计结算等相关工作。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遂宁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