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关于“加大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接受社会监督”的规定和国家医保局、省医保局的要求,现将23个有关医保基金监管案例曝光如下。
1.遂宁船山诚康精神病医院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4月,遂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遂宁船山诚康精神病医院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日常检查。检查组通过大数据分析与现场核查病历发现,该院存在过度检查等违规违约问题,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675760元。依据《遂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遂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院立即停止违规违约行为,并立即全面整改。2.追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675760元,并扣处2倍违约金1351520元,共计2027280元。
2.遂宁市民康医院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2月,遂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遂宁市民康医院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期间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了日常检查。检查组通过大数据分析与现场核查病历发现,该院存在过度检查等违规违约问题,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749063元。依据《遂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遂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院立即停止违规违约行为,并立即全面整改。2.追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749063元并扣处2倍违约金1498126元,共计2247189元。
3.遂宁市开发区爱爱心香溪苑药店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2月,遂宁市船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遂宁市开发区爱爱心香溪苑药店开展2023年度日常检查。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发现,该药店存在无医保结算大额登记信息、部分药品未建立进销存台账等违规违约问题。依据《遂宁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遂宁市船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店落实整改;2.自2023年3月3日开始,暂停该药店1个月医保服务协议。
4.遂宁开发区易龙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月,遂宁市船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遂宁开发区易龙诊所开展2023年度日常检查。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发现,该诊所存在未建立药品进销存台账的违规问题。依据《遂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门诊部、诊所)》,遂宁市船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处理结果如下:自2023年3月3日开始,暂停该诊所1个月医保服务协议。
5.船山区周德胜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3月,遂宁市船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船山区周德胜诊所开展2023年度日常检查。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发现,该诊所存在未建立药品进销存台账的违规问题。依据《遂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门诊部、诊所)》,遂宁市船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处理结果如下:自2023年3月17日开始,暂停该诊所1个月医保服务协议。
6.遂宁市船山区米市街社区卫生服务站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3月,遂宁市船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遂宁市船山区米市街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2023年度日常检查。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发现,该卫生服务站存在部分药品未建立进销存台账的违规问题。依据《遂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门诊部、诊所)》,遂宁市船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处理结果如下:自2023年3月17日开始,暂停该卫生服务站1个月医保服务协议。
7.遂宁市船山区嘉禾卫生服务站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2月,遂宁市船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遂宁市船山区嘉禾卫生服务站开展2023年度日常检查。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发现,该卫生服务站存在未向参保人提供医保药品费用直接结算单据、未建立药品和耗材进销存台账的违规问题。依据《遂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门诊部、诊所)》,遂宁市船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卫生服务站落实整改;2.自2023年3月17日开始,暂停该卫生服务站1个月医保服务协议。
8.船山区谢文吟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3月,遂宁市船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船山区谢文吟诊所开展2023年度日常检查。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发现,该诊所存在未设置医保服务意见箱、未建立药品和耗材进销存台账的违规问题。依据《遂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门诊部、诊所)》,遂宁市船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诊所落实整改;2.自2023年3月17日开始,暂停该诊所1个月医保服务协议。
9.遂宁市开发区何治福大贵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3月,遂宁市船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遂宁市开发区何治福大贵诊所开展2023年度日常检查。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发现,该诊所存在耗材未建立进销存台账的违规问题。依据《遂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门诊部、诊所)》,遂宁市船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处理结果如下:自2023年3月17日开始,暂停该诊所1个月医保服务协议。
10.船山区杨利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3月,遂宁市船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船山区杨利诊所开展2023年度日常检查。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发现,该诊所存在部分药品未建立进销存台账的违规问题。依据《遂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门诊部、诊所)》,遂宁市船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处理结果如下:自2023年4月29日开始,暂停该诊所1个月医保服务协议。
11.遂宁市开发区华通冯艳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2月,遂宁市船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遂宁市开发区华通冯艳药店开展2023年度日常检查。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发现,该药店存在部分药品未建立进销存台账的违规问题。依据《遂宁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遂宁市船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处理结果如下:自2023年4月29日开始,暂停该药店1个月医保服务协议。
12.船山区夏喜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4月,遂宁市船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船山区夏喜诊所开展2023年度日常检查。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发现,该诊所存在药品进销存账实不相符、耗材未建立进销存台账、参保人未在医保结算凭证签字确认等违规问题。依据《遂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门诊部、诊所)》,遂宁市船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诊所落实整改;2.自2023年4月29日开始,暂停该诊所1个月医保服务协议。
13.船山区张天安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4月,遂宁市船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船山区张天安诊所开展2023年度日常检查。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发现,该诊所存在未设置医保服务意见箱、药品和耗材未建立进销存台账等违规问题。依据《遂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门诊部、诊所)》,遂宁市船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诊所落实整改;2.自2023年4月29日开始,暂停该诊所1个月医保服务协议。
14.遂宁市开发区华通群英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4月,遂宁市船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遂宁市开发区华通群英药店开展2023年度日常检查。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发现,该药店存在药品进销存账实不相符、部分药品未建立进销存台账等违规问题。依据《遂宁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遂宁市船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药店落实整改;2.自2023年5月25日开始,暂停该药店1个月医保服务协议。
15.船山区唐素君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4月,遂宁市船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船山区唐素君诊所开展2023年度日常检查。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发现,该诊所存在药品进销存账实不相符、部分药品和耗材未建立进销存台账等违规问题。依据《遂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门诊部、诊所)》,遂宁市船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诊所落实整改;2.自2023年5月25日开始,暂停该诊所1个月医保服务协议。
16.遂宁市河东新区蒲明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4月,遂宁市船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遂宁市河东新区蒲明诊所开展2023年度日常检查。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发现,该诊所存在部分药品未建立进销存台账等违规问题。依据《遂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门诊部、诊所)》,遂宁市船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处理结果如下:自2023年5月25日开始,暂停该诊所1个月医保服务协议。
17.遂宁市船山区金梅卫生服务站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4月,遂宁市船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遂宁市船山区金梅卫生服务站开展2023年度日常检查。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发现,该卫生服务站存在药品进销存账实不相符、耗材未建立进销存台账的违规问题。依据《遂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门诊部、诊所)》,遂宁市船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卫生服务站落实整改;2.自2023年5月25日开始,暂停该卫生服务站1个月医保服务协议。
18.遂宁市船山区爱心圆鑫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4月,遂宁市船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遂宁市船山区爱心圆鑫药店开展2023年度日常检查。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发现,该药店存在药品进销存账实不相符、部分药品未建立进销存台账等违规问题。依据《遂宁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遂宁市船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药店落实整改;2.自2023年5月25日开始,暂停该药店1个月医保服务协议。
19.遂宁市船山区吉祥卫生服务站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4月,遂宁市船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遂宁市船山区吉祥卫生服务站开展2023年度日常检查。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发现,该卫生服务站存在药品和耗材进销存账实不相符、上传的医疗费用明细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106.90元。依据《遂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门诊部、诊所)》,遂宁市船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卫生服务站落实整改;2.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106.90元,并扣处违约金3157.30元。
20.遂宁市船山区全泰堂金桂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4月,遂宁市船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遂宁市船山区全泰堂金桂药店开展2023年度日常检查。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发现该药店存在药品进销存账实不相符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59.00元。依据《遂宁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遂宁市船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药店落实整改;2.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扣处3倍违约金2277.00元。
21.大英县卓筒井镇蓄金村第二卫生室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8月,大英县医疗保障局对大英县卓筒井镇第二卫生室从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12日期间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抽查。检查组通过大数据分析与现场核查,发现该卫生室存在提供虚假购药票据、一般诊疗费报销人次与处方及登记本不一致(分解一般诊疗费)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7519.34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及《遂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大英县医疗保障局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卫生室立即整改;2.责令该卫生室退回违规报销医保基金77519.34元,并处22000元行政罚款;3.自2022年8月12日起,暂停该村卫生室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1年。
22.遂宁市安居区白马镇中心卫生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5月,遂宁市安居区医疗保障局对遂宁市安居区白马镇中心卫生院开展日常稽核,通过现场核查,发现遂宁市安居区白马镇中心卫生院存在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药品耗材购销存实有数量与应有数量不符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5373.84元。遂宁市安居区医疗保障局依照《遂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院立即整改;2.责令该医院退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5373.84元,并处2倍违约金10747.68元。
23.蓬溪县冯某个人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5月29日,蓬溪县医疗保障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冯某于2022年隐瞒受伤事实在蓬溪恒道中医(骨科)医院住院,违规报销医保基金。蓬溪县医疗保障局通过走访调查,查实冯某受曾某雇佣,在为曾某砍伐树木期间受伤,存在第三方责任人,冯某隐瞒受伤事实违规报销医保基金12122.54元,医疗救助基金4559.74元,合计16682.28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社保法》有关规定,蓬溪县医疗保障局处理结果如下:责令冯某退回违规报销的医保基金12122.54元,医疗救助基金4559.74元,同时将案件移交蓬溪县公安局。目前,蓬溪县公安局对冯某涉嫌骗取医保基金案件已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