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6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度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总结

 2022年,市医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决策部署,加强法治教育学习宣传,持续提升法治意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制定学法计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全面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党组会议、干部职工会议重点学习内容,全面营造法治学习日常化、日常工作法治化的学法用法浓厚氛围。截至10月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3次。


(二)全面增强法治观念。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组会议、干部职工会议会前学法计划,截至今年10月底,开展会前学法8次。积极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专题宣传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民法典法律知识挑战赛活动制作民法典法治宣传展板,通过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开展线上旁听庭审活动,让干部职工对庭审过程及《民法典》相关知识有更直观的认识学习,购买、发放《民法典条文对照与重点解读》书籍36本,方便干部职工日日学、时时学。为切实做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充分发挥在线学法平台作用,督促全体在职在编人员认真完成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年度考试。

(三)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高频事项全市通办。加大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力度,将20项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入驻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13项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下沉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办理,会同市委政法委全力推进部分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网格化管理,实现部分高频医保服务事项就近可办,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四)坚持依法规范行政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聘任律师重要作用,做好重大行政决策、政策制度起草的合法性审查。建立市医保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台账,对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实行台账管理,坚持做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未审查不出台截至10月底,我局共制发涉及市场主体政策措施的文件8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8份,审查率100%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引向深入。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按规定、按程序做好行政线索、案件移送。全面落实双公示数据考核要求,在局网站打击欺诈骗保与双公示’”专栏、遂宁市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公示行政执法相关信息,坚持应示尽示。积极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编制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工作。

(六)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及时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建立问题排查清单、问题整改台账,推动自查问题全面整改落实。通过局党组会议、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干部职工会议等形式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七)开展专项治理确保基金安全坚持将医保基金监管宣传工作贯彻全年。今年41日以来,组织485家定点医疗机构955家定点零售药店约4700余名经办人员,75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50余家村卫生室的1100余名乡村医生学习医保法规、政策及欺诈骗保典型案例。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全年计划进单位、进企业开展医保讲坛活动5场以上,满足定点医药机构、广大干部群众的多样性需求。通过微信公众号组织集中宣传月网络有奖答题竞赛,7000余人次参与答题滚动播放医保基金监管动漫视频12.4条次,张贴宣传海报1万余份,发放宣传折页1.8份、问答手册300余册,宣传品1.3截至10月底,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339家,处理定点医药机构1255家,追回本金、违约金罚款等合计金额2754.89万元暂停协议10家、解除协议2家、行政处罚13家、移交司法机关3家,曝光案例334件。

(八)积极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深入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做好12345热线交办事项、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及时办理信访、举报等事项,及时解决来访群众合理诉求,全面做好新时代群众工作。截至10月底,共办理12345热线交办件628件,上级主管部门及市信访部门交办的信访件36,群众满意率不断提升

二、面临主要问题

一是学习培训不够,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上级主管部门和市级相关法制部门组织的依法治市系统性培训较少,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理念、执法水平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执法力量不能适应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全市医保系统编制紧张、执法人员紧缺。

三、下步工作举措

一是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继续做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党组会议、干部职工会议会前学法工作,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学习宣传,坚持做好学法考法平台日常学习与年度考试,增强法治学习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法治教育常态化。

二是继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深化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为主要内容的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认真开展抽查、复查,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不到位、骗取医保基金的,依法从严处理,并公开曝光。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教育。对市医保局、市医保中心行政执法人员形成常态化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扩大行政执法队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过程中的医保法律法规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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