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跨统筹区共济工作在全省作经验交流发言

12月1日,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工作培训会在成都举行,全省各市(州)医保经办机构信息部门、异地就医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人约60人参加会议。按照会议安排,市医保中心作为全省非试点统筹区的先进代表,在会上向大家介绍了我市开展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跨统筹区共济工作经验。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统筹区共济使用(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配偶、子女、父母在异地的医疗费用),既是顺应群众期盼的惠民之举,也是让国家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市多措并举做好个人账户共济工作,在2019年实现个人账户余额家庭成员本地共享使用的基础上,2020年11月,市医保中心迅速响应省局和市医保局的工作部署,积极推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统筹区共济在我市落实落地。截至12月1日,包括市本级三家三甲医院在内的69家医疗机构已开通,个人账户省内跨统筹区共济功能运行正常,让我市群众享受到医保共济带来的更多新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