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8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市医保局 “减”“缓”“免”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市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研究医保部门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助力我市企业轻装上阵、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3月9日,市医保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出台了《遂宁市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实施细则》,提出了以"减、缓、免"为核心的阶段性减免医保费三项措施。

一是"减"。对我市参保企业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费率由7%降至3.5%,减征期限5个月,惠及全市3477家参保企业,预计为企业减负1亿元以上。

二是"缓"。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无法按时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的,可以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完成。

三是"免"。疫情期间缓缴的医保费用免收滞纳金。已发生的医疗费用予以补报,同时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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