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9年2月1日
中共遂宁市委 遂宁市人民政府转发《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遂宁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遂委〔2019〕12号)。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遂宁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8〕80号),中共遂宁市委将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职责,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遂宁市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等整合,组建遂宁市医疗保障局,作为遂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2.2019年2月14日
中共遂宁市委印发《中共遂宁市委关于张向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遂委干〔2019〕25号),任命张智勇为中共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
3.2019年2月15日
遂宁市党政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召开。会上宣布组建成立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张智勇为遂宁市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人。
4.2019年2月20日
遂宁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市第二十四次会议。会上任命张智勇为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5.2019年2月20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召开领导干部任职大会,会议由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智勇主持。会上,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夏建军宣布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智勇任职决定,党组成员、副局长苏荣任职文件;张智勇作表态发言;副市长袁冰作讲话。副市长袁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夏建军,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智勇等同志举行遂宁市医疗保障局挂牌仪式。
6.2019年4月9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牵头,组织开展全市“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智勇参加启动仪式。
7.2019年4月12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印发《2019年遂宁市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通知,拉开全市“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序幕。
8.2019年4月18日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到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召开工作见面会。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智勇主持会议并讲话。
9.2019年4月23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牵头,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扶贫开发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医疗保障扶贫倾斜支付政策的通知》(遂医保〔2019〕14号),对基本医保报销、大病保险理赔后的剩余部分予以倾斜支付,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控制在10%以内。
10.2019年5月5日
中共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任命刘洪兵为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主任;徐杰为遂宁市医疗保障局保障和指导科科长;周筠为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科科长;邱沉为遂宁市医疗保障局保障和指导科副科长;张永贵为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科主任科员。
11.2019年5月23日
中共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任命王松为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基金和大数据科副科长;孙惠为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12.2019年5月30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智勇接受遂宁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专访。
13.2019年5月30日
遂宁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被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评为“2018年度全省医疗保险经办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14.2019年6月4日
副市长袁冰,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智勇带队赴四川省医疗保障局汇报对接工作。
15.2019年6月27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下属的中共遂宁市医疗保障局总支部委员会被中共遂宁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评为“先进党组织”。
16.2019年7月8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修订完善《遂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统一规范了全市、县(市、区)医保服务协议文本。新版医保协议在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智勇直接推动下,经过3个月、12次易稿,解决了过去市、县(市、区)医保服务协议“不统一”“不规范”等问题,力求全方位、系统化、多维度规范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药服务行为,进一步做实了医保“制度政策统一、基金统收统支、管理服务一体”的市级统筹,为服务全市社会民生、打击欺诈骗保提供了更好的制度规范。
17.2019年7月25日
按照《中共遂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更名等有关事项的批复》(遂编发〔2019〕86号)文件,遂宁市医疗保障局直属单位“遂宁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更名为“遂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按副县级领导干部配备。
18.2019年7月26日
中共遂宁市医疗保障局机关支部委员会成立。
19.2019年9月26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印发《遂宁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遂医保发〔2019〕52号),鼓励举报、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切实保证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予以奖励,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
20.2019年9月30日
中共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决定刘洪兵任遂宁市医疗保障局一级主任科员;张永贵任遂宁市医疗保障局一级主任科员;杨薇任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张永贵遂宁市医疗保障局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21.2019年10月11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被中共遂宁市委、遂宁市人民政府评为“2018年脱贫攻坚市直扶贫专项先进部门”。
22.2019年10月12日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增强监管合力 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可持续”工作。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智勇主持调研座谈会并作汇报。
23.2019年10月12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的通知》(遂医保发〔2019〕54号),通过提高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降低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在不增加个人缴费的情况下,让全市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群众的大病保险待遇进一步提高。2019年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普通城乡居民从13500元调整为11350元,农村贫困人口从13000元调整为5675元;2019年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从33.6元/人调整为54.20元/人。
24.2019年10月21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召开全市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百日攻坚”工作调度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交叉检查工作会议。
25.2019年10月28日
副市长袁冰调研遂宁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化建设推进情况,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智勇主持会议并作汇报。
26.2019年11月4日
中共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决定王晓华任遂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一级主任科员;何昌斌任遂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一级主任科员;张志清任遂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一级主任科员;向羿任遂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一级主任科员;郑勇任遂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一级主任科员;伍昕任遂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三级主任科员;唐超任遂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三级主任科员;张阅任遂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四级主任科员;付红梅任遂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张志清遂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二级主任科员职级;向羿遂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二级主任科员职级;郑勇遂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二级主任科员职级;伍昕遂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四级主任科员职级;唐超遂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27.2019年11月9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牵头,会同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2019年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相关工作的函》,进一步细化实施标准,释放政策红利,明确45种大病救助病种,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至5675元,降幅达50%,提高赔付比例5个百分点。进一步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能力,确保年度救助限额内农村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给予救助,救助比例不低于70%。
28.2019年11月13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召开医疗机构“大处方、滥检查、泛耗材”联合检查协调会。
29.2019年11月22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做好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的通知》(遂医保发〔2019〕59号),明确“两病”符合用药范围的药品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高血压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人·年,糖尿病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人·年,同时患高血压、糖尿病的患者其“两病”门诊用药药品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人·年。
30.2019年11月26日
中共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决定王松任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邱沉任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基金和大数据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孙惠任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王松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基金和大数据科副科长职务;邱沉遂宁市医疗保障局保障和指导科副科长职务;孙惠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31.2019年12月3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遂宁银保监分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遂医保发〔2019〕64号),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实施案件联动处置、信用联动公开、违规联动处罚,形成打击欺诈骗保基金合力。
32.2019年12月5日
中共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智勇主持会议。
33.2019年12月13日
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周鸿调研指导医疗保障工作,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智勇陪同调研并作汇报。
34.2019年12月20日
副市长袁冰调研指导遂宁市医疗保障工作,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智勇陪同调研并作汇报。
35.2019年12月20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牵头,会同市委网信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的实施方案》(遂医保发〔2019〕66号),国家集中采购药品首批25个品种在遂落地,药价平均降幅59%,最高降幅96%,这是以集中采购和使用为主体的药械招标采购新模式的积极探索,将更多地惠及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群众。
36.2019年12月23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召开2019年度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负责人述责述廉会议,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智勇主持会议并讲话。
37.2019年12月24日
中共遂宁市医疗保障局机关支部委员会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
38.2019年12月24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税务局印发《关于全面落实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的通知》(遂医保发〔2019〕71号),实现全市两项保险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缴费比例为7.5%。
39.2019年12月26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在全省特殊药品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培训会上,围绕特药管理工作作经验交流发言。
40.2019年12月28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相关公文被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评为“2019年10月—12月优秀公文”。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大事记
1.2020年1月15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智勇在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作“部分退役士兵医保关系接续”工作经验交流发言。
2.2020年1月15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被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评为“2019年度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先进单位”。
3.2020年1月20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政策的指导意见》,统一了各县(市、区)慢性病、特殊疾病政策;增加特殊疾病门诊病种。
4.2020年1月27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明确做好新冠病毒医疗保障的6条政策措施,预拨4120万元医保基金专项用于遂宁市新冠疫情救治工作,确保患者得到免费救治,坚决打赢新冠病毒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
5.2020年2月18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被遂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集体”。
6.2020年2月18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被政协遂宁市委员会评为“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提案先进承办单位”。
7.2020年2月20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召开干部大会,党组书记、局长张智勇主持会议。会议宣布了中共遂宁市委关于遂宁市医疗保障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命的决定,周筠任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杰任遂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主任。
8.2020年3月4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建局一年以来主要工作情况,受到市委书记邵革军肯定性批示。
9.2020年3月5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被遂宁市人大常委会评为“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先进单位”。
10.2020年3月9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建局一年以来主要工作情况,受到市委副书记、市长邓正权肯定性批示。
11.2020年3月9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为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牵头与相关部门联合印发《遂宁市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实施细则》,实施“减”“缓”“免”政策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明确我市参加职工医保的各类参保企业参保登记和申报缴费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不计征滞纳金和利息。同时,将医保单位缴费费率由7%减半为3.5%,减征期限从2020年2月起至6月止,共5个月,精准助力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共减征全市4100余家参保企业1.15亿元、缓解企业资金负担2.58亿元。
12.2020年3月10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与重庆市潼南区医保局签订《关于推动遂潼医疗保障领域一体化发展协议》,加快推进两地医保领域深度合作。
13.2020年3月16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被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评为“2019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工作优胜单位”。
14.2020年3月20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被中共遂宁市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评为“2019年度老干部工作先进单位”。
15.2020年3月20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被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评为“2019年度遂宁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先进单位”。
16.2020年3月26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被中共遂宁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遂宁市机关党的建设研究会评为“2019年度机关党建理论研究(优秀奖)”。
17.2020年3月29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被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评为“2019年度全市党委信息工作优秀单位”。
18.2020年3月29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被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评为“2019年度全市公文处理工作先进单位”。
19.2020年3月30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智勇宣布市委组织部任命文件,徐杰任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
20.2020年4月10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启动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落实工作。
21.2020年4月17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智勇在“全省决战决胜医疗保障脱贫攻坚”视频会议上,从全面落实三重保障制度、创新慢性病门诊认定机制等方面作经验交流发言。在全省6个作经验交流的市(州)中,遂宁市医疗保障局首先发言。
22.2020年4月28日
国家组织第二批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在遂宁市正式落地实施,32种药品最高降幅93%。
23.2020年5月13日
七届市委第十轮第五巡察组巡察中共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智勇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24.2020年6月12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召开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省级试点工作启动会,正式启动DRG医保付费试点工作。
25.2020年6月19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牵头,与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统一了遂宁市医疗救助政策,扩大了救助对象范围,明确了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病种范围,取消了县域内外救助待遇差别。
26.2020年6月25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推动实现遂宁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单制”全国联网直接结算。
27.2020年7月7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被中共遂宁市委、遂宁市人民政府评为“2019年度遂宁市脱贫攻坚扶贫专项先进单位”。
28.2020年7月29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被遂宁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双拥工作先进单位”。
29.2020年8月7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调整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
30.2020年8月21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公布2020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将单位缴纳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基数由上一年遂宁市平均工资的100%(4941元/月)调整为上一年四川省平均工资的85%(4906元/月)。
31.2020年9月7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关于遂宁市困难企业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前医保(生育)待遇保障工作的通知》,将困难企业的缓缴期延长至2020年11月,同时,缓缴期间不影响参保职工医保住院(生育)报销待遇,缓缴期间不收取企业滞纳金和利息,不划拨个人账户。
32.2020年9月14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牵头印发《关于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告》,明确2021年度遂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280元。
33.2020年9月22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被遂宁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评为“2020年脱贫攻坚奖先进集体”。
34.2020年10月15日
遂宁市社会扶贫工作推进暨脱贫攻坚奖表扬大会召开,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智勇代表遂宁市医疗保障局接受颁奖。
35.2020年12月1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调整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报销限额、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起付标准等;将日间手术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确定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
36.2020年12月17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被遂宁市财政局评为“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审工作先进单位”。
37.2020年12月19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被遂宁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评为“2020年度实施‘两纲’工作先进单位”。
38.2020年12月21日
遂宁市正式上线医疗救助“阳光审批”信息平台,成为全省第二个正式上线医疗救助“阳光审批”信息平台的地市(州)。
39.2020年12月27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智勇在市政府常务会上汇报遂宁市医疗保障局拟稿的《遂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筹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该《办法》,实现遂宁市职工医保基金“统收统支”真正市级统筹。这标志着遂宁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全面统一。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大事记
1.2021年1月13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被遂宁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评为“信访事项‘三率’先进集体”。
2.2021年1月19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公布遂宁市2021年第一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的通知》(遂医保发〔2021〕1 号),制定新增17项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和5项特需医疗服务项目,放开“标准化粪菌制备”项目价格。印发《关于调整全市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遂医保发〔2021〕2号),调整45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3.2021年1月19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被中共遂宁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遂宁市机关党的建设研究会评为“2020年度全市机关党建理论研究(优秀奖)”。
4.2021年1月19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被中共遂宁市委、遂宁市人民政府评为“双拥工作先进单位”。
5.2021年1月20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被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评为“热线效能工作先进单位”。
6.2021年1月21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通知》(遂医保发〔2021〕5号),明确2021年度遂宁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3464元,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6732元,执行时间为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7.2021年2月1日
遂宁市15家医疗机构普通门诊(不含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特殊疾病)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首批实现与全国26个省(区、市)跨省异地门诊医保直接结算。
8.2021年2月8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被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评为“2020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工作优胜单位”。
9.2021年2月10日
中共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召开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智勇主持会议。
10.2021年2月18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智勇在遂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第1次例会上作交流发言。
11.2021年2月18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被遂宁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遂宁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12.2021年2月23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被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评为“2020年度遂宁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先进单位”。
13.2021年3月3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被遂宁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遂宁最佳文明单位”。
14.2021年3月3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被中共遂宁市委、遂宁市人民政府评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先进集体”。
15.2021年3月16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被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评为“农村改革工作先进集体”。
16.2021年3月17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智勇主持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重要讲话及省委书记彭清华讲话精神,安排部署遂宁市医疗保障系统党史学习教育工作。
17.2021年3月22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被遂宁市创建放心舒心消费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优胜单位”。
18.2021年3月26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被中共遂宁市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评为“2020年老干部工作先进单位”。
19.2021年3月30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调整国家谈判药品和高值药品支付标准的通知》(遂医保发〔2021〕21号),明确个人使用国家谈判药品和高值药品的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城镇职工医保为15万元/人、城乡居民医保为12万元/人,且计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封顶限额。
20.2021年4月1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在河东新区临仙阁广场遂宁分会场,与全省同步举行“四川省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云启动仪式”。本次集中宣传月活动以“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为主题,严格遵守医保基金使用的法律底线,让医保更加惠民利民。
21.2021年4月6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召开进一步推广应用国家医保电子凭证暨“两病”结算工作培训会议,对遂宁市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和“两病”医疗保障落实工作再动员、再部署。
22.2021年4月7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智勇参加成都平原经济区医保一体化发展工作推进会,并在会上进行交流发言。
23.2021年4月12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被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评为“2020年度全市政务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24.2021年4月12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被中共遂宁市委、遂宁市人民政府评为“遂宁市2020年度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扶贫专项先进单位”。
25.2021年4月23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被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评为“创优投资环境先进集体”。
26.2021年5月1日
国务院发布的我国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首部专门行政法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正式施行,遂宁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各种形式在遂宁市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27.2021年5月8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牵头,与重庆市潼南区医保局、重庆市铜梁区医保局联合印发《遂潼(铜)一体化医保基金协作监管制度》《遂潼(铜)一体化重大案情通报制度》(遂医保发〔2021〕25号)。经验做法被省委办公厅《每日要情》(第137期)刊用。
28.2021年5月8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被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评为“2020年度优秀市级政务调研成果(三等奖)”。
29.2021年5月10日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涂虹一行赴遂宁市医疗保障局调研党史学习教育和对标竞进工作开展情况,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智勇陪同调研并作汇报。
30.2021年5月11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宣讲会议,邀请市委党校副校长、机关党委书记刘洪波宣讲《旗帜—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智勇主持会议。
31.2021年5月15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被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评为“遂宁市城区人力客运三轮车整治工作先进集体”。
32.2021年6月1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被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评为“2020年度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先进集体”。
33.2021年6月6日
中共遂宁市医疗保障局机关支部委员会被中共遂宁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34.2021年6月15日
省医保局牵头,联合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组成飞行检查组,到遂宁市开展年度医保基金使用飞行检查工作。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筠和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同志以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代表在会上进行了表态发言。
35.2021年6月18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推动职工补充保险一单制结算全覆盖。在2019年和2021年1月市本级、安居区分别上线基础上,2021年6月18日起,蓬溪县、大英县、射洪市、船山区所有参保职工均可在本市医疗机构享受职工大额和住院补充医疗保险“一单式”结算。并全面打通生育保险医疗费用联网直接结算渠道。
36.2021年6月23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自制自演诵读节目《不朽》,参加“遂宁市直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庆祝建党100周年主题党日活动暨高举旗帜跟党走文艺展演”,得到观众好评。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智勇参加展演活动。
37.2021年7月2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牵头召开“遂宁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培训会议”。
38.2021年7月22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市本级医疗补助有关制度。
39.2021年7月27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被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评为“2020年度全市党委信息工作优秀单位”。
40.2021年8月18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推动出台《遂宁市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方案》(遂府办发〔2021〕9号),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和执法体系,实现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
41.2021年8月18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遂宁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收工作的通知》(遂医保发〔2021〕39号),明确2022年度全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
42.2021年9月3日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邓正权率队莅临遂宁市调研医保工作,对“全国医保信息一体化平台在遂宁上线”攻坚工作进行指导,副市长吴新春,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智勇陪同调研。
43.2021年9月16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印发《遂宁市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发展若干政策》(遂医保发〔2021〕45号),进一步促进遂宁市中医药传承创新。
44.2021年9月20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智勇到成都、遂宁两地的“全国医保信息一体化平台遂宁上线攻坚专班”集中办公区,看望督导中秋假期仍坚守岗位的专班同志。
45.2021年9月24日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重庆市医疗保障局联合举办“川渝两地医疗保障战略合作座谈会暨2021年度医保基金川渝联合检查启动会”,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智勇和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筠参加会议,会上遂宁市医疗保障局推进遂宁、潼南、铜梁医疗保障战略合作过程中取得的成效得到肯定。
46.2021年9月27日
2021年9月27日23时,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智勇发出指令:遂宁原医保信息系统正式停机。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筠和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遂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主任徐杰共同按下了停机确认键,原医保信息系统正式停机,标志着遂宁市医保信息系统从“市道”迈向“国道”。
47.2021年10月8日
国家医疗保障信息一体化平台四川·遂宁统筹区全面上线仪式在我市举行。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局长吴琦出席上线仪式并致辞,市委书记李江,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陈晓波,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智勇陪同调研或参加仪式。“全国医疗保障信息一体化平台”在遂宁正式全面上线,是遂宁市医保信息化建设的一个里程碑,标志着遂宁市正式建成“覆盖全市、联通全国”的医保信息高速公路。
48.2021年10月11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国家税务总局遂宁市税务局、遂宁银保监分局、市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遂宁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细则》(遂医保发〔2021〕52号),进一步优化完善脱贫人口待遇保障政策。
49.2021年10月18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举办的全市医保干部“加强党史学习教育 提升服务和执法能力”培训班开班式在市委党校举行。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智勇参加开班式并作开班动员讲话。
50.2021年10月28日
省医保局、省人社厅发文联合表彰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智勇为“四川省医疗保障系统先进个人”,遂宁市医疗保障局直属单位遂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为“四川省医疗保障系统先进集体”。
51.2021年11月3日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处长李雅宣一行深入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巡查了遂宁市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医保总额预算执行、“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专项整治推进等情况,对遂宁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给予高度肯定。
52.2021年11月5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代市委、市政府起草的《遂宁市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市委、市政府文件正式印发。
53.2021年11月15日
中共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召开“问题大排查、作风大整治、工作大提升”专题民主生活会。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智勇主持会议。
54.2021年11月16日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对遂宁市医疗保障局“智能场景监控系统”试点评估为优秀。
55.2021年11月23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公布遂宁市2021年第二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及核定部分医疗服务项目正式价格的通知》(遂医保发〔2021〕58号),制定了65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核定了3项医疗服务项目正式价格。
56.2021年11月25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代市政府起草的《遂宁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管理办法》,以市政府办文件正式印发,进一步降低了参保城镇职工重大疾病大额医疗费用风险。
57.2021年11月29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被遂宁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评为“无烟党政机关”。
58.2021年12月7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经过2020年8月7日、2021年1月27日、2021年2月10日三次调整核酸检测价格后,第四次下调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2021年12月9日起,核酸检测单人单检费用由60元/人次下调至40元/人次,核酸混合检测(5混1、10混1)下调至10元/人次,大幅降低了疫情防控成本和群众负担。
59.2021年12月7日
由四川省医疗保障局主办、遂宁市医疗保障局承办的全省医保经办机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培训班在遂宁市开班。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宏,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处长李雅宣,副市长吴新春,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智勇出席培训班开班仪式。
60.2021年12月9日
《中共遂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增核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事业编制的批复》(遂编委发〔2021〕71号)同意增加遂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事业编制2名,调整后,遂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事业编制25名。
61.2021年12月9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被遂宁市财政局评为“2020年度部门结算编审工作先进单位”。
62.2021年12月10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智勇带队深入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定点帮扶村遂宁高新区西宁街道兰井村开展调研,实地督导调研乡村振兴工作。
63.2021年12月17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被遂宁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遂宁市妇女联合会评为“2021年度遂宁市‘巾帼文明岗’”。
64.2021年12月20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被四川省医疗保障局评为“2021年度政务信息宣传报送先进集体”“2021年度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先进集体”。
65.2021年12月22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被四川省医疗保障局评为“四川省医保信息化标准化优秀集体”。
66.2021年12月22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牵头,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召开遂宁市严肃整治违法违规使用居民门诊统筹基金问题视频会议。会议直接开到县(市、区)医保、卫生健康部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67.2021年12月24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智勇参加“全省医疗保障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会上遂宁市医保系统2个集体和4名个人受到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彰表扬,遂宁市医疗保障局荣获“全省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优秀集体”“全省医保系统政务信息宣传报送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先进集体”;遂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被评为“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先进集体”,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智勇作为“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先进个人”代表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68.2021年12月28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被中共遂宁市委保密和密码委员会评为“2021年度全市保密和密码工作先进集体”。
69.2021年12月30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召开2021年遂宁市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工作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召集人、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智勇主持会议并讲话。
70.2021年12月30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代市政府起草的《遂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正式印发,进一步健全遂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需求。
71.2021年12月31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被遂宁市绿化委员会评为“遂宁市国土绿化先进集体”。
72.2021年12月31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被遂宁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评为“遂宁市2021年度实施‘两纲’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