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多举措积极有效推进“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
市医保局大力推进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确保“两病” 门诊用药保障相关政策落实落地。一是及时安排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建立“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周通报制度。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家庭签约医生入户、发放政策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三是加大认定力度,确保政策保障到位。部分县(市、区)医保局下放认定权限,由各基层医疗机构成立“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认定领导小组,负责对乡镇“两病”人员筛查认定。四是及时查漏补缺。通过数据摸排比对,将未认定人员纳入准鉴定人员,完善资料,及时建立台账,确保“两病”全面摸排工作到位。五是经办服务前移。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中心)卫生院对参保人员进行“两病”筛查和登记,确保经办服务到位。
截至12月2日,我市“两病”认定人数61590人,就诊5734人次,共报销56.98万元。参保群众广泛受益,进一步减轻了我市“两病”患者门诊用药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