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遂府办函〔2022〕25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印发《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分工表》,对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进行细化分解,提出工作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行政执法监督,积极推进医保系统法治建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治市水平,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22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法治思维,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全面营造法治学习日常化、日常工作法治化的学法用法浓厚氛围。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局党组会议、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干部职工等会议重点学习内容,开展经常性学习。2022年度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7次。
(二)积极开展学法考法工作。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督促全体在职在编人员通过“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网站、“四川普法”微信公众号、“法治遂宁”微信公众号完成日常学习和年度学法考试,实现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全覆盖。
(三)严格依法决策程序。“三重一大”事项全部按程序提交局党组会议或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对代市委、市政府起草的重要文件均按程序征求省医保局、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并充分征求聘任法律顾问意见,按要求提请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全面开展法律顾问日常联络和管理,法律顾问对涉及医保业务、法律文书、规章制度、相关合同、财务资料等法律问题提供服务,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制发重要文件、签订重大合同前全部提交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由法律顾问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2022年,法律顾问共列席市医保局相关会议5次,审查市医保局起草的重要文件6份。
(四)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政府合同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材料要求,及时向“四川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平台、市司法局进行线上线下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2022年,市医保局共向市司法局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严格政府合同送审程序,所有以局机关名义对外签订的政府合同均按程序征求聘任法律顾问意见,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并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送保障和指导科备案,形成对政府合同全流程、全规范管理,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2022年,市医保局对外签订政府合同27份。
(五)突出抓好行政执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进社区、进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利用海报、折页、问答手册、公益广告、城市大型灯光秀等方式进行宣传,在抖音、快手、微信视频号上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度宣传,通过“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布我市打击欺诈骗保举报方式,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及时在局官网专栏曝光国家、省、市三级医保部门查处的典型案例11期。
(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省医保局权责清单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完善市医保局权责清单,并按程序报市委编办审查。及时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建立问题排查清单、问题整改台账,推动自查问题全面整改落实。通过局党组会议、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干部职工会议等形式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七)强化公平竞争机制。建立市医保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台账,对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实行台账管理,坚持做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未经审查不出台。2022年我局共制发涉及市场主体政策措施的文件8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8份,审查率100%。
(八)加快遂潼法治一体化建设。严格按照《重庆市医保局 四川省医保局关于做好医疗保障服务事项“川渝通办”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12项川渝通办医保服务事项按流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九)加强医保系统信息化建设。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时认领、配置38项医保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已按省医保局要求落实所有“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事项。严格落实省市关于“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精神,对于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或者跨省异地就医微信备案小程序进行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并落实专人每天定时对网上备案进行审核。积极推进异地就医备案“一件事一次办”,在“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主题服务系统”中对异地就医备案一件事一次办已进行配置。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坚持营造浓厚学法氛围。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智勇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法用法,强化党内法规学习贯彻,通过局党组会等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51次;积极开展“法治春联进机关”“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与“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应诉业务提升线上培训班”等,32名干部职工完成年度学法考试,营造了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
(二)坚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调整完善、统一编制《遂宁市医疗保障局权责清单》,持续深入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积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及时编制、印发《行政执法“三张清单”》,切实加强执法监督,确保行政执法依据充分、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三)坚持用法律维护公平正义。进一步加强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2022年对8个涉及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四)健全共治共建的医保基金监管体系。常态化落实“打击欺诈骗保部门联席会议”和“遂潼一体化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聚焦欺诈骗保高发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实施日常稽核、自查自纠、飞行检查及抽查复查“四个全覆盖”。2022年全市共检查处理违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1338家,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和处违约金、罚金共9190.65万元,暂停医药机构服务协议13家,解除医保协议8家,行政处罚13家,向公安、检察、纪检机关移交线索134件,兑现举报奖励金额27225.47元。
三、面临主要不足
学习培训不够,上级主管部门和市级相关部门组织的依法治市方面等系统性培训较少;医保部门虽有执法职能,但执法力量不能适应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全市医保系统编制紧张、执法人员紧缺。
四、下步工作举措
一是进一步全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点学习内容,继续做好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干部职工等会议会前学法工作,不断创新法治宣传的形式,增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法治教育常态化。
二是进一步继续强化部门监管合力。充分发挥打击欺诈骗保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强化部门统筹协调,充实监管力量,加大培训力度,完善相关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依法治市生动局面。
三是进一步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深化以整治“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为主要内容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认真开展抽查、复查,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不到位、骗取医保基金的,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