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某某因工作时受伤被送至医院救治,医疗费用由公司负责人鞠某结清,并教唆罗某某虚构受伤原因报销医保基金;因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能达成一致,鞠某向医保行政部门进行举报,最终罗某某因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医保行政部门责令其退回违法报销的医保基金10247.24元,并将此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做进一步侦办。
案情回顾
2023年1月,罗某某在工作时受伤,由公司负责人鞠某送至医院治疗,并支付医疗费用共2万余元,未报销医保。
2023年2月,鞠某教唆罗某某及其女儿虚构受伤事实,将本应由公司承担的医疗费用进行了医保报销,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0247.24元。鞠某要求罗某某将医保报销金额抵消部分赔偿费用,双方未能达成一致,鞠某便向医保行政部门举报罗某某骗保行为,医保行政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责令罗某某退回违法报销的医保基金10247.24元,并将鞠某、罗某某及罗某某女儿涉嫌欺诈骗保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办。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应由工伤保险或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不能再报销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鞠某、罗某某及其女儿以骗取医保基金为目的,虚构受伤事实,这种行为已涉嫌违法犯罪,最终将受到法律制裁。
本案是典型的因法律知识淡薄,导致当事人三人均不同程度涉嫌诈骗。罗某某及女儿在他人的教唆下骗取医保基金违反刑法;鞠某错误地认为罗某某及女儿骗取医保基金,他本人没有直接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为了少赔偿,主动到医保部门举报罗某某。直到被公安机关讯问,鞠某才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已经触犯了刑法,这让他们后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