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7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中共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9日至4月2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医保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7月23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医保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责任情况

(一)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医保局党组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巡察反馈的意见主动认领、积极整改,以积极的态度、务实的担当推进各项问题整改到位。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列出整改任务责任清单,细化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建立整改台账,层层传导压力和责任,确保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整改过程中,通过倒排工期和挂图作战,保证整改工作整体进度;通过任务分解和有的放矢,从源头上破解有关矛盾问题。坚持建章立制,把全面整改与重点整改相结合,把解决具体问题与解决共性问题相结合,新建、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办法10个,不断巩固和用好巡察整改成果。高质量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原因,使整改落实过程成为锤炼党性修养、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水平的过程。

(二)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按照市委巡察整改工作部署要求,以上率下,带头认领问题、主动研究部署、亲自协调督促,全力推动巡察整改落细落实、取得实效。一是及时深入学习。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制度,进一步深化巡察工作的思想认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二是及时安排部署。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指导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制定了详细整改方案,带头承担重点事项的整改任务,逐项分解任务清单,确保巡视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三是亲自协调督促。集中整改期间,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反馈意见整改工作3次,听取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汇报4次,推动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10项,有力确保了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还不深入

1.针对“打击违规违法行为力度还不够大,‘不敢骗’的震慑力还不够强”的问题。一是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建立《遂宁市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检查办法(暂行)》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全市医保基金监管人员行政执法检查行为。二是提升行政执法能力。7月23日,举办医保基金监管业务培训会,对全市22名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培训。每次开展专项检查前,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专题培训。三是高压严打欺诈骗保。配合省医保局开展省级飞行检查、组织开展2024年遂宁市医保基金使用监督抽查复查工作,行政处罚23家。

2.针对“基金监管制度体系还不完善,‘不能骗’的防控网织得还不够密”的问题。一是开展智能场景监控系统建设扩面,对全市50家医院开展智能场景监控扩面。二是进一步完善智能审核规则库,已结合遂宁实际拟定新增四大条(925项)本地规则,2024年10月8日印发《遂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做好新增智能审核规则应用的通知》后实施。三是开展大数据筛查。对市级抽查复查的74家医疗机构开展大数据筛查。对全市338家医疗机构开展超执业类别、范围开展中医诊疗项目的大数据筛查。

3.针对“基金监管的公开透明还不到位,‘不想骗’的监管氛围还不够浓”的问题。一是及时公示信息。在市医保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公示了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后期将按季度进行定期公示。二是加强曝光力度。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信用中国(遂宁)”信息平台及时录入行政处罚案件。

(二)推动“全民依法参保、应保尽保”还不够有力有效

1.针对“组织动员全民参保有短板”的问题。一是完善参保人员数据信息。建立“一人一档”,动态更新参保人员信息,有的放矢开展参保动员。二是加强居民医保参保动员。全力做好2025年居民医保参保征收工作,印发《遂宁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方案》,召开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收工作动员会,明确工作目标,压实责任分工。举行全市基本医保全民参保计划集中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2.针对“巩固应保尽保成果有短板”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特殊困难人群参保信息共享机制,确保特殊困难人群参保工作落实到位。二是严格执行特殊困难人群参保月调度工作机制,每季度开展特殊困难人群参保信息比对,全面掌握特殊困难人群参保工作落实情况。三是实施特殊困难人群参保问题通报机制。印发《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督促县区将特殊困难人群参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深化医疗体制改革推动“健康遂宁”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1.针对“发挥医保基金‘指挥棒’作用不强”的问题。加强“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支持区域医学医疗中心建设,稳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省试点,及时审核并报送2024年新开展医疗服务项目、定点医疗机构拟调整院内制剂、2024年度定点医疗机构特需项目。助力特色专科建设,召开DRG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讨论会,组织研究了DRG病组目录及分组结果。研究优化DRG考核规则及中医优势病组,印发《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遂宁市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DRG付费病种清单(2024版)的通知》,助力中医药守正创新发展。

2.针对“化解DRG医保支付方式‘副作用’办法不多”的问题。一是完善协商谈判机制。开展特病单议,对医院申请的病例全面进行评审,加强与医院的沟通协调,解决DRG支付与部分临床病例实际脱钩的问题。二是加强数据测算分析。开展康复类病例专项调研,组织对康复类等需长期住院的病例进行数据测算及分析,及时调整病例支付差。

3.针对“与医院同频同向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强化政策培训。召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区域总额预算管理政策解读会和2024年新增、修订和兼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培训会,深入县(市、区)对《遂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区域总额预算管理办法》进行政策解读。二是强化服务管理。开通DRG支付方式意见收集邮箱,向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一线医务人员收集DRG月度经办操作流程、分组内涵、病组支付标准、相关政策等意见建议,组织专人定期收集汇总并及时给予回应。三是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印发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情况、DRG付费情况的通报,深入分析基金使用情况等数据信息,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平稳、健康可持续运行。

(四)底线思维树得还不够牢固,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存在短板

1.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全面领导责任有差距”的问题。严格执行“第一议题”、会前学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切实规范学习记录和学习档案。结合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开展检查抽查,确保工作落实。

2.针对“对维稳风险的警惕性不高”的问题。一是加强敦促力度。建立统计台账,落实专人负责。二是加强部门协作。统一推送企业信息至税务部门并同步到税务端,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开展相应工作。

3.针对“医保信息数据安全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健全内控制度。制定《遂宁市医疗保障局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遂宁市医疗保障局数据分类分级管理规范(试行)》《遂宁市医疗保障局数据安全事件监测和应急管理办法(试行)》。二是规范权限管理。印发《遂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医保信息平台用户和权限管理工作的通知》,清理全市医保系统人员账号权限并建立台账进行动态管理。三是强化演练测评。开展攻防演练,进一步提升网络安全能力。四是开展全面排查。开展规范医保信息平台用户和权限“回头看”,组织市本级、各县(市、区)进行自查自纠,防范化解权限管理隐患。

4.针对“医保基金运行隐忧增多”的问题。一是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引导。制定《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五进”宣传活动的通知》,在全市开展医保政策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群众知晓率。二是压实属地参保工作责任。印发《遂宁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方案》,召开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收工作动员会,明确工作目标,压实责任分工。三是定期开展医保基金运行分析。通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情况、DRG付费情况,加强数据分析和监管力度。四是严厉打击欺诈骗保。深入开展性别用药和检查项目核查、2024年住院模型大数据筛查线索核查、打击欺诈骗保集中攻坚等专项检查。

(五)履职担当有缺位,未用好用活待遇保障调整机制

1.针对“落实群众医疗保险待遇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要求,执行《关于印发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试行)的通知》,将辅助生殖部分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报销范围,稳步审慎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二是加强医保经办指导,落实居民医保手工报销政策。在规定时限范围内完成全市居民医保手工报销,确保居民医保权益“应享尽享”。  

2.针对“筹集资金效益发挥不佳”的问题。一是规范医保基金结余管理制度。印发《遂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印发〈基金财务内控制度〉的通知》,明确规定“加强基金核算分析,除预留一定的支付费用外,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会同市财政局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优惠利率,积极稳妥开展基金结余投资运营,实现基金保值增值”。二是积极对接财政部门。确保医保基金财政专户按照《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通知》(财社〔2017〕144号)文件规定进行财政专户优惠利率计息。三是定期开展基金增值保值协商工作。与财政部门协商医保基金增值保值工作3次,确保基金保值增值。

3.针对“参保政策调整灵活度还不够”的问题。牵头联合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后参保有关事项的通知》,制定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后参保制度,明确集中缴费期后参保相关待遇政策。

(六)关于为民情怀还不够深厚,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经办服务能力建设不够‘用心’”的问题。一是制定《遂宁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综合能力提升行动方案》,开展为期两年的专项提升行动。组织开展医保业务大讲堂、集中业务理论学习,通过线上线下业务测试等方式抓好全市医保经办能力培训,提升经办服务能力。二是定期做好支出财务分析、通报和预警。每两月在“双述双评”会上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推进情况进行通报,对各资金需求有变化的情况及时进行调整。三是优化“市内通办”办事流程。组织相关经办工作人员在线审核和办理需要邮寄的事项,减少办理环节和等待时间。四是加强医保下沉服务业务指导。印发《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对医保下沉服务业务指导工作的通知》,“一对一”确定下沉服务点医保经办工作的牵头指导人员。

2.针对“医保政策宣传不够‘贴心’”的问题。一是印发《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医保宣传工作的通知》,按月确定宣传重点和责任科室(单位),逐月策划宣传项目和宣传形式。二是开展医保政策宣传“五进”活动。印发《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政策“五进”专题宣传的工作方案》,组织全市医保部门以专题讲座、政策咨询、流动宣传等形式,开展医保政策“五进”宣传活动58场次,累计服务干部群众超过1.04万余人次。三是扩大医保政策宣传覆盖面。整合全市医保宣传阵地,用好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围绕基本医保全民参保计划、医保基金监管、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等集中宣传月活动,策划系列专题宣传,用群众语言讲好医保政策,参保信息累积点阅量突破100万人次,3.8万余名医保信用主体开展基金监管集中践诺和网络答题活动,推出跨省异地就医政策图文解读20余期、情景剧3期、政策解读视频7期,全面提升了医保宣传质效。

3.针对“回应群众关切不够‘暖心’”的问题。一是按照《遂宁市推进“出生一件事”联办工作方案》,实现新生儿使用《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参保缴费和申领医保码等医保业务;指导全市有妇产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设立“医保+”网点12个,推进医保服务更加便捷高效。二是加强对公立医疗机构和谈判药品药店配备国谈药品的指导和督促力度。通过深入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双通道”零售药店和召开国谈药品“应配尽配”培训督导工作会等形式,掌握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双通道”零售药店配备国谈药品情况;指导辖区零售药店整改谈判药品超限价售卖,督促辖区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谈判药品应配尽配,限价配备。

4.针对“推动遗留问题解决不够‘尽心’”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遂宁分公司协商一致,约定后续理赔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遂宁分公司继续开展,产生的相关理赔费用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遂宁分公司按流程向市医保部门申请,经市医保部门审核后,再向市财政局提出用款申拨。

(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够到位,“清廉医保365”品牌效果欠佳

1.针对“主体责任压得还不够实”的问题。一是坚持每月召开“双述双评”工作例会,党支部书记报告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党组书记进行点评,实现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评。二是严格按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听取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情况汇报,部署下步工作。三是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四是紧密结合医保工作实际,邀请纪检监察组组长就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专题辅导,召开警示教育会,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五是局主要负责同志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全局党风廉政、作风建设等相关情况。积极邀请纪检监察组列席党组会议,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督。

2.针对“监督责任有所弱化虚化”的问题。一是督导市医保中心及时梳理内部科室职能职责,形成内部科室职责分工调整方案。二是督导党支部按流程配备专职纪检委员,建强支部班子。

3.针对“抓作风建设韧劲不够”的问题。一是制定《遂宁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综合能力提升行动方案》,开展全市医保经办系统两年专项提升行动。通过开展医保业务大讲堂、集中业务理论学习、线上线下业务测试等方式抓好全市医保经办能力培训,提升经办服务能力。二是聘请第三方公司对全市医保经办机构、部分基层医保服务窗口和“医保+”一体化服务平台进行体验式暗访,持续深化行风建设。三是及时建立了待遇保障政策制度台账,根据实际情况实时更新,关注即将到期的相关政策制度,做到提前谋划,确保制度衔接不脱节。

(八)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财务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1.针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全面梳理财务凭证,对审核票据的签署意见进行完善。集中学习《遂宁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要求干部职工严格按照差旅费相关制度规定进行报销。

2.针对“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通过党组会前学习组织学习了《遂宁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强化内控程序,确保合同合法性。向局机关各科室、市医保中心印发《重点财务政策汇编》,认真学习相关财务制度,加强财务审核力度。落实定期通报机制,每两月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推进情况进行通报。

(九)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偏差”的问题。一是落实“三重一大”制度。2024年以来,召开局党组会议24次,严格落实按程序集体审议大额资金支出、采购项目。二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明确专人负责党组会议记录工作。增强会议记录工作的质量,党组会议记录均做到完整、真实、准确,真实反映议事、表决情况。

2.关于“管理运行机制不够顺畅”的问题。一是及时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印发《关于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的通知》,充分结合领导干部在专业质素、综合管理、经验能力等方面的特长,重新调整局领导同志分工。二是加强局领导班子交流沟通。2024年以来,已召开党组会议2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9次、局务会议3次、“双述双评”工作例会10次,有效促进了班子成员之间、中层干部之间交流思想。三是全面落实能级管理、分级负责制度,有力激发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保障了局党组各项决策部署及时落地执行。

3.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一是制定党课计划。组织党支部及时制定党课计划,并报局党总支备案,明确每季度授课人员及内容,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加强党务干部培训。局党总支组织党员参加基层党务工作者培训,督导党支部定期对党务干部进行培训,提高党建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三是开展党费交纳情况排查。组织各党支部全面开展党费交纳比例排查,开展党费交纳比例专题学习,规范党费收缴工作。四是加强督导检查力度。局党总支对党建工作等方面开展督导检查,督导党支部规范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确保手册内容准确、全面、真实,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质量。

(十)选人用人不够规范,制度执行不严格

1.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进行批评教育。党组书记对人事工作分管领导及参加人事考察工作的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严格执行“凡提四必”等选人用人政策,确保一个环节不少,一个程序不漏。二是开展专项培训。组织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遂宁市市直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进行系统学习,提高人事干部政策理论水平,确保严格按照选任程序及要求开展选任工作。三是严格审核把关。压实选人用人工作主体责任,后续开展选人用人工作时每个环节严格审核把关,确保选任程序规范。

2.针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完善档案资料。主动对接相关单位,补齐干部档案缺失的重要材料。二是开展调查核实。对部分干部出生时间、参公时间等进行专审认定。三是及时移送档案。对于干部零散档案材料做到1个月内移交,干部档案装入复印件材料时,严格按照要求与原件进行比对,比对无误的,签署“复印属实,原件存于XX处和经办人姓名”后加盖公章。

3.针对“干部队伍整体结构不够优”的问题。一是完成队伍分析报告,全面分析单位干部的年龄、性别、学历及专业结构等情况,提出科级以下队伍优化提升的方向和具体措施。二是优化干部年龄及专业结构。在市委编办允许使用空编的条件下通过遴选、接收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等方式进一步优化干部年龄及专业结构。三是优化人员管理。进一步明确了人员岗位职责,确保编外人员及保险公司等第三方机构派遣办公人员主要承担辅助工作。

(十一)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深入,在标本兼治上有差距

1.针对“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双公开”。以文件形式向党支部和内设机构公开。通过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巡察相关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二是明确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内容,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2.针对“个别问题有所反弹”的问题。一是制定《中共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明确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二是定期对巡察整改情况及佐证资料进行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市医保局党组将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巡察整改作为长期坚持的重要任务,持之以恒抓整改、抓推进、抓巩固,以扎扎实实的整改成效推动医保事业发展和党的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局党组将从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坚持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以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医疗保障改革发展中的各项问题,认真剖析提炼巡察反馈意见中反映的深层次问题,做到标本兼治、防微杜渐,持续推进整改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严格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进一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深抓实抓具体。

(二)进一步抓实问题整改。局党组将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对待、逐个过“筛”、不存侥幸、不留死角,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对基本完成整改的事项,加强部署、抓紧抓实,持续跟踪督办,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盯紧看牢,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整改任务。同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整治形式主义、干部作风建设、医保行风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局党组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完成巡察整改工作与医保中心工作、重点任务结合起来,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坚持不懈抓作风改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结合医疗保障实际,深入开展党建工作、政策法规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整改“回头看”等专项整治活动,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防止问题反弹。加强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强化措施,巩固和发展医疗保障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推进全市医疗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取得新进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25—2257227;电子邮箱:snsybjbgs@126.com。


中共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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