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8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遂宁市医保局坚持“三个统一”深化医疗救助惠民生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和国家医保局、省医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医疗救助在“三重保障”中的托底作用的工作要求,遂宁市医保局精心谋划,全力组织,在统一医疗救助政策并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单制”结算的基础上,扎实推动医疗救助“阳光审批”信息系统建设,规范申请手续和经办流程,为困难群众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公开透明的医疗救助服务。

    一、统一救助政策,实现全市医疗救助一个标准。一是扩大救助对象范围在保留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认定的医疗救助对象的基础上,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纳入四川省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平台管理的精神病患者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同时将孤儿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调整为重点救助对象,使医疗救助覆盖更多困难群体。二是明确医疗救助重特疾病病种范围将《关于公布第一批罕见病目录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0号)中收录的121种罕见病全部纳入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病种范围,走在全省前列。同时,在基本医疗保险重症特殊疾病全部纳入救助病种范围的基础上,还新增了10类病种,总共纳入医疗救助的重特大疾病种类高达158类。三是取消县域内外救助差别。充分考虑部分困难参保群众存在跨县域居住和部分疾病确需到异地就医的实际情况,取消县域内外就医救助标准的差别明确救助标准按定点医院等级和医疗费用额度来划分,困难群众在县域内外同级别医院就医享受同等的医疗救助标准,体现医疗救助的公平性和救济性原则。

    二、统一办理平台,确保医疗救助业务“阳光审批”。为全面实现医疗救助资金“阳光审批”“阳光发放”,遂宁市医疗救助“阳光审批”医保子系统经过开发调试、业务培训、上线测试,已在县(市、区)全覆盖推广使用,成为全省第二个实现系统上线开通运行的市(州)。一是加强省市联动。遂宁市医保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开展审批系统调整测试,积极对接省财政厅、省医保局,远程解决业务经办流程多、系统数据传输慢等问题,形成省、市两级联动和医保、财政部门协同发力的良好格局。二是升级运用系统。通过集约化建设,将医疗救助“阳光审批”信息系统融入现有医保业务,新增申报、审核、审批等业务功能,实现数据互联互通。目前该系统可读取全市36.8万名医疗救助对象的医疗费用信息,并按照政策文件自动计算救助金额,实现“一站式”救助。三是开展业务培训。指派软件工程师、业务骨干,针对经办人员系统操作不熟悉、审核标准不清楚等情况进行线上培训3次,实现业务培训线上开展、全程回溯、实时沟通。2020年12月21日,遂宁第一笔全省第二笔通过医疗救助“阳光审批”信息系统发放的资金顺利到达本市救助对象银行卡中,标志着遂宁市成为全省第二个正式上线医疗救助“阳光审批”信息系统的市(州)。

    三、统一经办流程,确保“阳光审批”高效便捷。一是精简申报流程。对因多种原因导致未在医疗机构享受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的困难群众,取消过去繁琐的救助申请手续和经办流程,分3类情况精简申报资料,同时可将资料扫描上传“阳光审批”系统,工作人员实时在系统中点击审核,减少资料审核时间。是规范审批程序。“阳光审批”信息系统中实行“三审”制度,医疗救助业务从申报受理、审核、审批等环节全程记录,每一个环节的经办人员和处理结果等数据全部上传至“四川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阳光审批支撑系统,确保全流程可追溯。三是统一发放程序。积极协调财政“一卡通”发放平台管理部门,统一规范全市医疗救助资金审批发放程序,实现医疗救助资金快速申报、发放“阳光审批”信息系统上线后,医疗救助业务办理时间平均减少了5个工作日,切实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救助服务。截至2021119日,全市通过医疗救助“阳光审批”信息系统共申报办理业务282人次。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