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市医保局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坚决贯彻落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工作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相关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取得明显成效。
(1)组织保障到位。1月23日起,市医保局先后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以及5个专项小组,全面加强和落实疫情期间的全市医保工作,提升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处置能力,压实医疗救治、医保经办、基金监督、后勤保障、宣传督导工作职责。
(2)政策落实到位。落实免费医疗救治政策,及时将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覆盖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财政兜底”原则,对确诊患者和疑似患者实行免费救治,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救治。率先将肺部CT检查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截至6月底,全市参保住院患者入院前肺部(胸部)CT检查约5万次,医保报销金额682万元。
(3)基金拨付到位。全市医保部门第一时间预拨医保基金4120万元(其中市本级2100万元)给新冠肺炎患者定点救治医院。目前已结清50名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例、14名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患者医疗总费用54.54万元。我市医保部门的积极作为,全力高效保证了全市“战疫”取得阶段性成果。
(4)价格调整到位。科学测算新冠病毒相关检测项目价格,结合我市医疗水平、经济水平和医院等级等因素合理确定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检测项目价格。稳步降低检测费用,进一步提升新冠病毒检测能力,确保“应检尽检、愿检尽检”。
(5)应急监测到位。在全市设立32个监测点,对400余个新冠肺炎防护药品、器材价格进行监测,确保价格平稳。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严肃处理利用疫情违规涨价、哄抬药品和耗材价格等行为,对违规行为被查实的定点医药机构予以追回医保资金、扣处违约金、暂停医保协议、解除医保协议等处罚。
(6)经办服务到位。开辟“绿色通道”,实现疫情防控期间医保业务“网上办”“预约办”“延期办”。2月2日,发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保业务“延后办、网上办、预约办”的倡议书》,执行“长处方”政策,倡导群众“线上办理”;搭建遂宁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等5个网上平台,提供线上缴费、参保情况查询、异地就医备案等15项服务,足不出户就可轻松办理医保业务,确保疫情期间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安全高效便捷的医保经办服务。截至6月底,通过“不见面办、及时办、延期办、放心办”措施,已办理医保业务6350件(次)。
(7)助力企业到位。落实阶段性减征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等政策措施,全市参保企业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费率由7%降至3.5%,减征期限5个月;实施延期缴费政策,用人单位最迟可于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办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截至6月底,减征全市4100余家参保企业医保缴费1.01亿元,缓解企业资金负担1.5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