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8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市医保局全面保障医保待遇落实落地,确保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全覆盖

市医保局全面保障医保待遇落实落地

确保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全覆盖


 

01

确保政策宣传全覆盖
 

一是媒体广泛宣传。全市医疗保障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渠道,采取张贴海报、户外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医保扶贫政策。
 
二是走村入户宣传。向贫困人员发放政策明白卡、告知书,通过政策集中宣讲,点对点宣传,面对面交流等方式,确保医保扶贫政策宣传到每一位贫困人口心坎上。
 

02

确保参保缴费全覆盖
 

一是数据周比对。要求各县(市、区)医保局和当地扶贫开发局每周进行贫困人口数据比对,实时动态调整,确保及时参保缴费。
 
二是报表周调度。每周收集汇总全市医保脱贫攻坚基础数据,实时掌握最新数据,发现报表与系统数据不一致,立即落实整改工作。
 
三是整改周落实。安排专人每周全面排查和收集贫困人口参保数据问题,发现问题,立即下发督办通知单,要求限时整改落实。确保了全市19.2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03

确保待遇保障全覆盖
 

一是健全救助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统一了全市医疗救助政策,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了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范围。
 
二是建立慢病台账。为让贫困人口及时享受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待遇,建立慢性病县(市、区)、乡(镇)、村三级管理台账,全面摸排贫困人口慢性病人员,解决贫困人口慢性病医疗实际需求。
 
三是强化数据联动。为保证贫困人口医疗扶贫待遇享受到位,全市医疗保障部门将贫困人口个人县域内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重症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超过10%的贫困人口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推送,2020年全市已向卫生健康部门推送贫困人口医疗费用25571人次,确保贫困人口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控制在10%以内。
 
四是加强督办落实。针对全市医保脱贫攻坚报表、督战、通报、巡查等发现的问题,采取制作《医保脱贫攻坚问题督办清单》和印发《督办通知单》的方式,督促问题县(市、区)立即清查和整改,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确保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待遇保障落实100%,有效遏制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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